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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调研报告5篇

大家在写调研报告时一定要注意实事求是,调研报告是按照此次的主题来写作的,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司法类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类调研报告5篇

司法类调研报告篇1

人大司法监督调研报告

人大司法监督调研报告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是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致力于促进法治蓬安、平安蓬安建设,不断加大司法监督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相结合,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时,都要根据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选择司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反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基层队、庭、所等单位,对我县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还通过组织代表观摩庭审活动、推荐代表担任法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形式,多管其下,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县司法机关硬件建设日新月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司法行为日益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要求加大司法监督力度的强烈愿望,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充实了人大信访机构,健全了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信访案件

进行综合分析、重点通报,实行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代表对信访条列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意见建议。同时,积极搭建代表和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在部分乡镇、村设立民情信息员,进一步拓宽了常委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完善了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我们在反复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后,及时梳理组成人员意见建议,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送交有关部门,并由工委对口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限期答复办理结果。如,对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县人

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和支持了相关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运用,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过程,成为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人大司法监督还存在监督方式滞后、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的等突出问题,离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认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法定职责, 人大监督的不作为其实就是一种失职。司法机关只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牢牢把握和行使好人民所赋予的职权。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迫切要求人大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要进一步创新监督形式,提升司法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充分发挥人大的刚性监督手段,适时运用质询、询问、罢免职务、撤销决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常委会可批转督促司法机关内部法纪部门、监察检察机关和人大常委会自身启动质询和罢免案等进行联动查处,真正做到监督事与监督人,纠正事与查处人相结合,确保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对常委会任命的法职人员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切实加强司法人员的任后监督。要将人大代表有关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和群众涉法涉诉案件作为司法监

督的重点,确保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认真落实,确保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三要进一步深化对典型案件的重点监督,提高司法监督的权威。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其中自然包涵了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干涉”。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而公民“申诉”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当事人涉法涉讼的具体案件。由此可见,人大监督“两院”工作涉及具体案件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关注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具有代表性的、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启动和运用司法内部监督程序,提出纠错追

责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监督的工作水平。“打铁先要自身硬”。新的时期,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不仅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维护法律遵严的责任意识,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除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外,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遵守司法监督中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纪律,自觉维护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聘请律师、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协助司法监督,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监督工作,使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体现法律性,更加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6篇《2023年司法改革工作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司法类调研报告篇2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201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视察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晋东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市三院司法鉴定中心、城区阳坡垴社区、矿区社会管理中心、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干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工作方向、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阳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建立运行“1+6”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全面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5类重点对象的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三大治理工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个,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平定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

规范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基本完成了44个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70%以上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采取“四进四入”的方式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12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2%,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调整后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强化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创新教育手段,优化矫治模式,加强心理辅导,矫治质量稳步提高,连续九年实现“四无”目标。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局、所、站”三协管,通过建立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帮教档案、坚持定期回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集中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04人,安置总人数1279人,安置率达88%,帮教总人数1349人,帮教率93%,重新犯罪率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5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大恶性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政府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3万件(其中律师办案4950余件,办理公证163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6200多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7件),受援人数达35000余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严重制约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存在滞后性,开发区及部分县区新设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等刚性工作职能无法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利用新型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灵活性、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及现代化不够,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还有差距。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经费装备保障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基层司法所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未能单独立户列编,业务用房存在被挤占、合用和被拆迁等情况。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流失,空编现象严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普遍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法律服务业各项业务呈分散化状态,服务领域相对狭窄,不能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于做到“一站式服务”,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基层司法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为司法所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硬件设备,保障基层司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普法讲堂等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于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学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1+6”工作机制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民生,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工作,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全市司法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类调研报告篇3

玉山县城乡规划??

2018年人大常委评议工作汇报

按照《玉山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城乡规划局列为今年的人大评议工作对象,这既是对我们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鞭策和推动,更是促进我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保证职责履行,树立崭新形象的重要契机。规划局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的原则,抓好人大工作评议与"清风护航"活动两条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提升工作质量效率,助力提升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1.启动了《玉山县“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在玉山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消除我县各类规划之间互相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的现实情况,我局适时启动了《玉山县“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空间规划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重大改革,它是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消除各类规划之间空间差异,形成规划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真正做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切切实实地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为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目前,已经编制完成了《玉山县空

间规划暨“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规划编制单位在对现状及相关单位、乡镇进行了详细调研和踏勘、收集了规划编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玉山县“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初步方案)》。并与所有乡镇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计划6月完成专家评审的工作。

2.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相结合。

为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我局在编制城东新区、高铁片区等片区控规的同时,对城东片区的玉清大桥北岸、怀玉山大道与东外环路交叉口、怀玉山大道与玉清大道交叉等六个重要节点和玉清大道、新320国道、东外环路、怀玉山大道四条主要干道两侧,高铁片区沿高铁广场及玉清大道两侧均编制了城市设计。我局及时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对包括冰溪古城(十字街)、玉虚路两侧、五中南侧、老汽车站区块、玉山大桥南侧等2017年棚改的区块进行研究,编制棚改区块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和城市设计工作,确定棚改区块的风格风貌和各项指标,为下一步土地出让和区块建设打好坚实的基??

