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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本人就2017年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017年,我局以机构整合为契机,结合当前卫生、计生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了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水平。卫生计生行业法律法规种类多,专业性强,内容复杂。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又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任务发生了重大改变。为实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目标,不仅自己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了必修课,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执法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和《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外采取多媒体教学、理论授课、网络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先后共派出15人参加市卫计委及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内部还组织了6次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法规宣传品,使广大群众增强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较好地树立了卫生计生系统执法人员的形象。
二、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及建议
在九原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局共收到转来的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6件。区人大代表围绕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建设、发展改革和民主法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在总结过去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创新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收到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成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把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股室和人员,同时规范答复程序,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代表提出的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建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有条件解决的,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答复格式进行办理;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2.加强调研,密切沟通。为切实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加强调研,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来到我局,大家坐在一起,采取会办协商、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对建议答复工作的交流,落实建议办理力度,尽可能解决问题。如: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赵美凤、刘桂英提出的“关于创立青年社区医疗卫生所的建议”时,我局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和与代表协商,最终确定由赛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个流动医疗点,派2名医务人员长期开展诊疗服务和其他健康咨询活动,满足了群众的就医需求,也使代表的建议解决落到了实处。
3.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对待每一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质保量地完成。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刘俊兰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时,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积极同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争取 ,给予卫生计生系统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心卫生院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医疗卫生队伍中。同时,提高专业人才待遇,使近二年通过招考的方式录用的业务骨干留下来,长期为全区人民服务。在区政府新编制的5年规划中,责成相关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每年10名或5名)地为卫生系统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医疗专业技术骨干,储备我们自己的医疗技术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断层的问题。
三、努力依法行政,规范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严格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承担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项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区政府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要求,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岗位环节、岗位职能、办理人员、办理时限,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完善、便民、合法。共梳理行政权力257项。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并核发个人(单位)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4户。核发美容美发131户,旅店40户,游泳池2户,浴池30户,市政集中供水2户、二次供水3户,农村小型集中供水6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生育审批共182件,其中单独两孩审批33件。
2.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断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我局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作为重点,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强化打击非法行医,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全年共监督检查400多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00余份,警告2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共查获无证诊所9家,没收非法药品4箱,非法器械2件,其中4户由东河区搬迁到我区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经协商后由东河区卫生局监管,其余5家无证诊所经行政处罚后4家已经自行关停,1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重点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人员注册变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我区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遏制了医疗违法案件的发生。
3.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情况。全年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868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户,罚款800元。严格按照卫生监测标准新规范,对公共场所单位空气卫生质量及公共用具进行卫生监测。全年共检测1048项次,合格率95%,对监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使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各行业量化率。目前,住宿业100%量化,美容美发场所80%量化,洗浴业90%量化,游泳业100%量化。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督促公共场所负责人更好地改善卫生环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明白、放心的消费环境。
