在参加完每一场调查后,我们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及时写调查报告记录,在调查圆满落幕之后,一定不能忘记将有关的调查报告写好哦,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保险调查报告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保险调查报告篇1
关于“家乡医疗保险情况”社会调查报告
姓名:王瑜学号:**班级:电子商务****班 学校: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实践单位:吉林省通化市******
摘要: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强健了,才能去服务于社会,奉献于社会。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方针,更加重视塑造人民的强健体魄,以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了让人民群众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国家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抓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不仅将全民医疗保障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更是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切实使人们的健康有了保障。
关键字:医疗保险额度、医疗保险范围、群众反映
正文:
一、近年来家乡医疗保险的发展情况
从前,医院公益性质淡化,使老百姓抵触心理增强。在人们的中间形成一种印象:进了医院,就等于被剥削了。老百姓拿出血汗钱支
付昂贵的医药费,而治疗的效果一旦不如人意的时候,医疗纠纷就在所难免。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有一些医护人员渐渐从以前人们心目中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今天许多人眼中的“贪财奴”。种种原因,使得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可医疗体制改革的进行,使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国务院批《关于发展城市社会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加大投入,改革机制。对于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而在农村,将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在城区一家社区卫生站里,正在输液的刘大妈说:“到这里输液比到大医院便宜方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使百姓小病不出社区,是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国家需继续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缓解百姓看病难。
“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这是很多没有医疗保障的困难者的真实写照。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由于医生个人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紧密挂钩,形成医生“开大处方,多做检查”的激励机制。最普通的是”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与一般销售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销售方面缺乏选择的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按照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彻底实行医药分开。发展改革委三次按药品用途出台调价措施。这些措施使人们切实
体会到了国家对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视。老百姓能够花最少的钱去治好自己的病。看病再也不用花冤枉钱。
目前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是对于门槛费用,根据医院等级而定,等级越高,门坎费用就高。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9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这点很重要。最好在购买地就医,并不支持异地就医的,因此就医前征得当地医疗管理机构批准很是必要。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简要说
明 :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二、群众对医疗保险的普遍反映
我们在很多社区内进行了关于通化市目前医疗保险规范性和群众认可程度的调查。我们对调查进行了详细的准备,调查内容有被调查者的基本经济状况,是否有单位保险,医保对减轻家庭负担是否有明显作用以及市民的建议等几个基本方面。%的被调查者对医生诊断的准确性持负评价。六成多市民认为医院大夫在“仔细询问病史”和“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做得好。%的市民认为医生询问病史很仔细;%的市民认为医生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超过半
数的市民认为医生能够预约复诊时间、认真检查、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不开不对症的药以及诊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看来市民就医不用太担心医护人员的态度问题。然而根据调查数据,48%的市民称接诊的医生不给患者详细解释服药的方法;多达%的市民认为医生诊断不很准确;%的市民否定医生治疗方案的切实性——难怪%的市民担心医护人员的医疗护理水平低,花了钱治不好病。%的市民担心在医院看病时发生交叉感染,旧病未除又添新病;%的市民担心看病花销大。另有%的市民上医院怕麻烦,嫌排队等候的时间太长。调查的结果集中反映了医保的公平性欠缺,覆盖率较低。但被调查市民普遍表示,对如今医保的实用性基本满意,单位基本都有为职工办理基本医保。据悉,通化市的医保在全省走在前列。医疗体制改革还要靠政府,他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来体现公共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政府大包大揽的想象得到改善,使百姓享到了实惠,使它情系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为他们行善事,谋福利。医疗体制改革的成果已显著成效,人们也从中受到益处,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更加稳定的前进。医改坚持三个原则不变:一是坚持走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外国模式;二是坚持公共事业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医
疗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加大投入维护居民的健康权。目前医改正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我相信在国家调控,政府的努力下,医改的道路越走越宽。人们的利益得到保护,健康更加有保证。
参考文献:《通化市医疗保险条例》
?通化市医疗保险整治措施》
保险调查报告篇2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的问题深深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为了推进这项造福于亿万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我们来到了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县,涟源市茅塘镇,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对涟源市茅塘镇的道童村,柿乡村,光阳村等四个村的117份问卷调查中,调查者的学历,年龄:
表一: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中专 大学以上
人数(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龄(岁) 18岁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数(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镇是涟源市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尤其以乡镇企业发展出名,全镇有3万-4万人,而在外地经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调查者人数的67.6%,依靠农作物作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
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农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4.9%,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34.9%,每年医药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20.6%,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别像茅塘镇这种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小镇,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这是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农民普遍反应的问题。据资料显示,1990年至1999年,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农民在收入仅增长3.32倍的情况下,门诊费和住院费的费用分别增长了4.4倍和3.7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医疗费用的支出增加过快,增幅过大,致使许多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贫病交加。
在问及当前农民看病就医存的最大问题时,有43.9%的人认为现在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家庭难以承担,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还反映农村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更贵(相对于私人的诊所医院)。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才能得到补偿。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另有33.2%的人认为乡镇医院就医程序复杂,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技术水平较差,医疗设备陈旧,农民根本不能从其获得医疗保障。农民大病小病不愿去乡镇一级医院就医。同时也有7.9%的人认为乡镇医院路途太远,不方便就医,只有15%的人对当前乡镇医疗状况还比较满意。
国家对农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80%的农民表示支持认同这一政策,减轻了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药负担。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很高、期望也比较大。15.4%的人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问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何顾虑时;有42.7%的人担心新型农村医保政策不稳定,怕钱白投了,12.6%人对其获得补偿时,担心资金无法兑现,办理时程序复杂。也有25.5%的人对此无顾虑,相信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性和稳定性。