3.全面推进全县乡镇规划编制。

乡镇规划编制工作一直是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工作一大亮点,一直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全县需编制规划的村庄共1525个,其中30户以上1247个,30户以下278个,至目前为止,地形图测绘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方案已全部完成,比全市要求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规划完成的时间节点提前一年。完成了13个乡镇集镇控规的专家评审,文成、岩瑞镇由于扩园调区因素,控规正在编制当中,计划7月底完成。

4.坚持规划引领,大力实施秀美乡村建设

秀美乡村建设是落实习总书记“建设美丽乡村江西样板”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致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实施秀美乡村建设。努力把秀美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倾心打造了双明镇天梁漏底传统村落、仙岩镇官溪社区、四股桥乡山塘村、怀玉乡玉峰村红色旅游、岩瑞镇包溪童话村、六都乡新风尚农场、文成镇姜宅蜜月小镇等一批集“古色、绿色、红色”为一体的诗画般的秀美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为我县的“玉水青山”打造出一张熠熠闪光的旅游名片。

5.强化规划服务。

我局始终把服务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作为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为了配合县经开区扩园调区工作,我局多次赴南昌与省住建厅相关处室汇报对接,省住建厅及时出具了同意我县经开区扩园调区的审查意见。二是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配合县环保局划定了玉山县生态红线,在保证发展的同时,对我县的生态敏感区域进行了强有力保护。三是我局多次到省住建厅协调划定我县城市开发边界,为我县重大项目的引进预留了发展空间。四是完成了玉山县城东新区b0202等地块控规调整、文成110kv变电站选址论证、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项目选址论证程序。组织召开了玉山县县城通信专项规划、玉山县城市政综合管线规划、玉山县县城电力专项规划、经开区金山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开区文成拓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山

国际台球文化城、玉山东部物流商贸城等项目专家评审会。五是为玉山县西外环路、金沙东路、新320国道道路工程、玉山一中分校、上饶文成110千伏变电站等重点工程项目确定好选址、征地拆迁红线、设计技术对接工作,以保证重点工程准时开工建设。六是为怀玉山集散中心、玉山二中、教体局、冰溪中学、东外环路、横街派出所等重点工程和学府家园、金沙湾、东部物流商贸城、翡翠国际等开发项目的实施进行了放样、验线。

6.立足民生,严格审批,致力推进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牵头成立组建玉山县农村村民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建办),并抽调精干技术人员充实到农建办,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二是指导乡镇政府设立乡镇规划建设所,举办两期全县范围内的规范农民建房业务培训班,对规划建设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派出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对乡镇分管领导、规划建所、国土资源所、村居干部、乡村工匠进行规范农民建房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讲解和宣传。三是至目前为止按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流程受理审批2410多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四是组织编撰《玉山县农民建设引导图集》,设计出11套徽派房型,作为指导农村村民建房的推荐户型,指导农房建设。五是采取一系列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一公示”的措施。使全县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开始逐步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规划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行政服务、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对34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取消了9项,保留了25项。

2、对清理出来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执法三大类行政职权按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指南、设定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实施主体及受理条件、规范了办理流程。做到每个审批服务事项必须有法有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限。经过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后规划一书三证的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原先7项前置条件减少到至6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先7项前置条件减少至4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原先10项前置条件减少至8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由原先9项前置条件减少至5项。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

二、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把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地增强获得感、提高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一是动员部署,从思想上提高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认识。3月19日,全县“清风护航”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以后,我局立即召开“清风护航”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召开了“清风护航”整治活动问题内部排查会、部门企业座谈会等形式排查问题、建立台账,针对行政审批服务漫、流程繁、材料多等问题进行边查边改、边改边整。二是构建股室互通机制,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施工图报建审核等25项行政职权统一归口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受理一次性审核资料,未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即开始内部流转,内部流转各负其责,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窗收件、同时分送、内部流转、提前预审、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经过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确立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2018年达到只跑一次,其余4项行政许可逐步达到“只跑一次”的目标。

三、服务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情况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我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身正气行政、一腔热情办

事、一句亲切道别的接待办事群众六个一服务要求,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二是贴心告知,避免群众企业“往返跑”。细化报审材料告知内容,特别是针对新政策和建设单位容易忽略的环节进行温馨提醒,将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以及投诉电话公布于众,避免申报材料不规范引起的“往返跑”。

三是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三进中心”。两集中:一是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服务股集中,由该股室代表本部门集中办理法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将集中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内设股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整建制进入中心运作;两到位:一是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中心到位;二是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对各股室充分授权,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内部运转,窗口一步办理到位;三进中心:即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