4.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阳光计生。继续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和规范再生育办理程序。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了各项证件审批审核程序。二是大力推行承诺制。对申请人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当事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予以办理。三是减少申办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日常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四是实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及全程代办制。五是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综合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咨询事务、反映问题等需求。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四、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稳步推进卫生建设项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完成麻池镇中心卫生院和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卫生院续建工程
2017年,对麻池镇中心卫生院实施了续建工程,总投资562万元,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同时投入40万元对原病房楼口进行了改造。实施了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卫生院续建工程,主体工程投资549万元,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下一步将投资300万元进行周转宿舍建设和外网配套等工程,目前,该项工程正在投标阶段。
2.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十个全覆盖”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今年我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共涉及18个行政村,需建设12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除麻池镇西壕口村卫生室未投入使用外,其余1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建设总面积1473余平米,投入资金218万余元。为圆满完成标准化卫生室建设任务,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并举全力推进,建成的卫生室在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一是立足长远,高标准建设。考虑到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卫生室建设面积平均为120平方米以上,内设诊室、药房、观察室和治疗室等,满足了实施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二是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卫生室的内涵建设,为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了23种医疗服务用品,其中包括便携式医药箱、检查床、操作台、桌椅板凳、档案柜等,同时,将村服务室所有旧式输液架全部更换成安全方便的输液轨道;为村卫生室统一定制了床单、被罩、枕套、白大褂、胸卡、制度牌等,对村服务室医务人员穿着服饰、佩戴,医疗服务用品、服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规范统一;同时,加强了对村服务室医务人员相关综合能力的培训。针对“十个全覆盖”村服务室的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专门集中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服务室医务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深化医疗卫生重点工作改革,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水平
1.试点推进区医院综合改革,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比照《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我区在区医院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公开招聘了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了法人治理机制,落实了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推进了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强化了院长任期目标管理;二是在医院内部全面推行了全员聘任制,扩大了医院的自主权;三是加大了工资改革力度,针对不同专业、岗位、职能、层级,采取多元化的政策,薪酬向高风险岗位、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出台了以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考核为主体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四是积极探索和实行了新的诊疗模式,在各临床科室建立医疗小组,以医疗小组为单位,实行全成本核算,选取了32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坚决遏制医疗费用上涨。同时,制定和细化了各科室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加强了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2.贯彻落实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卫生资源
我区对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九原区范围内实现了医师多点执业,有21名医师可在区域内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大力开展,充分调动了我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纵向流动,使基层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分级诊疗按要求从2016年开始推行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3.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群众就医满意度大幅提升
近年来,我区把蒙中医药事业作为了事关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更新设备、拓展项目,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依托国家项目,先后投入193万元,开展了蒙医中医医院信息化、特色专科、标准化制剂室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为33个嘎查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全区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建有专门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区,且各具特色、各有所长。加强专病专科培养建设力度,区蒙医中医医院的中医风湿病科已发展为国家级农村牧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科已打造成为市级的特色专科。努力在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从全市推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选择部分进行推广,今年选择了蒙药贴敷、小针刀等5项技术进行了推广,其中“中医蜡疗”还被作为2017年包头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之一。统筹推进蒙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在区蒙医中医医院设立了“治未病”专科,全区有50名医务人员接受了“治未病”知识培训,积极推广“未病防治”的理念。包头市金氏肾病医院在民营医院中率先建设了“治未病”服务区,投入各种仪器和设备约86万元。提高蒙中医药的惠民力度,所有适宜蒙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补偿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5%,在蒙医中医医院住院的患者起付线降低20%-50%,群众对蒙中医药的认识度逐步提高,满意度逐步提高。
4.重视人才引进与发达地区医院的协作,实现资源双向流动
我区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引进工作,近年来全区先后共引进高端技术人员20名,业务骨干40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高级专业人才缺乏的局面。同时,区医院、区蒙医中医医院与北京、广州、天津等地的知名医院建立了稳定双向协作机制,定期邀请国家级、市级知名专家来我区进行业务指导和讲座,选派18名医疗骨干进修学习,通过这种方式,既为我区培养了高素质的医技人员,又解决了群众看名医难的问题。
5.鼓励社会办医,丰富我区的医疗资源
