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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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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精选6篇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筑守维稳防线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 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二、继续做好法律进社区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5.1” 、“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三、认真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认真做好法制室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结合业务抓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使我局行风建设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年内全局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干警,没有接到群众投诉。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每个干警对行风建设的认识,形成全员行动建政风行风的局面。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正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机关干部守则、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下管一级、上联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和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内共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余人次,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起。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以此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继去年大阁镇司法所长唐连荣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标兵调解员后,今年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五道营司法所扎实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平民百姓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赞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到五道营考察时给予了很高评价:“好,很好。”之后,他又对市、县领导强调:这样的基层典型要多培养,多关心,让其发挥带动作用。局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二、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更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坚持:

第一,针对群众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误解,我们及时制发了《严格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执业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公务员在机关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名法律服务人员在个相关法庭所在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甄别和监督;有效地扼制了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服务市场的规范。年内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均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教育整顿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机构从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建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坤平律师事务所除建立了这些制度外,还建立了专职执业律师年度量化考核标准,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及奖罚办法,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第三,严格执法,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滞后,法律服务市场中基层法律工作者收入较低,执业人员的外流,有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手持执业证,但不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予注册的处理。严肃了执业纪律。

三、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万元,为全县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套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还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平方米,平均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月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调处件,调处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了;与此同时,接收的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件,解答热线咨询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件,刑事辩护件,法律援助件,代书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解答法律咨询人次。业务收费达到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⒏长城⒏长城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多户农民挽回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个月收入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份。全县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以深化服务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作好了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了送法进企、进校、到村入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法律知识送到家,民调工作做到家,法律事务办到家,法律热线连到家的工作局面。公证工作将服务“三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的业务量逐月增加,群众满意率较高。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局邀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为代表的名特邀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呼声。

五、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干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及时纠正干警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在生活上照顾干警。对家庭困难、自身或家属患病的干警,坚持按时走访,帮助解决困难,解除了了干警的后顾之忧,局机关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为位身患癌症的离岗人员解决差旅费余元。三是在工作上激励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责成专人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使每个干警均能享受到法律赋予休息的权利。

以上是我局一年来的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xx年和20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4

1、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对全乡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查摸底汇总,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订了有关工作措施和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力度,全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6件,调处率达到98﹪以上,成功率达到97﹪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确保了全乡大局稳定。

2、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加强各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制度建设和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为我乡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受害人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帮助,法律援助的知誉度和满意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放了《农民普法简明读本》,认真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组织开展了全乡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做好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安置帮教工作扎实跟进。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近五年的刑满释放和近三年的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汇总登记,建立了安置帮教台账卷宗和电子档案表册。对其进行走访,与综治办、派出所及村组干部共同做好帮教工作,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

5、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启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好接收登记,建立了档案台帐,制定了矫正方案,对其进行走访,签订监管协议,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措施,为其就业和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对其实行日常行为考核,强化教育矫正效果,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积极开展。按照县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政法系统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到石市乡铁流村、三望村、龙潭村三个村进行走访宣传,与村组干部一道就矛盾化解、管理创新、公正执法深入交换意见。对困难家庭进行帮扶,对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化解。

7、乡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协助工作。我乡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我所积极为各项硬件软件设施提供人力和物力上的协助,从而进一步赢得了乡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并以此为契机,助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8、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除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外,我所还积极配合衡阳县石市乡党委政府做好了乡村建设、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中心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

今年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工作缺乏开创性、协调能力不够强、与先进优秀司法所相比还有差距等不足,这些都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5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并坚持以人为本,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

现将我局20x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区司法局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导全局同志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里多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信访工作,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局里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股、室、所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年初,局里和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案件评查、调解衔接、责任查究等机制,建立信访日常接访登记簿、信访维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台帐、主要信访部题和信访人员与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册等多本台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股、室、所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三、采取措施,强化职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1、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

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多次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快速调解、有效调解的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区着重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有可能转换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89起,成功278起,成功率达96.1%,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

2、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引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今年,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我局共举办大型活动3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出动宣传车十台次。制作横幅20余条,版报20块,通过这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使纠纷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处理结果;纠纷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区司法局引导其采取正当程序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信访行为。

3、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介入涉法涉诉信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

对待涉及信访案件,我局尽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尽援。今年,区潇湘街道居民刘和国等8人因认为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未到位,多次到许多部门进行上访,我局得知这一情况,对其降低法律门槛,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对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4、组织律师参加信访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司法局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制定了可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需要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解决,案件办结后,再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

这样,使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稳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化。

2024年司法工作总结篇6

2017年,我市法学会在上级法学会的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服务中心大局,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为法治厦门、平安厦门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被推荐为中国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

一、坚持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

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注重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我市法学法律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政法维稳、群团改革、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用中央精神武装头脑、明确方向、指导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亲自撰文,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姚新民作为市委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宣讲十九大精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吴少鹰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体会文章在《厦门日报》发表,充分体现了法学会工作坚定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的本质属性。组织法学会专职干部、理论骨干参加各级举办的法学理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等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辩别力。积极引导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明显加强。坚持以落实政治责任确保政治方向,加强对论坛年会主题、法治宣讲题目、期刊网站稿件、评奖评优项目的政治把关和正面引导,切实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思想性和法理性。