调查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了解,有58.8%的人听说过,自己也参了保,但对其政策具体的内容如补偿办法等却不清楚,21.8%的人对这一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为敏感的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执行和落实的关键所在。有41.6%的人认为从管理机构获得补偿不方便,要获得补偿,比较难办,程序也比较复杂,办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认是自己对农村医疗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获得赔偿时不方便,只有24%的人认为办理农村医保补偿,还比较方便,很满意。
由以上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初级阶段。农民得到实惠,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尤其是农村医保的定点乡镇医院,医药费用更贵,服务质量却比较差。农民不愿去定点的乡镇医院看病。而根据农村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医保管理单位才会予以补偿。农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补偿,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这种农村医保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没有给农民带来廉价的医疗服务 ,也没有给农民带来最大的实惠。
二、农村的乡镇医院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院的医疗设施陈旧,农民从乡镇医院得不到医疗保障。这是我们在茅塘镇调查时农民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30-60%,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0-40%之间。农民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切实减轻医药负担。
三、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障中获得补偿时普遍反应不方便,程序复杂,原因应该有两方面:①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虽然知道这项政策,但对于政策的相关内容却不是很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投保和报销都有明文规定。只有符合报销条件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获得补偿。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如打架、斗抠、交通肇事以及性传播疾病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规定的自费药等都是不能从农村医保中获得补偿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几乎没有农民知道这些规定。②农民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时,必须经过三级政府机构的审批核查。虽然当地县乡政府都专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管理办公室,但办事效率不高,不专业,没有一批专业统一的审核机构。甚至有农民反应个别管理干部损公肥私,“拿回扣”。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的继续向前发展,降低了农民对农村医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不但要使农民有地方看病,还要有钱看病。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确对待摆在我们面前,客观存在的种种问题。以下是个人的一些建议:
一、深化乡镇医院改革
首先要解决的是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医疗保障,这是办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前提。这就必须要深化农村乡镇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业务水平。乡镇医院的改革一直时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改革的“老大难”。我国现在的乡镇卫生院绝大多数都是以行政乡的建制发展而来,有的乡镇只有3万到4万人,完全可以同周边乡镇一起建,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涟源市茅塘镇这种3万到4万人的小镇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乡镇合并建院,然后再向每村配置驻村医生。这样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又方便农民看病。同时,乡镇医院也可以投入市场,任其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国家来养活卫生院,将乡镇卫生院承包或拍卖,能够解决乡镇卫生院的投资发展,但医学人才的引进,也是乡镇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每年有许多医学大学生宁愿在大城市作医药代表,也不去乡镇医院当医生,不外乎是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现在高校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茅塘镇卫生院还没有一个正规大学生,甚至大专生也没有,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宣传和鼓励医学大学生到乡镇医院就业。这样才能为乡镇医院的发展注入活力。农民的医疗保健也才能有保障。
二、加强药品购销监管
有较低廉的药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医院医药费用太贵,特别是定点的乡镇医院,必须加强对药品的购销监管。可以实行乡镇医院村卫生所,由上一级医疗机构牵头,直接向厂家统一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进价,鼓励使用低成本、低价格,疗效又肯定的药物。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加大农民群众的监督,让农民明明白白看病买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加强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
我们在茅塘镇以及附近几个乡镇调查时知道,每个乡镇的卫生院都是被农村医保部门自动指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对于医疗和药品定点机构的确定,必须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只要条件俱备,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和药店都可以作为定点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而对于那些不及时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松弛,私自涨价,弄虚作假的定点医院和药品供应机构要及时取消农村医保定点资格,加强动态监督。否则,这种定点医院靠医保养身,农民有苦难诉的现象 ,将严重阻碍农村合作医保继续向前发展
四、加大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
农民反映获得补偿不方便,对农村医保的各种顾虑,关键还是要加大医保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各种积极性。乡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报纸、传单、公开信,干部下乡等使合作医疗的政策优越性,实施补偿办法以及各项规定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这样既可以使农民打消各种顾虑,提高积极性,又可使医保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农民方便满意。
搞好合作医疗,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的初级阶段,虽然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我们只要提高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正确的对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事实来打消农民心中的疑虑与困惑,相信这项为农民服务的政策必将深入民心。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保险调查报告篇3
针对我国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开展了“医疗保险热点难点问题”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全国除西藏外30个省份主管医疗保险行政和经办工作的负责人。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份,回收率为100%。
一、医疗保险十大热点难点问题
1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6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问题
2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7加快医疗保险立法问题
3退休人员比例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问题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监管问题9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5个人负担重问题10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问题
1、突出科学性、权威性和实用性,直面热点难点。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会学研究方法进行设计和实施,汇总了各地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按选择频率筛选出十个热点难点问题。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30个省份主管医保行政和经办工作的负责人,他们的回答增加了十大热点难点问题的权威性。
医疗保险改革风雨数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省级医疗保险负责人对问题的选择,是对下一步医疗保险改革重点的揭示。全国医疗保险十大热点难点问题的提出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深化医疗保险改革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2、感受发展的冲击,真诚面对现实,呼唤深化改革。十大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医疗保障问题。问题的内容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医疗保险管理为主,同时,涉及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保负责人鲜明地提出各类人群参保问题,特别提出弱势人群医疗保障问题。从问题的选择反映出省级医疗保险负责人思路开阔,没有本位主义,回答问题是从逐渐完善医疗保障体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感受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激烈冲击,反映现实生活,把握社会需求。