积极推进民营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弥补我区医疗资源的不足,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简化办证程序,减少办证流程。全年共新办民营医院2所,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医疗机构12所。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作为被检城区之一,在9月份接受并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组的考核。一是深入开展除害灭病工作,“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今年重点对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饮食行业、居民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防鼠防蝇设施。免费发放价值3.5万元的除害药品,同时按时开展了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二是不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60多次。投入10万余元,征订健康教育宣传材料59套,编印了《九原健康视野》报纸三期3万余份,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健康知识106条,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9套,编印健康知识折页15种,共计2万份,制作广场健康小贴士30块,为区政府大楼更换健康小版块162块,为各一体化村卫生室设立体重秤、身高计,设立资料架,并购买健康知识书籍。在乌兰计一村建健康小屋,设立健康知识书架、健康膳食宝塔,建健康步道500米,编印发放九原健康自我管理手册330册,制作健康贴士20块,扩大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群众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保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2011年的11类43项增加为2017年12类45项,目前我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全部开展工作。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人均补助40元,截止目前,全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共服务21.28万人,共建居民健康纸质档案171398份,建档率80.5%;建电子档案159907份,建档率75.14%。共健康管理老年人4986名、0-6岁儿童8815名,产妇596名,高血压患者9906名、2型糖尿病患者2501名、重症精神病患者285名,重点人群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共发放健康教育资料39691份,举办知识讲座91次。全区0-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在98%以上。各基层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100%。
(五)认真落实新农合政策,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2017年九原区参合农牧民共有69467人,参合率达98.86%,筹资标准为每人499元(中央268元,自治区56元,市级38元,区级37元,个人100元),全年共筹资3466万元。截止11月底,为参合农牧民患者补偿报销13646人次,共计1284.73万元(住院补偿6954人次、2533.78万元,住院分娩补偿168人、4.37万元,门诊补偿29951次、2225796.95元,慢性病共补偿3328人次、89.24万元)。
(六)疾病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全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完成了鼠疫、布病、地方病防控和性病、艾滋病检测、慢性病及肺结核防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种660例,发病率为331.33/十万,较去年同期发病率384.04/十万(765例)下降了13.73%,且全区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发生;新生儿出生数为1668名,0—7岁儿童数为 16449人,建卡建证1668人,建卡建证率为100%,“五苗”初免和加强接种率达99%以上,还对各基层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加强麻疹疫苗预防接种,有效构建了免疫屏障;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6月9日在政府幼儿园(2、3园)举行了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模拟演练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学校的疫情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针对区蒙古族小学和哈业胡同镇千秋幼儿园的水痘疫情及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的29例聚集性发热病例疫情进行了多次现场防控指导与处理,并对学校的领导及班主任老师进行了传染病防控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同时发放了相应的宣传画册,受益师生达8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技术资源,服务水平显著增强
今年6月份,按照国家精简机构、整合卫计资源的要求,将区妇幼保健所和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予以整合,一同搬迁至原计生大楼,为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管理,投资近100万在原基础上加盖院墙、门房。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既节约了成本,又使得服务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合并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得到妇幼保健技术力量的支持,弥补了人才、设备、技术的不足,强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妇幼保健工作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拓宽了服务领域,增强了服务功能。
2017年,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12021人;系统管理率达95.4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00%。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规范婚前保健服务行为,婚检率达92.73%,疾病检出率达11.76%。提高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力度,实施对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重点做好孕前人群叶酸增补的宣传、发放与随访、考核工作,发放率93.64%。继续开展农村“两癌”检查项目,重点加强对阳性病历的随访、追访,提高我区农牧区妇女“两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继续实施“降消”项目,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日常监管,对38所公私立幼儿园的入托儿童和教师保育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儿童入园体检共检1309人,检出各类疾病200人,对患病儿童均给予了及时治疗和健康指导。对沙河镇范围内两所小学4306名学生进行健康体检。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年内共筛查1015人,筛查率为95.66%,其中听力筛查1063人。
2017年,全区总人口为204606人,其中:流入人口83461人;已婚育龄妇女46115人;出生1595人,出生率7.76‰;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72(男264/257);人口死亡率为1.99‰;自然增长率5.77‰;符合政策生育率95.6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截止目前,为全区计划怀孕夫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37人,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提供免费查环、查孕、查病6326人次,生殖保健咨询322人次,随访服务率达98%,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8%。
总之,一年来,我全面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学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尽职履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我区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区卫生计生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水平。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2
今年以来,县卫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计会议精神和县文教卫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两学一做、三项整改回头看为抓手,大力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攻坚、民生项目等重点工作,夯基层、抓重点、促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下达重点目标任务。
一是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以来零差率销售药品8700余万元,让利就医群众1300余万元。乡镇卫生院全部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实时结算,方便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
二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28195份,建档率为 98.7 %,其中高血压患者 29738人,规范管理率 98.96%;Ⅱ型糖尿病患者12620 人,规范管理率 99.16 %;按要求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婚检、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87.38%,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7.69%。
三是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 艾滋病、结核病免费治疗完成率140%。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全县各单位网络直报率100%。
四是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基本形成。目前,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92%以上,全县贫困人口县内就诊率达95%以上。
五是对口支援民族、贫困地区工作,助力民族、贫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按照市委、政府安排,我县共派出15名医务人员对口帮扶沐川、金口河区和美姑县等乡镇卫生院。
