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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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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5篇

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篇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如何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纪委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纪委报告精神,结合基层纪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

一、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职责内容等方面。从监督地位上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对象上,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从监督责任来看,纪委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二、乡镇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监督越位问题。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乡镇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乡镇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部分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三是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3、存在同级监督难的问题。由于体制原因,乡镇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在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纪委书记过多地强调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的思想道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及时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的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部分党政班子成员与纪委书记之间会存在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着乡镇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4、是自身建设的滞后性制约了监督的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5、监督部门建设不到位。一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 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导致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荒现象。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2、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3、有的乡镇纪委不敢大胆履职。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三,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4、纪委监督制约不力。《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县纪委不管人、财、物,只是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这样的体制势必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全以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自然地就会出现监督乏力的问题。

四、强化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对策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1、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2、切实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乡镇纪委要理清工作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按照三转要求,真正实现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中心工作中脱离出来,突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乡镇纪委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监督,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主责部门履职行为合法性、执行结果有效性和操作过程廉洁性进行监督。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制度,确保乡镇纪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3、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制度规定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要紧紧围绕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经常与县纪委各室联系,争取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从而不断推进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要多听取乡镇党委意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如: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村务监督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4、采取三个强化,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要强化考核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指标,实行工作目标管理,科学考核。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积极支持乡镇纪委开展工作。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成效、目标完成、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新思维、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把纪委监督工作的重点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提醒、事中监控纠正相结合起来,真正把乡镇纪委的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工作中的强势。三是强化监督责任机制制度的落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5、实践一承诺二报告三监督工作法,构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新常态。 ①一承诺,促进党委成员廉政行为自觉化。党委成员填写一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对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情况、遵守纪律和规矩情况等方面作出承诺。②二报告,促进党委成员报告备案常态化。党委成员对个人工作和生活两个方面情况进行自省自查,一要针对个人家庭重大事项即时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备案;二要对分管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即时填写《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备案。③ 三监督,促进县乡纪委监督执纪实效化。纪委针对同级党委成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及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开展日常监督。通过信访监督、评议监督、提醒监督发现的党委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必要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或纪委依据四种形态进行函询、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明查暗访、会议监督、抽查监督对领导干部报告备案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分管工作重大事项,按不低于10%的比率进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分类处置。三是开展重点监督。通过定期报告、线索上报、初步核实发现同级党委委员有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初核结果报上级纪委及同级党委。

5、强化四项措施,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执行惠民政策中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要加强村务监督,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事务公开,在讨论村组重大事项时,要保证广大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强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坑农害农行为并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四是要加强三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行为。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做好资产登记和财务清算工作。完善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制度,防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严肃查处村级组织私分村财,隐瞒、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低价转卖、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扎实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6、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定、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纪检监察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要建立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工作环境,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将纪检监察部门做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平台,将讲政治、懂业务、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无私无畏敢于动真碰硬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上级党委、纪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好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水平。通过严加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优良作风,表率做到恪尽职守、无私无畏、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如何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纪委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纪委报告精神,结合基层纪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研。

一、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监督的对象、监督的职责内容等方面。从监督地位上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对象上,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从监督责任来看,纪委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二、乡镇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监督越位问题。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乡镇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乡镇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部分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三是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3、存在同级监督难的问题。由于体制原因,乡镇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在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纪委书记过多地强调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的思想道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及时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的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部分党政班子成员与纪委书记之间会存在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着乡镇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4、是自身建设的滞后性制约了监督的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5、监督部门建设不到位。一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 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导致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荒现象。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2、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3、有的乡镇纪委不敢大胆履职。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其三,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4、纪委监督制约不力。《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县纪委不管人、财、物,只是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这样的体制势必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全以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自然地就会出现监督乏力的问题。