四是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一网式”城乡规划审批系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多次组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到市规划局进行培训学习。针对城乡规划审批事项多、审批效率低、各类手续繁琐等制约经济发展的弊端,通过建立网上一站式提交、透明式审批、限时式审批,彻底打破"纸质审批","来回跑动"陈旧模式,实现“一网式”行政服务。

五是强化优质服务常态化建设,用刚性制度作为干部职工和办事窗口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定了《玉山县城乡规划局服务常态

化管理措施》,做到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一次性告知制要明白、限时办结制守时效、行政效能投诉制要通畅、失职追究制不留情。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一年来,审批办理了开发企业和公建项目106件证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2件,总面积807327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件,总面积987200平方米(开发企业项目6件,面积139679平方米、公建项目14件,面积694578平方米、工业园企业项目10件,面积152943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54件,办理总面积880260平方米(其中工业园企业项目19件,面积248696平方米、公建项目21件,面积172299平方米、开发企业13件,面积452263平方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件,面积7000平方米)。

四、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主动对接力度不够大,下步仍需提升。

2、窗口和股室内部衔接,由于业务专业性太强,运转协调联动不够顺畅。

3、网络信息化程度不够高。

4、工作人员与办事主体的政策、业务沟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始终把“清风护航”和人大评议工作,当做我局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首要任务来抓。

2、严格按照“清风护航”和人大评议实施方案,分阶段踏踏实

实做好各项工作。

3、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并形成长效的优质服务机制。

4、加快推动信息化建设与窗口的硬件、软件建设。

5、进一步加强窗口与各股室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争取早日实现“只跑一次”的目标。

下步我局将以县人大常委2018年工作评议为指引,切实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依法履职、优化环境,为我县打造江西东部门户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桥头堡、实现绿色崛起、与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

司法类调研报告篇4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队伍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

一、严格规范审批过程,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上半年xx分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45户,其中餐饮类288户,食品销售类237户(保健食品53户),单位食堂20户(工地食堂1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户,幼托机构10户,养老机构5户);办理注销124户。档案室整档3000余份,归档2100余份。接受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2400余人次。在工作中做到不延误、不漏登、不错登。对于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做到随时登记,按照办件的种类进行微机录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

积极解决食药工作新问题。针对小作坊办证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小食品加工厂,实地学习日常监管和生产企业监管。“三小”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辖区所共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294户。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1、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半年来,xx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共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牡丹文化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制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米皮类食品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防控食物中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521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70家次,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20家次,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开办方17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1家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8家次。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我局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内容,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共排查登记无证供餐幼儿园33家,无证养老机构2家,针对这些单位因审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积极向区政府反映,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今年是xx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年,按照复审迎检工作总体安排,3月9日我局召开迎检推进会后,首先对辖区食品“三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前期共排查登记食品“三小”单位434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然后以9个农贸市场为中心,逐步向外延伸,确保全覆盖,重点解决食品“三小”单位无证经营、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无量化分级、“三防”设施缺失、前灶后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印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1700余个,督促“三防”设施整改500余户,督促“前灶后厅”整改200余户,督促消毒柜、卫生环境整改400余户。通过规范,我辖区食品“三小”单位基本全部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公示栏均上墙,并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基本具备,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针对辖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上半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方案,以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作为重点部位,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家,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整改。

5、持续开展“透明厨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分局专门印发了《xx区“透明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公开厨房环节、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储状态等重点环节为内容,通过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继续深入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按照xx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表,截止目前,xx辖区已建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6家,剩余1家正在筹备中。

6、开展保化安全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xx分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区食安办、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化妆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针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排查出xx分局辖区42户涉嫌会销商户,将名单移交汇报区食安办。累计检查保化经营企业800余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8个批次、化妆品50个批次,立案3起。

7、系统开展抽检工作。我局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市局及xx区政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今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1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餐饮62批次,生产环节30批次,流通环节73批次,截止目前,食用农产品30批次,流通环节55批次仍在等待检验结果。在已经检测完毕的232个批次中不合格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个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食品2个批次不合格,都正在核查处置中。

8、扎实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以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运行机制。上半年受理、处理的(110联动、123

31、连线政府、百姓呼声、信访、xx区政府交办等)投诉举报314起,职业投诉信函、信件43起,共计357起。投诉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率100%。

9、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分局举办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以来,全局审核稽查案件19起,组织分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13起,已结案19起,申请xx法院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实际罚没入库金额共计282463.76元;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9起。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分局组织辖区不同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分局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学校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学生和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来,利用“12331”、“525护肤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7次,制作各类展板20余块,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在xx日报、大河报、x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发稿6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

1、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分局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知识储备。今年3月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业务技能培训。5月份组织新入职人员22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05人次,人均学习36个课时。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分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以及开展“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党员向心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市局和xx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半年来开展活动5次,参与志愿者30余人次。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局中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是要队伍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7月18日

司法类调研报告篇5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从**年首先在**镇和**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的职责。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年起,**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四、几点建议: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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