一是落实医疗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今年共免收一般诊疗费6972人次,免收金额68453元;免收住院院内会诊费313人次,免收金额4075元;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28人,免收金额35838.29元;免收贫苦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127人;开展免费巡回医疗服务7847人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396人;免费提供妇幼保健服务9492人;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3人;免费提供结核病人药物治疗18人。
二是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各医疗单位制定贫困人口就诊流程图,建立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覆盖率100%。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零支付,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由原100万元增至500万元,已救助1071人次63.3万元为患有重大疾病在省市医疗机构住院的23名贫困患者申请省医药爱心救助基金66436元。
四是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向贫困户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册》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贫政策明白卡》10000份,确保群众知晓医疗扶贫政策。简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流程,确保贫困患者少跑路、不跑路。大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98个,与常住人口签约197865人,重点人群签约9098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团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贫困乡镇、村社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目前已体检5934人。
一是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力度。印发《xx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夹委发﹝2020﹞2号),充分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放张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使广大群众对两孩政策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把握,使两孩生育平稳过度。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全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13469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12674人,特别扶助对象795人)做到了应奖尽奖应补尽补,发放奖特扶资金共计1801万余元。对符合条件的201x3户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1万余元。
三是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全年出生人口3598人,人口自增率3.08‰,符合政策生育率99.53%,出生人口性别比101.68,全县生育水平总体保持小幅增长。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落实了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对12户计生特殊家庭进行看望慰问两次,发放慰问金6000元。
一是迁建县人民医院ppp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县六个一工程之一和县挂图作战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5亿元,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占地142.46亩(约94974平方米,其中:医院用地约100亩,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约42.46亩),分i标段主体工程建设和ii标段绿化景观及道路建设两个标段实施。项目启动后,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指挥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和县卫计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指挥部,已召开推进会10次。i标段项目已启动第二次招标,二次《资格预审》于11月15日开标,庚即开展第二次招标工作,原预计11月份开工将顺延。ii标段项目已于10月30日正式开工。
二是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县重点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20万元、地方配套1080万元,新建综合楼14000 m2。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争取财政资金182万元修建26个空白村卫生室,目前已完工20个,剩余6个村卫生室也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清理出289项,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及三项制度,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活动。完成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整合,培训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员(协管员)134人次。加强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等监管工作,卫生监管领域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率达100%。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为抓手,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防制、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农村改厕、健康教育、卫生单位创建等各项工作。已创建省级卫生乡镇7个、省级卫生单位2个、省级卫生村48个。启动省级卫生县城复查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力争2020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
2020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健康xx战略,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为抓手,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服,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拓展到14类,优化重大疾病防治策略,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全面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3. 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迁建和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确保已完成竣工的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完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创建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和均等化服务,根据城区人口逐步增长实际,拟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满足城区群众就医需求。全面开展全科医生与居民自愿签约服务,确保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指标保持在国家规定的较好水平和全市前列。进一步巩固我县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跟进全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发挥县级公立医院中转平台作用,开展社区中心接诊转诊培训,上转病人对接,下转病人分流。
4.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发展健康服务业。根据医疗卫生发展规划调整安排,鼓励社会资本在全县范围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类别。在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基础上,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专科医院。鼓励采取ppp模式建立混合所有制医院。
5. 强力推进医疗卫生健康扶贫。严格落实《xx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结算管理办法》,完成2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实现一村一室目标。