四、强化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对策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1、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2、切实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乡镇纪委要理清工作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按照三转要求,真正实现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中心工作中脱离出来,突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乡镇纪委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监督,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主责部门履职行为合法性、执行结果有效性和操作过程廉洁性进行监督。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制度,确保乡镇纪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3、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制度规定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要紧紧围绕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经常与县纪委各室联系,争取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从而不断推进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要多听取乡镇党委意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如: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村务监督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4、采取三个强化,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要强化考核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指标,实行工作目标管理,科学考核。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积极支持乡镇纪委开展工作。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成效、目标完成、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新思维、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把纪委监督工作的重点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提醒、事中监控纠正相结合起来,真正把乡镇纪委的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工作中的强势。三是强化监督责任机制制度的落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5、实践一承诺二报告三监督工作法,构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新常态。 ①一承诺,促进党委成员廉政行为自觉化。党委成员填写一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对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情况、遵守纪律和规矩情况等方面作出承诺。②二报告,促进党委成员报告备案常态化。党委成员对个人工作和生活两个方面情况进行自省自查,一要针对个人家庭重大事项即时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备案;二要对分管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即时填写《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备案。③ 三监督,促进县乡纪委监督执纪实效化。纪委针对同级党委成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分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及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开展日常监督。通过信访监督、评议监督、提醒监督发现的党委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必要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或纪委依据四种形态进行函询、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明查暗访、会议监督、抽查监督对领导干部报告备案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分管工作重大事项,按不低于10%的比率进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分类处置。三是开展重点监督。通过定期报告、线索上报、初步核实发现同级党委委员有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初核结果报上级纪委及同级党委。

5、强化四项措施,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执行惠民政策中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要加强村务监督,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事务公开,在讨论村组重大事项时,要保证广大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强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坑农害农行为并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四是要加强三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行为。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做好资产登记和财务清算工作。完善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制度,防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严肃查处村级组织私分村财,隐瞒、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低价转卖、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扎实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6、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定、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纪检监察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要建立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工作环境,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将纪检监察部门做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平台,将讲政治、懂业务、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无私无畏敢于动真碰硬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上级党委、纪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好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水平。通过严加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优良作风,表率做到恪尽职守、无私无畏、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篇2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乡镇纪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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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篇3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篇4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继续把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巩固好、发展好,继续为实现squo;两个一百年squo;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伟大号召。历史昭示我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征程上再出发,就是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新业绩书写新辉煌。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然而,对我们市xx系统而言,我们正处于改革发展期和机构调整期,既面临各种挑战机遇,又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在这一特殊时期和形势下,我们要克服困难和阻力,团结带领全市xx系统有力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在改革发展的征程上行稳致远,践行好为全市人民健康事业服务保障的职责使命!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就必须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统揽、总目标、总纲领,深入推进市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市xx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健康、稳步发展。

一、市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点

(一)市xx局党组、机关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特点

一是政治敏锐性强。市xx局党组、领导班子始终把局机关政治属性放在首位,能够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和使命所系,积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作为统班子、带队伍、抓业务、管行业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经。

二是破冰开局推进。自市xx局从去年2月挂牌成立至今,并于2020年4月进行了班子调整,在业务陌生、人少事多、工作忙杂、条件艰苦、开局困难、责任倒逼的紧张状况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连续战斗的工作作风,克服多重困难,兼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仅今年以来市xx局共召开党组会议xx余次,其中涉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相关内容会议比重占党组会50%。班子成员在分管事务多、责任压力大、工作日程紧的情况下,基本都能按要求落实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和汇报工作,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局落实。

三是工作初显成效。目前,市xx局党组已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初步建立了市xx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资料,并利用半年工作总结时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安排部署,基本形成了横向拓展、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各项业务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统领下均初显成效。

(二)局属单位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特点

一是延续工作惯例。市xx局局属单位为xx中心,在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工作方面能够做到不等不靠,在上级机关改革调整过程中,自觉按照以往要求和工作惯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表现出了应有的政治自觉。