公平、效率、可及、质量和可持续性是社会保障改革的核心指导原则。十大热点难点问题的确定,为完善保障体制,确定战略重点提供了依据,医疗保险深化改革的方略呼之欲出。
3、态度客观理性、积极务实,立足可持续发展。改革带来的挑战是广泛的,发展产生的冲击是多样的。弱势人群、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是与发展和改革伴生的社会现象,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冲击和挑战。退休人员对基金的压力、个人负担重和费用控制是保险制度转换中,不能回避的问题。加快立法、信息系统建设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用结算办法等问题的提出,体现了医疗保险负责人依法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意愿。能够在纷杂的问题中,筛选出十大热点难点问题,表明医疗保险负责人能够保持客观理性,积极务实的态度,具有选择长远、可持续发展立场的能力。
二、对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判断
为了解各地医疗保险改革的现状,本次问卷中设计了11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涉及制度建设,4个问题涉及医保机构管理的成效,4个问题是医改难题,1个问题是关于医疗保险改革的外部环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保负责人的回答表明:
1、对现行制度普遍认同。筹资水平和统帐划拨比例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对核心内容的评判,反映医疗保险负责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态度。本次调查,63.3%的人认为目前筹资水平适中;83.3%的人认为统帐划分比例合理。表明医保负责人对现行制度模式是赞同的。
2、对管理成效高度肯定。对管理成效评判,反映医保负责人对现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的基本态度。本次调查,70%的人认为现在的费用结算办法可以满足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需要;83.3%的人认为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办法是有效的。医保负责人对医疗保险管理成效的评价是肯定的。
3、对改革的难点认识比较集中。对改革的难点的判断,决定下一步工作的重心。本次调查,认为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存在,且比较严重”的占66.7%,“存在,但不太严重”的占23.3%,两者合计高达90%;认为退休人员比例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比较大”、“很大”的合计占83.3%。医保负责人对难点问题的锁定,揭示了深化改革的目标。
4、呼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为共识。“三改”配套进行,是解决医、患、保矛盾的必由之路。本次调查,认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所滞后”的占45%,认为“比较滞后”的占50%,两者合计95%。广大医保负责人强烈呼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对热点问题的社会关注程度
调查中,我们给出6个社会热点问题,请医保负责人判断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关注程度。结果表明,公众对个人负担问题、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关注程度非常高,而对放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问题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
序号热点问题序号热点问题
1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4个人负担问题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5参保、就医是否方便问题
3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6放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问题
四、对解决十大热点难点问题的前景预测
调查中,我们用“把最重要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主要问题来抓所需的时间长短”来反映医保负责人对解决这些问题前景的看法。主抓1年——2年,表明问题可以很快解决;3年曙5年表明可以在一届政府任期内解决;6年以上则表明解决这一问题需长期的努力。结果显示,医保负责人对解决十大热点难点问题态度非常乐观,解决问题的信心十足。
解决医疗保险热点难点问题的前景
主抓这一问题所需的时间
1年--2年
3年--5年
6年以上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83.3%
11.1%
5.6%
个人负担重问题
78.9%
21.1%
0%
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
70%
26.6%
3.4%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监管问题
60%
30%
10%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
54.8%
45.2%
0%
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问题
53.3%
40%
6.7%
加快医疗保险立法问题
26.3%
68.4%
5.3%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问题
26.3%
52.7%
21%
退休人员比例增加对医保基金的压力问题
38%
42.8%
19.2%
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26.7%
46.6%
26.7%
五、本次调查的发现与局限
1.医保行政和经办负责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选择有一定差异。除两类负责人都最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医保问题和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外,行政负责人特别关注退休人员带来的基金压力和费用控制难的这种相对比较宏观和长远的问题,而经办负责人特别关注结算办法和个人负担重的这种具体事务管理中碰到的问题。这种差异可能与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职能差异有关:行政机构的职能是制定政策、宏观管理,经办机构则是具体事务的管理。当然,全面解释这种差异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选择频率(%)行政、经办负责人问题选择的差异
问题
序号
1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
2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
3退休人员比例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问题
4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问题
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6加快医疗保险立法问题
7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管问题
8个人负担重的问题
9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10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问题
2.三类地区医保负责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选择也有差异。东部地区社会弱势群体医保问题最突出,中部地区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最突出,西部地区的选择相对分散,没有特别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造成这种差异的一种可能原因是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困难企业较少,大多数企业、单位都有能力参保,从而使得社会弱势群体的医保问题突显出来;中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困难企业较多,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西部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各方面问题都存在、都不易解决,导致热点难点问题的选择显得比较分散。当然,对这种地区差异的准确解释还需要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问题序号
1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
2困难企业参保难问题
3退休人员比例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问题
4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问题
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6加快医疗保险立法问题
7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管问题
8个人负担重的问题
9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10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问题
3.医保负责人和公众对个人负担问题的认识存在反差。医保负责人自己认为个人负担不是一个严重问题,但又都认为公众最关注的是个人负担问题。这种认识反差提醒我们不能过于简单地看待个人负担问题。个人负担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4.医保负责人对基金征缴难问题的回答与国内外学者的判断差距很大。医保负责人认为问题不存在的占5.0%、基本不存在的占16.7%、存在,但不严重的占65.0%。而国内外的专家认为基金征缴非常困难。这种认识上的反差需要进一步探讨。
5.对医疗保险管理成效的肯定,只是医保负责人的“自我评价”,很可能带有片面性。目前,有63.3%的地方没有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表明我们的医疗保险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还很低。因此,关于医保管理的全面评价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参保者、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判断和认识。
六、进一步研究的初步计划
1.我们将对本次调查得出的全国十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访谈和实地调查。针对每个问题,我们将前往这一问题最为突出或者解决得比较好的地区,对当地医保负责人进行访谈,并结合实地考察,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背景、解决问题的困难所在,总结解决问题的经验、教训,探讨有效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2.本次调查只是医保管理者的“一家之言”。尽管医保负责人的判断比较权威,但并不能代表其他社会群体的判断。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对参保者和医务工作者进行调查,了解这两类群体对医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形成对医保的全面、客观的评价。