6.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3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4家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2018年1月10日下午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入公开招聘报名平台(.cn 或 s/1hsw8mni"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卫计委所属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rar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7081632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4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7名(其中管理岗位13名、专业技术岗位3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1.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t;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卫科教发〔2014〕16号),“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年度我系统招聘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工作不再招收规培在培生,各家招聘单位在现场审核材料时进行初审,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会同科教处在办理聘用阶段对本年度报名考生在培情况进行二次审核,规培在培生不办理聘用,视为不诚信。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需注明)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列年龄,年龄在35(不能超过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6-2018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00:00 至2018年6月3日23:59:59。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打印《2018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核--网络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申报表,完成报名后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笔(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追究相应人员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我委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以上的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2018年6月5日00:00--2018年6月10日23:59:59内进行网络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审核地点: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网上打印的《2018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5.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或者通过传真、网络途径办理资格审查。笔(面)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三)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方式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收费为50元/科次。此次笔试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笔试结束后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负责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两个科目,150分钟,两个科目中间间隔10分钟收发考卷(考生不可离开考场);
2.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职业能力。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9:00—11:40,请报考考生于2018年6月20日00:00—2018年6月23日9:30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科目共两科,卷面每科总分100分,每科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5%;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25%+笔试科目二成绩×25%+面试成绩×50%。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学历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和“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家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871-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百度网盘)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5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计局狠抓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卫生事业良好开局。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启动卫生强区建设,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卫生强区编制领导小组,以及6个编写小组,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卫生强区实施意见,目前已制定初稿并开展专家论证。二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新建医院推行“管办分离”,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合作高起点建设区中医院,人事权、财务权和管理权交由对方管理,已开展合作洽谈。三是推动“三名工程”发展,南山医院引进的韩济生院士团队通过深圳“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专责小组的评审,被认定为a类团队。2017年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我区共13个团队成功进入答辩环节,居各区之首。成功获批深圳首家皮肤病名医诊疗中心——瑞敏皮肤名医诊疗中心和深圳首批名中医诊疗中心——固生堂名中医诊疗中心。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区属医院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南山医院成为全市首家通过“新国标”三甲复审的医院,蛇口医院获市卫计委认定为三级医院,并顺利通过jci国际认证复审,区妇幼保健院获批按三级医院管理,西丽医院启动创建二甲医院。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升级,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基建工程,全年共承担基建项目73项,其中在建大型项目8项,切块资金项目65项,已竣工项目12项。重点项目引入代建制和专业医疗咨询单位,提升设计质量,加快工程进展,南山医院改扩建床位规模调整为2500张以上,已启动一期工程的基坑施工工作;加快推进西丽医院新大楼建设、西丽医院改扩建、蛇口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区中医院建设、区慢病院改扩建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启动区妇幼保健院分院选址工作。积极争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落户南山,推进深圳大学附属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建设。三是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区属医院临床路径入径率达61.9%,较去年增长了25.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43.4%,远低于60%的国家标准。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医院品管圈大赛,南山医院“优益圈”、蛇口医院“绿叶圈”分获二等奖、三等奖。联合南山公安分局,开展南山区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建设。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一是社康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社康中心门诊量达366.05万人次,同比增长4.67%;公共卫生服务量达600万人次,同比增长10%。圆满完成社区健康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在市级年终评估中名列前茅。完成社康基本设备标准化配备,编制社康装修标准方案。借助南山区社康中心全科医师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开展社康业务骨干培训班。与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基础医学教育联盟(igptc)等合作推进全科医学建设。深圳湾社康中心成为广东省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并引进港大深圳医院全科医生提供国际标准的全科医学服务。在全省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中,南山医院、西丽医院分别获得“社区护理组”一等奖和二等奖。二是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覆盖全区医院与社康的双向转诊管理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初步实现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互访、号源及病人信息对接、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功能。在全部区属综合性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及会诊等工作,实现“四优先”:向社康中心优先开放专科号源,对社康中心上转的病人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推进区属医院专家进社康提供业务指导和诊疗服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拓展,借助医疗卫生普惠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及持“苔花通”卡的失独、残独人员提供免收社康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家庭医生签约等的“五免二优”服务,家庭医生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为68.6%的持“苔花通”卡人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其中38.6%的自愿人员签订家庭医生协议,全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66.47%。