二是保持稳定大局。面对单位系统调整改革适应期,市xx局能够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有力抓手,稳定人心、稳住大局、稳好思想,确保与市xx局机关改革调整、磨合衔接期间,各项xx业务工作正常、平稳、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适应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最根本的要求是政治要求,在调整改革、磨合运行期间,市xx中心能够看清和服从改革大局,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把维护机构改革作为讲政治、守纪律的基本要求。

(三)各县区局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特点

一是党建基础较好。县区xx局作为基层单位,处在贯彻执行的落实环节,相对执行力较强,通过现地走访调研感受到县区局整体上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相对较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的工作标准基本上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落实,整体水平差距不大。

二是落实专办专责。各县区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展,基本都能实行专人、专岗和专办、专责,人员相对稳定,保证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系统性。

三是态度意愿积极。县区局接受省、市、县各级各类检查任务较多,一定程度上促进和规范了县区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的标准、质量、形势和内容,虽然客观上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规范,但是对于各级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态度上表现比较积极认真,想把工作做好的意愿比较强烈。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及原因分析

放眼全市、全省、全国,市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的征程刚刚起步,面临着许多问题、挑战和困难,结合调研了解情况梳理如下。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政治引领还不够充分。刚性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虽然对责任清单要求层层细化分解,但责任不够清晰,任务不够具体,考核指标原则性要求多,量化考核指标少。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末能有效、有机融合,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或者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的现象,削弱了以党建促履职的积极作用。比如,xx县xx局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实际进行细化、量化和分化,没有逐层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子,大而化之、统而揽之,主体责任落实末端延伸还不够到位。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不够大。落实专题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对岗位职责风险排查防范探索研究不够,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还不够不明显。执行民主决策不够彻底,不同程度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主体不清晰、决策程序有瑕疵情况。各县区普遍存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不够常态、科学、合理情况。第一种形态运用措施乏力、警示效果弱化。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往往注重过程和程序的完善,而忽略了实际监督效果。存在坐等线索上门的惯性思维,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的积极性不强。

三是干部管理正向激励不够优化显著,对异常行为管控不够及时有效。个别单位对通过教育引领引导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承担不够,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在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培育、党性锤炼等方面缺乏有力举措。还存在极个别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立场不够坚定现象。针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在指标设计上,原则性要求较多,考核手段单一,奖罚责任不对称,正向激励不足。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充分,问责实施不到位,责任追究宽软。对异常行为管控工作不严格,方法手段渠道单一,一些敏感重要岗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四是针对行业监管的廉政风险排渣不够系统全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和措施。xx工作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健康,xx基金管理运行、xx核销审批、xx机构管理等等,只要有权力运行的地方和岗位就存在廉政风险。目前,市xx中心、xx区xx局、、xx县xx局、、xx县xx局、、xx县xx局虽然意识到了廉政风险隐患的潜藏危险,但是对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评估、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重大风险预防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短板和待完善工作。全市xx系统还没有搭建起全面、系统、完整、规范的覆盖全市xx系统各个岗位、业务、环节、节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排查机制。而且,县区局对预防行业领域党风廉政问题的认识还有偏差,一些县区局认为县区局是基层落实环节,吃透政策、学好文件、抓好落实执行就可以,权力都在省、市两级机关,不存在廉政风险,思想上还存在麻痹大意和认识不到的情况。

五是个别县区改革推进的滞后性,影响和制约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主要表现在一些县区局,领导编配不到位,人员配备力量不足,摊子大、人员少、担子重、力量小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例如,运行之初有些单位只任命了局主要领导一人,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没有任命,一直处于空缺,工作无法正常推进。领导配备不到位、组织建设有空缺必然严重影响县区局工作开展和落实,影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落实。

六是市xx局机关个别业务部门指导基层单位、统领业务工作的能力亟待提升。客观上市xx局新组建不久,一些业务还在学习、摸索和掌握中,短时间内提高困难。主观上,市xx局机关抓业务学习的劲头、韧劲和紧迫感还不够,业务工作对市医保中心依赖较多。县区普遍反应一些问题请示到市xx局层面就石沉大海,有的遇到基层请示就答复为按规定办,缺少实质性指导意见和担当精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思考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新的伟大工程,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立足市市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推向深入需要把握好五个基本要领。