保险调查报告篇4
目前,中国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挑战,农村金融市场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风港。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回归农村金融市场,各大贸易银行纷纭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多家国外银行从开始抢占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然而多年来构成的经营模式已很难帮助信用社取得更大的经营利润,农村信用社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经营渠道的模式调剂到与中间业务并重的发展方向上来。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风险小、本钱低、业务量大、收益稳定、派生性强、附加值高等优点。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传统的中间业务包括汇兑结算、票据承兑、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信托租赁及国际业务中的信用证、代客买卖外汇等。近二三十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新兴业务层见叠出。如,信用卡业务、电子转账系统、担保承诺、代理融通、代理保险、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业务。特别是近年来,银行业为了进步盈利能力,出现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业务。但是由于信用社大多地处农村,很多类中间业务实在分歧适农村的实际,所以信用社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偏少。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者具有的基本保障明显不足,并且我国保险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客户急需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产品所占比重较低,特别是在农村,保险业务始终没有普及到普通居民当中,这就为信用社在保险领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一、银行保险的现状
银行保险一般指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进步经营效力、实现“共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以国外银行为例:,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xx年这一比例将到达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具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
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到达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银行代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38.9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29%。对银行来讲,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但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下降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靠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具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保险公司来讲,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但可以下降保险公司的营销本钱,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二、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的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收入只占各项收入的极小份额,以廊坊市某联社为例,营业收入26265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351万元、占比1.34%,代理保险业务收入18万元、占比0.07%;营业收入27553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566万元、占比2.05%,代理保险业务收入95万元、占比0.34%。固然这个联社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427.78%,但是在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处于一个可以忽视的地位。
(2)业务调查报告保险展开信用社关于农村
而且现在信用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式普遍采用的是“多对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社都与各家保险公司合作。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类“多对多”的模式是一种很不稳固的合作模式,由于双方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考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不愿意进行长时间投入,比如对信用社职员的培训和对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宣传,由于他们的投入有可能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从信用社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状态、长时间战略等进行深入了解,只要比比保险公司开出的条件就行了。这类“多对多”的合作模式很轻易诱使保险公司在保险费率及手续费提成上构成恶性竞争,而信用社在不断进步自己的收益和更换保险公司的进程中必定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意愿和服务水平,很轻易侵害客户的利益,同时也下降了信用社的公信力和一致性,终究构成了信用社保险产品品种单一,各保险公司服务趋同。
三、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
根据我国银行已有的经验,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1)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选择使用银行的客户资源、信息库、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清算系统;(3)银行担负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并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4)保险公司为银行信贷产品提供保险服务;(5)以储蓄型的寿险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6)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金融债权;(7)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资金融通活动20xx年 保险业调查报告工作报告。
四、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有益条件
任何一个好的合作模式都必须满足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构成“共赢”,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就可以够构成这样的结果。
首先来看对信用社的好处:
(1)最直接好处就是进步信用社盈利能力,扩大信用社的客户群。
(2)通过完善客户的保险,加大了信用社客户的抗风险能力,能下降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3)信用社通过增加各类中间业务可以逐渐建立金融超市,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进步客户的虔诚度。
(4)通过推广中间业务,可以延长信用社的经营链。
(5)信用社通过保险公司的宣传,可以增加信用社的美誉度。(6)经过保险公司的定向培训,可以进步信用社职员的营销能力和个人素质。
然后来看对保险公司的好处: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在农民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通过信用社这个平台,可让保险公司直接进入农村新兴市场,不但可以下降宣传用度,而且可以进步农民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完善保险公司的服务种类,增加保险公司的赢利点。
保险调查报告篇5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的群众有病未就诊,%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
保险调查报告篇6
关于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及保
险的营销策略的调查报告
国际商学院
财务管理08级本科一班
调查人:
调查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或单位产生购买保险的欲望,随之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通过这侧
调查了解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以及保险公司可以用来扩大保险产品的销售和影响的措施。
调查时间:2014年9月27 日
调查人:钟亮亮
调查内容:
(一)目前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
一、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和认知度。
二、对公司的了解及比较。
三、对产品的比较,目前世面上有太多大同小异的产品,让人眼花。 四、群众的言论影响: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通常一个群体中的人有着某些相近的客观条件,如年龄、性别、职业、支付能力、文化水准等。每个人的保险消费心理也就受到了自身所在群体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群体的影响。社会群体内部的交流和沟通不断促使群体信念、价值观念和群体规范的形成,这就形成了群体之间的一致性。一般来说,个体出于对群体的信赖以及对离群的恐惧心理往往希望保持群体之间的一致性。
五、理赔时出现的争议。(业务员解释与出险时的情况冲突的。或是个别免陪条款没有认识清楚的)。
六、保险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消费行为中,人们不可避免地会追求“价廉物美”,因此,保险商品本身的质量和价格成为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之一。
保险商品的质量体现在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理赔度、人员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经营环境等要素。其中保险企业的服务尤为重要。除了灾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之外,消费者还希望在投保方案的设计、防灾技术咨询等方面得到满意的服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保险服务还需要注重对市场的调研,及时捕捉信息,不断开发设计满足时代要求的险种。