二、坚持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

按照立足地方、服务中心,准确定位、重在引领,科学选题、重在有效的原则要求,动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上级任务和厦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学研究,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全市法学会会员和政法干警开展法治建设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先后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华东地区法学论坛、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等全国性、区域性论坛研讨活动,其中,选送41篇论文参评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和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6篇论文获得奖项。市法学会组织了“创新发展高端法律服务业研究”主题征文活动。参与并主办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在厦召开的“一带一路”民航法治实践与创新论坛活动,扩大了法学会的影响力;承担省、市两级政法委重点课题“关于新形势下法学会有效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实践若干问题”的调研,完成“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法治保障研究”,特别是参与组织撰写的市委重点课题“厦门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若干问题研究”,经专家评审组评审获得一等奖。指导思明区检察院、集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实务征文研讨,为法治厦门平安厦门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坚持以法治宣传扩大效应

着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采取联合组台、自主搭台、主动借台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服务活动,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推动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委宣传部、党校和市司法行政部门谋划开展“双百”活动,并采取邀请专家宣讲、领导带头宣讲、联系实际宣讲等形式,认真抓好活动落实,全市共举办“双百”活动23场次,参加人数3400多人。固化提升翔安区“谁执法谁普法”的做法,市里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督促70多个市直部门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清单,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聘任60名“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报送74个讲座主题,开展180多场普法公益讲座。围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目标任务,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市综治平安集中宣传日及“社科知识普及宣传周”活动。认真落实“法治文化基层行”,市、区和有关部门共举办24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0多份,受众3万多人。结合“法制宣传周”、“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安排人员深入人流密集场所和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我会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分别在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工作交流推进会和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上进行交流。

四、坚持为中心大局提供服务

今年,金砖会晤筹备和安保维稳工作是我市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市法学会机关在岗3名同志自觉服从安排,全部被抽调到厦门维稳指挥部工作,大家全程参与、全心投入;注重运用法学会工作平台,组织发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金砖会晤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先进典型,如成立“金砖会晤法律服务团”,累计起草、审查、修改法律文书943份,提出建议25条,为筹办单位及相关项目提供法律咨询362件,办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33件,参与处理信访事项115起,化解信访积案12件,等等,因表现突出,2人分别获得省、市级先进个人、1人获得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先锋岗”称号,其中1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个人并荣记三等功。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法学会聚集的人才、专业和资源优势,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基层平安创建、创新社会治理、改善交通环境等方面出主意提建议,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建设,今年,我市“雪亮工程”建成市级监控视频共享平台及视频监控23350路,联网接入社会视频资源16945路,联网率100%;成功劝阻正在实施的诈骗案件1011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协助市司法局联合民盟厦门市委举办“法律护航·走向世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法律务实研讨会,设立民盟“一带一路”(福建)研究院厦门法律务实研究基地,助力本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发挥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作用,为永丰机械制造、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发展、广福包装等公司的破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遴选86名律师组成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门律师人才库,参与38件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工作。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审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5部法规草案,并配合做好法规草案修改和审议工作,为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贡献了力量。

五、坚持抓基层基础做强自身

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超前研究谋划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对法学会建设非常关心重视,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专题开会研究法学会建设。市法学会主动走访在厦大学、政法单位和司法实务部门,交流情况,会商工作。推荐6名专家教授作为市委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全市202名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推动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发展壮大会员队伍,目前,全市法学会团体会员19个,个人会员2001人。积极发现、培养、推荐优秀法学法律人才,3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1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一带一路”项目跨境律师人才库;在今年第二届“福建省法学英才”表彰会上,我市共有5人获评“福建省法学英才”荣誉称号,2人获评“福建省法学英才”提名奖荣誉称号。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智慧监管“矫务通”、法律咨询“百事通”、厦广经济交通台“丁成说法”、海沧“ai人工智能法律咨询”、思明“法律援助app”、同安掌上“我家·律师”等项目上线运行。依托厦大法学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公司法学研究会”,目前,市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已达6个。继续策划“鹭江法治讲堂”,举办了“民法总则下公司法人治理相关问题”主题讲座;坚持办好《厦门法学》刊物和“厦门法学会网”,共编发《厦门法学研究专报》13期,《厦门法学文库》2017年卷即将发行。

一年来,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投入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保障工作,政法系统、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更是以主要时间精力聚焦重大安保任务,法学会工作或多或少受到一些影响:一是制度坚持不够好。全国性、区域性会议参加不多,落实会议、督导、报告等工作制度不够一贯;二是调研工作不够实。市法学会开展的主题征文和各级举办的研讨论坛活动收集的论文比较少;三是落实标准不够严。“双百”活动规模、层次和质量有待提高,会员发展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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