一是在总体要求上,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有机统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就是着眼目标要求,以问题倒逼的方式促成目标达成。这一方式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创造性实践。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有机统一。首先,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具体目标与价值目标两个层面上理清思路,明确方位。在具体目标上,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在价值目标上,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全党的宗旨与使命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是在推进方式上,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保证。思想建设依靠制度建设加以支撑,制度建设依靠思想建设得以升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旨在建构生动有序的党内政治生活新生态,它既是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和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就是要坚持思想引领与制度规范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即以思想建设激发党的建设活力,以制度建设规范党内生活行为。

三是在工作着力点上,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全面覆盖相互协同。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抓住关键少数,其实质就是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矛盾。全面覆盖强调的是每一个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与直接参与者,在党性锻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尤其是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与行为准则上没有人可以置之度外。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全面覆盖相互协同,形成党员全员参与新格局是基础,抓住关键少数是重点。形成党员全员参与新格局重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要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在线学习制度,尤其要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凝心聚力、团结干事、管党治党的有力促进。

四是在依靠力量上,坚持依靠自身与依靠群众无缝衔接。依靠自身力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实质就是我们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求所进行的自我革命,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坚持依靠自身与依靠群众无缝衔接,关键要解决好党的各级组织检视问题、自我革命、破解矛盾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成为新形势下党的自我革命的基本遵循。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依靠群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从群众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入手,坚持开门治党,在每个环节和每一个方面,尤其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中,注意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依靠群众监督,取得群众支持。xx工作关心民生、关系稳定、关系人心向背,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才能践行好职责使命。

五是在具体策略上,坚持猛药去疴与长效机制同步共振。坚持猛药去疴与长效机制同步共振,就是要把握猛药去疴与长效机制的内在属性,就是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科学把握猛药去疴的时机,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以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气势,对消极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当前,要重点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同时对腐败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立足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战,制定和完善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清单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和完善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新经验的激励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六是在廉政风险防范上,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环节相闭合不留死角。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想保证xx安全,保证xx监管有力,保证全市xx系统干部廉洁清政,就必须从保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广泛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同时,结合我省我市xx系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符合xx市xx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排查、预防、管控机制,确保市xx系统清政清廉、风清气正,就必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素质全面、保障有力、廉洁奉公的xxxx尖兵队伍。当前,我市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在现任党组班子的努力推动下,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建立了良性发展机制,并把接受监督作为保持韧劲不减、党建长青的有效法宝。xx将按照省市xx要求有效发挥xx权威、优势,与xx单位党组同凝聚共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心,共同画好同心圆、向心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权责清晰、界限明确、相辅相成、同向发力!

责任落实的调研报告篇5

今年以来,市司法找准立足点,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主题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现将2018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总结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面

与此同时,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长多吉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长泽翁拉姆同志为分管领导,统筹抓好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做到了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方面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二是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导向作用,确保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有意识形态专题。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凝聚人心,增强队伍战斗力。四是建立党员干部思想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制度,通过召开股室负责人和青年党员干部等各层次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掌握干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三、巩固壮大主流文化方面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培塑优良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成效,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创新型的五型司法队伍,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和谐健康发展。

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

党组建立了意识形态阵地清单。努力做到清单完整详尽,无遗漏,同时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所刊载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领导签发后报送,确保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积极开拓党建对外宣传阵地,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

五、意识形态问题处理方面

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物的排查,及时关注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问题,妥善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转化。从未出现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及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情况。

六、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方面

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机关党支部,通过认真落实党支部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大讲堂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能力。

七、存在问题

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虽然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如何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实有相当难度,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落实。通过有效措施,把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党组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面。二是抓工作执行。通过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保证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三是抓工作成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任何意识形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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