保险商品的价格即保险费。商业保险消费是建立在一定的货币支付能力基础上的,所以,保险商品的自身价格对保险消费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一般来讲,两者呈反方向关系变化。个人或单位购买保险时是比较理智的,他们遵循的是最大边际效应原则。就是说,他们会根据自己有限的收入和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去选择最需要、最有价值的保单。
七、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心理因素:个人心理因素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理结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个性倾向。主要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个性倾向导致每个人有不同的风险态度。风险态度是影响保险消费者心理的内在主要原因。
(二)保险的影响策略:保险营销观念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研究如何满足市场需求为重点的新型的营销观念。保险营销观念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顾客需求。树立“顾客需要什么,就推出什么保险产品”的保险营销观念,不仅要将顾客的需求作为保险营销的出发点,而且
要将满足顾客的需求贯穿于保险营销的全过程,渗透于保险营销的各部门,成为各部门工作的准则。不仅要了解和满足顾客的现实需求,而且要了解和满足顾客的潜在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来调整保险的营销战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求得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坚持整体营销。保险营销观念要求企业在市场营销中,必须以保险营销的总体目标为基础,协调地运用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公关等因素,从各个方面来满足顾客的整体需求。
三是谋求长远利益。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不仅要注重当前的利益,更要重视企业的长远利益。在营销中不仅要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且要使顾客满意,通过顾客的满意,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争取再次购买者。因此,公司在保险营销中,不仅要注重产品的开发,而且要注重营销服务。把服务贯穿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而且贯穿始终。一个循环的结束,是另一个新的循环的开始,从而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向顾客学习。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要在现代竞争中胜出,关键是抓住客户的需求。因此,在保险产品研发过程中,首先需要保险营销一线业务人员(无论是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策略的直销人员,还是各种保险中介人)更深入地了解潜在投保人的需求和需求动向(包括顾客的抱怨也可能正是我们的商机),并把客户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到产品研发部门,使保险产品真正作到按需定制、投客户之所好,那么后一工序—投保,核保才会顺利实现哪“惊险的一跃”(顺利成交)。 因此,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中,必须尽快消除霸权思想,从根本
上确定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的理念,扎扎实实、谦虚向顾客学习,达到(需求)从顾客中来,(产品销售)到顾客中去。否则,可能将丢失部分市场。
第五是向同行(竞争对手)学习。飞速发展的中国保险业使本来就十分稀缺的保险人才(包括调研、设计、精算、营销等人才)分散到众多的公司,单一一家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策略难有充分的精力和人才投入全方位精准周到的产品设计,尤其在中国保险产品日趋个性化的今天,各公司同类产品各有强弱,各有优劣,因而需各公司放下盲目的“自尊”,虚心向同行、向竞争对手学习(包括向先进的国家,进入中国的外资、合资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策略学习),取其精华,扬长避短,站在巨人的肩上,可以更快地推动中国保险与国际接轨,催化中国保险业的成熟,提升本土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力。
总结:通过这次调查,了解了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等因素,了解了保险在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更加认识到保险市场运作的机制。一定程度上了解了保险的一些销售策略。
关于保险的调查报告
目录
1 调查背景 2 调查目的3 调查对象4 调查方式5 调查时间6 调查内容7 调查结果8 调查体会 目前社会上,保险的种类越来越多,保险所涉及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广,寿险,车险,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等,保险,已经越来越深地进入我们的生活的各个领域了,人们会根据自己不同的目的去选择不同的险种,以保障在特定的情况下,自己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或者将损失尽量降低。另外,保险还具有其他派生职能,主要有防灾防损职能和投资职能,这使得人们在购买保险时,可以有更多的需求选择。
1、调查目的
本次关于保险的调查,主要目的是去了解目前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主要有哪些,另外,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扩大产品的销售和影响。
2、调查对象
当今社会上的保险消费者。
3、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所采取的方式以访谈法为主,资料法为辅,将访谈结果以及查阅到的资料相结合,得到本次调查结果。
4、调查时间
2014年11月5日——2014年11月13日
5、调查内容
主要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下当今社会上各类保险的发展,并通过访谈,调查了人们对待保险的态度,调查了影响人们购买保险产品的因素,还调查了,就作为消费者而言,保险公司应如何来扩大保险产品的销售和影响。
6、调查结果
当今社会上保险的发展现状: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
(1) 自然灾害频发,损失大。
(2) 这会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很多,常常会在不同的方面严重影响到人们
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各类疾病疫病的发生。
(4) 现在人口老龄化加重,人们想要更好的保障自己的生活。
(5)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投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费结构发生了
变化。
(6) 目前社会上保险种类多,人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来保障自身利益。
(7) 另外,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消极因素也有。现在,一些保险公司在外
名声不好,在被保险人出事后,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出现了很多保
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
另外,现在购买保险有很多好处,除了可以保障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之外,还是一种储蓄工具和投资工具,有时也会成为应急准备金,而且还会提高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
对于保险公司如何来扩大产品的销售和影响,现在保险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产品同质化高,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扩大销售量都绞尽脑汁,想出各种高招,比如买保险送加油卡,送礼品等,这种促销方式很容易被复制,最终造成恶性竞争,而保单持有人并没有从中得到实质性的好处。如果能在保险产品中植入一些增值服务,投保人会因此获得更好的保险服务,得到更多的利益,这个保险产品也会因此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另外,保险公司应该在平时的保险案件中,树立好公司的形象,不能留给消费者不良的信誉影响,还要做好公司的售后服务,使消费者尽量减少后顾之忧。保险公司只有真正做到很好的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才能获得良好的信誉,在同行业中成为佼佼者,从而得到更多的客户来源,扩大公司保险的销售和影响。
7、调查体会
对于本次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现今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社会背景,以及良好的政策背景,保险业的发展前景相当广阔。另外,保险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商业形式,人们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的一些利益,或者减少损失,甚至去获得投资收益。但是在这个保险业发达,各种保险业务充斥的社会,在选择购买保险的种类,保险公司,并且决定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对保险合同尽量多地去了解,尽可能的避免在将来与保险公司发生财务纠纷。而且,面对众多的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要做到充分考虑。另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应该去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保障双方的权益。对于保险公司,在竞争如此激烈的行业,如果想要扩大自己的业务,得到更好的发展,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影响,有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才会有良好的效益。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发展较快,代理业务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逐年提高。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等有待于提高,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配备不均衡等问题日渐突出,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现根据银监会通知要求和我区联社代理保险业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汇报:
一、目前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情况。
1、截止4月底我区代理保险业务寿险保费53万元,手续费18万元。财险保费7万元,手续费0、8万元。
2、目前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保险协议: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卧龙人寿保险公司。
3、代理业务的考核和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月累计考核。具体考核方法为:
(一)中间业务收入100分,按完成比例得分,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如下:
1、支付结算收费业务(40分)。最高得满分4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2、银行卡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3、代理类收费业务(20分)。最高得满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4、担保类收费业务(10分)。最高得满分1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5、短信通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6、承诺、咨询收费业务(2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7、其他中间业务(6分)。最高得满分6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计算得分。
(二)考核与奖惩
联社根据各社任务完成比例,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任务完成排名前六位的社,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
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取得代理保险从业资格人员配备不尽合理,“营业网点存在岗位轮换,一线人员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参差不齐。
2、保险业务处理操作不熟练。网点在操作保险业务时,凭证要素不全。
3、业绩考评;我们内部制定了业绩考评办法,在运作产品中,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借款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死亡,所欠我社的贷款由保险公司偿还。
4、保险公司根据我社所营销的产品制定出了相关的营销方案和措施。
三、做好代理保险业务的建议
1、营业网点代理保险业务人员应有专业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使代理保险业务有一个更好更快的发展。
2、加强代理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类业务培训计划,突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代理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须在了解业务特点、了解客户特点的前提下方可上岗从业。同时,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从业资格考试,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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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调查报告篇7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报告显示,与金融行业相比,保险业目前遭遇的洗钱冲击相对较小,但保险产品和保险交易的固有特性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平台。保险公司一旦卷入洗钱活动,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对于进一步防范洗钱风险、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反洗钱定义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基本情况
(一)反洗钱定义
1.洗钱与保险洗钱
洗钱在不同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之间界定不同。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关于防止罪犯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中将洗钱定义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系统被利用作为转移或者储存来自犯罪活动资金的工具;犯罪者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支付,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隐瞒资金来源以及收益所有人;通过安全储存设施对于银行支票提供保管。
根据全球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定义,凡是隐匿或掩饰犯罪所得的性质、来源、地点、流转或协助任何非法活动行为人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均属洗钱。
美国作为最早对洗钱进行法律规制的国家,在1986年的《洗钱控制法》中界定了洗钱行为:洗钱是指为掩饰非法收入的存在、来源或使用,就该收入设置假相而使其具有表面合法性的过程。
我国《刑法》第191条设定了洗钱罪,即明知是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昨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同时,《刑法》第312条设立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以上两个条款将所有清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都纳入了我国刑事打击的范围。
尽管不同主体对洗钱定义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洗钱的基本涵义:(1)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基础上进行的不法行为;(2)洗钱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清洗;(3)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换犯罪所得;(4)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犯罪所得在形式上合法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的迅猛发展,洗钱行为在概念、手段、范围等各个方面出现了新趋势。随之,洗钱的外延也扩展到:(1)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用于走私;(2)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达到侵占目的;(3)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保险洗钱目前在国际上尚无明确界定。根据fatf所作的调查,保险洗钱多是利用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再保险进行,三种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65% ,30% ,5% 。fatf归纳了九种保险洗钱行为:(1)趸缴期领。洗钱者趸交缴大量保费,将不法资金投入保险公司,包装成保单的投资,从保险公司领取经过清洗的资金。(2)提前退保。洗钱者投保后再退保,即使承担较大退保损失也在所不惜。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款项,就成为洗钱者合法的资金来源。(3)购买高价值资产,再通过保险欺昨洗钱。洗钱者利用“黑钱”购买高价值资产,然后伪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若索赔成功,则实现了“黑钱洗白”的目的。(4)以现金形式投资于保险产品。在发展中国家,保险公司的现金交易普遍存在,为洗钱者提供了清洗途径;在发达国家,不法分子也能够借助保险中介机构的现金交易达到同样的目的。(5)在保单“犹豫期”内取消保单。人寿保险产品允许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无条件取消保单,保险公司将已缴纳保费如数退还投保人。该规定的初衷是保护
投保人利益,却被洗钱者利用,得以在较短时间内以最小成本完成洗钱。(6)与保险中介或保险公司员工勾结洗钱。保险中介或保险公司员工明知投保人的资金来源有问题,但为获得高额佣金或其它好处,帮助洗钱者办理相关保险业务。(7)通过第三方支付掩盖保费来源。保险公司承保时需识别投保人的身份,洗钱者利用识别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通常难以确定该第三方与投保人的关系及保费资金来源。(8)通过跨国保险交易洗钱。跨国保险交易通常涉及从外国银行账户支付国内保险费,或从国内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到国外银行账户。由于各国法律法规差异较大,保险公司难以准确核查。(9)以欺骗方式染指商业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洗钱者通过参股保险公司或直接设立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方式,直接操纵洗钱。
2.保险业反洗钱
20__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反洗钱法》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的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昨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该条款规定了我国反洗钱的法律定义。
保险业反洗钱概念在我国尚无统一界定。依据反洗钱的法律定义和洗钱行为的新发展,有的学者将保险业反洗钱概括为“政府通过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调动有关组织特别是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合规识别、监控、记录和报告保险洗钱行为,并对发现的保险洗钱者予以必要处罚,以阻止或抑制保险洗钱的全过程。
(二)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自20__年1月《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公司在反洗钱组织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建立健全组织
各保险公司按照要求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承担本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明确高层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合规工作,确保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和各业务条线上反洗钱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所需信息及其他资源。如太平人寿在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同时指定合规责任岗及责任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2.制定完善制度
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本公司的反洗钱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在公司基本制度层面,明确要求执行反洗钱法律、开展三项基本工作、加强宣传培训、严格保密和加强审计等,如人保财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在具作层面分别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如阳光产险的《关于补充收集客户资料的通知》。
3.识别客户身份
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在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渠道均识别客户身份。如新华人寿结合自身实际作出了严于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保全、理赔业务,无论金额大小,一律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太保产险寿等适时修改第三方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反洗钱职责。
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各公司在综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背景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如中宏人寿为使风险划分标准更为科学准确,购买了专门软件,实现了检和外国政要名单的功能,并在实践中成功发现一例台湾政要疑似洗钱案例,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发挥了实效。
4.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各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均规定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不得少于5年。多数公司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要求同时以(2016最新调查报告)纸质版和扫描版形式归档,专人专室保管存放,并采取保密措施。
5.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已开发了反洗钱信息收集和报送系统,实现了直接从核心业务系统中抓取大额交易和符合条件的可疑交易。自20__年10月1日始,保险机构正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截至20__年底,共报送大额交易报告3. 66万笔、可疑交易报告17.50万份。
6.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内部审计
各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实施了全员反洗钱培训计划划,中国人寿等公司还将培训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同时,各公司做了大量反洗钱宣传工作,如在营业场所张贴国家反洗钱政策的宣传条幅、印制反洗钱宣传资料等。另外,保险公司不断加强反洗钱内部审计,逐步将反洗钱审计纳入公司常规审计。
(三)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反洗钱的监督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按照《反洗钱法》和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反洗钱工作。
1.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
(1)非现场监管。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主要采用年度和季度报表的形式。通过对非现场监管报表内容的审核登记、分类整理,分析评估保险公司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情况。对发现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通过现场检查等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和核实。
(2)现场检查。20__年人民银行共检查保险公司528家(含其分支机构数),处罚了11家法人机构,包括3家产险公司、8家寿险公司。要求11家公司限期整改;对其中1家产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罚款,共计33. 6万元。
20__年人民银行共检查保险公司1765家(含其分支机构数),处罚了24家法人机构,包括9家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其中,要求6家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限期整改;对8家产险公司、7家寿险公司罚款,共计243.7万元。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2.保险监管部门开展的反洗钱工作
(1)制度机制建设。保监会认真落实《反洗钱法》,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t;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进一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是初步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反洗钱联络人制度。三是推动反洗钱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强与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四是成立了保险业反洗钱监管机构。明确由稽查局协助人民银行负责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稽查局为行使好该项职责成立了反洗钱处。
(2)监督检查。保险监管部门将反洗钱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范。二是将反洗钱内控制度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强化对法人机构反洗钱责任的追究。三是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
(3)培训宣传。保监会20__年举办了两期系统反洗钱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保险反洗钱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违法案件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各派出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辖区内反洗钱教育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总体评价
1.反洗钱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
保险业反洗钱只经历了两年时间,处于起步阶段。反洗钱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其理由,一是防范保险洗钱风险的难度较大。保险具有投保自由、退保自愿、缴费方式灵活、可以保单贷款等特点,客观上使其具有较大的洗钱风险,洗钱手段的多样化和隐蔽性也给防范保险洗钱带来难度。二是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技术力量和人才资源。制定完善有力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引进专业人才、利用新技术手段和获取信息需要保险公司承担较大的经营成本,以其现阶段发展水平,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此目标。三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反洗钱缺乏有力的监督指导。监管部门在指导保险反洗钱方面无可循,对保险反洗钱的理论研究和监管投入不足。
2.反洗钱制度建设较为薄弱
从国家法律制度层面看,保险业反洗钱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依据主要是《反洗钱法》和人民银行的配套部门规章,没有保险业的专门法律。已有的制度更多考虑了银行业的反洗钱需求,对保险业反洗钱缺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公司内控制度层面看,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相对薄弱。保险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多是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一些公司为应对监管部门检查,草率出台反洗钱内控制度。
3.反洗钱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保险消费者的反洗钱意识较为淡漠。在保险公司履行正当反洗钱职责,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或收集机构客户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时,保险消费者误以为保险公司在故意刁难或侵犯其隐私权,经常以各种形式拒绝和抵制。二是保险公司自身的反洗钱意识有待加强。各公司对洗钱行为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履行反洗钱职责是替政府分担事务,以违规换业绩的短视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存在的问题
1.客户身份识别的制度依据和现实手段不完善
(1)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无依据。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是有效识别客户身份的基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保险公司需在规定时期内完成新老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但监管部门未给出关于划分标准的指导意见。另外,多数保险公司没有统一渠道获取各类高风险客户名单,包括恐怖组织、名单,以及各类犯罪嫌疑人、通缉犯名单等。
(2)缺乏有效手段收集客户信息。一是无法核实个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还没有向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开通,从公安系统网站上查询公民身份信息成本太高。二是难以全面收集机构和团险客户的信息。客户不愿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等。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则成本过高。
(3)代理业务中的反洗钱职责划分存在障碍。一是在银邮业务中,银行等单位不愿就反洗钱职责划分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或不完全按照协议要求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等反洗钱职责,保险公司又难以单独承担该类业务中的反洗钱职责。二是保险代理人不属于法律上的反洗钱义务主体,保险公司无权强制要求保险代理人配合履行反洗钱职责。在代理人不配合履行反洗钱职责时,保险公司别无它法。
(4)某些制度规定不符合保险业反洗钱实际。如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第12条规定的“保费金额”应按照客户在保险合同中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保费,也包括应缴纳而未缴纳的部分。该规定在实践中防范洗钱的效果并不明显,因为犯罪分子通常不会用较长时间清洗一笔资金。另外,对一些缴费方式灵活且为终身缴费的产品,难以计算其“总应缴保费”。
2.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求的操作性不强
(1)现行规定中“可疑交易”的认定标准过于宽泛。目前,保险公司判定可疑交易的依据是《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17 +1” 标准。其中,“大额”、“明显超额”等规定难以量化,“没有合理原因”、“不能合理解释”等判断主观性过强,各保险公司在业务操作中做法各不相同,各地监管部门分支机构对此掌握的标准也不一致。同时,现行可疑交易认定标准没有最低数额限制,各公司报告的可疑交易中,许多报告的单笔保费只有几百元,数据质量较低。
(2)不同类型保险公司执行无差异化的报告标准。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其客户结构相对单一、交易对手资信良好、资金模式较为安全,存在的洗钱风险明显小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公司。但现有的反洗钱制度未规定适用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可疑交易判断标准。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产险、养老险、再保险等其他类型保险公司。
3.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1)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报告不做反馈。保险公司按照要求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后,交易行为是否存在洗钱嫌疑、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洗钱犯罪或相关罪行是否成立等,监管部门不做信息反馈。
(2)有些监管要求不符合保险业实际。如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求将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反洗钱报送系统进行对接。但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报送系统主要结合银行业的特点开发,与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很难兼容。再如,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客户身份识别的统计口径更适用于银行,不完全适用于保险公司。
(3)缺乏权威系统的反洗钱培训交流。监管部门开展的针对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培训较少,公司间缺乏反洗钱经验交流。
(三)风险要素
1.复杂的保险合同关系提供洗钱条件
保险合同关系方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各关系方既可分离又可融合,尤其是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角色分置,使得保险利益可通过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实现转移,从而使保险利益分配流向呈现多样性与可变性。如洗钱者和第三者约定由第三者为洗钱者投保寿险,受益人是洗钱者,第三者交付支票,洗钱者可以领取到现金。
2.固有的产品属性降低洗钱成本
保险因投保自由、退保自愿、缴费方式灵活等特点客观上使保险洗钱更具复杂性和隐蔽性。另外,投连险等新型保险产品还具有一定投资和储蓄功能,购买该类产品不仅能把“黑钱洗白”,甚至还能使“黑钱”增值。早在1995年英国向外公布的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中,用于购买趸缴寿险的资金占23%,购买年金险的占17%,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l
3.极大的信息不对称增加洗钱可能
保险市场存在极大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掌握的信息要远远多于保险人。洗钱者完全有机会通过对保险标的并购、转让、参股等方式控制保险标的,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达到清洗资金的非法目的。
4.大量的中介业务模糊洗钱信息
中介业务在保险公司中占据重要地位。以20__年为例,全国中介业务实现保费8043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82% 由于中介不是法律上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对保险洗钱往往倾向于“不作为”,即使保险公司与中介就履行反洗钱职责有所约定,中介承担的也仅是契约义务,保险公司很难有效约束其反洗钱行为、准确了解客户身份和资金来源。真实信息在“委托—代理”销售模式中趋于淡化、模糊或流失。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制度建设
一是流理保监会制定的与反洗钱相关的制度。根据《反洗钱法》和新修订的《保险法》,结合保险业反洗钱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作系统化的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二是细化现有的制度。保险监管部门应充分调研保险公司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的情况,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与人民银行联合出台指导性工作细则,增强反洗钱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争取将反洗钱条款列入保险中介模板,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在代理业务中的反洗钱职责。
(二)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交流
一是抓紧建立与人民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相互通报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日常情况、重大或突发事件。二是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发挥人民银行和保监会各自在保险业反洗钱方面的有利条件,通过成立联合调查组、互派人员协助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层次的反洗钱交流协作。三是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日常沟通。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保险公司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针对保险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环节遇到的诸多困难,协调人民银行逐步向保险公司开放其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为保险公司获取高风险客户名单提供条件。
(三)加强反洗钱的监督检查
一是通过修订现有监管制度,将监督检查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纳人常规监管内容。二是将反洗钱内控制度监督检查与综合性检查相结合。将反洗钱内控作为对人机构检查的内容之一,使检查内容更具科学性和完整性。三是充分发挥保监局在反洗钱监督指导中的作用,通过上下联动的检查方式,督促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履行好保险监管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四是实现反洗钱监督检查形式的多样化,采取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由内而外的反洗钱工作机制。
(四)加强培训宣传和交流研讨
一是推动保险业反洗钱的理论研究。研究国外保险业先进的反洗钱经验和国内其他金融行业的有效做法,组织力量中请完成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编写教材。二是加大对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培训整合保监会培训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的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培训。三是举办保险公司反洗钱交流研讨。目前,已经有很多公司成功进行了可疑交易的报告,为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供了宝贵的信息情报。监管部门应牵头举办深层次的行业间交流研讨,既能及时掌握了解行业反洗钱新发展,也为各公司互习提供交流平台。四是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反洗钱宣传,为保险公司顺利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保险调查报告篇8
一、活动目的:青春献和谐 关注合作医疗 关注新农村
二、活动对象:xx省xx市xx镇xx村全体村民
三、活动项目及目的:制定关于合作医疗的调查表,将其发放到村民手中,通过村民的填写情况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此次实践主旨在通过农村及医疗机构的调查,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农村医疗现状,采农民心声,从而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度和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为政府解决问题,新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和相关信息的来源提供所能及的帮助。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在此次实践中,也为更好提升自身社会实践服务本领与经验,为新农村及和谐社会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暑假,我参与了我镇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20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各项要素优化配套。虽全县各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医生素质不高,大多卫校毕业,卫生院卫生条件差,医疗器械不足,高科技仪器严重缺乏。农民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跟不上,医疗条件并未改善。
(二)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农民由于受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的制约,受传统生活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情况下,要自己出钱来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识不强,部分农牧户有怕吃亏的思想。尽管在调查中发现,
绝大部分农牧民希望有基本医疗保障,但对医疗消费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认为看病花钱目前还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调查发现有93的农户只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调查中,参保农户不知道合作医疗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和报销比例分别占89.15、75和96。绝大部分农牧民只知道个人缴纳10元,就认为可以报销医疗费,而对基本筹集来源,医疗补偿标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程序等主要内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看了病报销不了,花的钱多报销的少,报销程序繁杂,甚至还说存在优亲厚友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怨言,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报销手续比较复杂、报销比例较低。
在调查对所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何希望时,100的农民群众都选择了"提高报销标准"和"简化报销手续"这两条。群众反映,病人就诊后到拿到报销的医药费,特别是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报销范围小,补偿的标准也较低,起报线较高,目前我市最高补偿金额为1万元。
(五)管理工作滞后。
市上虽然成立了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市合管办只有
几名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乡政府也是一名兼职干部,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市乡两级网络化管理更谈不上,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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