四、居民健康保障能力不断强化。一是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做好登革热、寨卡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麻疹等传染病防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保持优势,全年处置疫情196起,疾病防控应急出动854人次,全区未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全年完成适龄儿童12种一类疫苗接种35万人次,接种率高于国家标准,接种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100%,完成10家预防接种门诊的数字化升级改造。强化应急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获得“深圳市寨卡病毒疫情应急处置竞赛”和“2017年深圳市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技能竞赛”第一名。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连续多年保持全市领先,作为全国试点率先开展功能社区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在全市率先建立首家肿瘤随访中心,开展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二是妇幼健康指标持续向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全市领先,孕产妇死亡率为4.94/10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97/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较全市平均水平低1.5个千分点。新增早期b超筛查胎儿先天缺陷项目等4项免费妇幼保健项目,开展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与耳聋基因联合检测,成立南山区急危重症新生儿会诊救治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少卫生精神科杜亚松教授团队合作,共创“深圳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区妇保院获批成为全国首家“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儿童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南山区荣获“深圳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区”等称号,完成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三是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效能不断提升,顺利完成春运、文博会、中高考等37项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共出动车辆138车次,出动人员384人次。开展打击“两非”、打击号贩子、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公立医院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完成职业卫生、放射诊疗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行政处罚案件277宗,罚没总额50.15万元,取缔无证“黑诊所”40间次。四是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优生惠民工程,计生工作获省、市政府通报表彰,“科学育儿项目”及“生殖健康示范项目(妇女病普查及两癌筛查项目)”被评为第十三届深圳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受到组委会通报表彰。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开设二孩优生咨询门诊,开展高龄孕前优生保健讲座。推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发展促进月”活动,推广科学育儿项目。启动“苔花通”爱心卡活动,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心理关怀及精神抚慰等服务。
五、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打通看病易患者移动服务平台的医保接口,在全国率先实现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服务窗口绑定金融社保卡,一键计算并支付“医保+自费”的所有费用。二是区域卫生大数据中心初步建成,实现对区域内所有医院和社康的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数据集中存放,开展大数据分析,为疾病防治、医院管理、政策分析等提供支持。
2017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的目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变、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的思想,认真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卫生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人口指标计划,开拓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务实奋进,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综合实力
(一)优化资源与打造特色工程相结合,卫生计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升格
1.湘雅五医院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中南大学湘雅五医院项目建设是长沙市重点工程和天心区十大社会民生项目之一。今年,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平台公司注册、可研编制等工作,取得了长沙市政府对设计总图的批复、市规划局规划总图、调规审批、市国土局国土调查红线;启动了项目“三通一平”施工,护士招聘工作已顺利完成,招商引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将有序进行。
2.社会资本办医步伐不断加快。我区加快引进多元办医格局,大力支持长沙医学院附属二医院、长沙君和医院等在我区建设发展,现全区拥有社会资本办医机构316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4.27%。仅2017年新增社会办医机构6家,其中社会办医在机构、床位、服务量和在岗医技人员等增幅都不低于公办医疗机构。
3.健康城区建设初见成效。5月12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天心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2017—2017年)行动计划》(天政办发﹝2017﹞36号),从今年开始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健康城区创建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27个部门和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天心区建设健康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行动目标、行动原则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9月29日,区卫生局组织举办了天心区首届居民健康知识竞赛,10月21日,由区文明办、区卫生局、广厦新村社区和广厦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携手共建的全区首个“健康小屋”正式启用。
4.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区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将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涵延伸到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老年人保健。今年完成了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青园、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长沙市示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验收。
5.特色计生服务品牌打造有声有色。各街道着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全面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如赤岭路街道实施了“花开四季”项目,大托铺街道推出了“康乃馨微行动”,先锋街道成立了“计生关爱基金会”,共设立30万元关怀失独家庭专项基金,受到了群众好评。
(二)理顺机制与优化内部管理相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1.基层阵地建设提质。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大托铺中心建设。刘晓蓉副区长多次就大托铺中心建设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相关部门、大托铺街道相关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研究。11月初,该项目已先后两次与对外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工作,因不能满足开标和评标要求,现拟自行委托设计公司对大托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设计,目前已办理规划调查蓝线。此外,今年4月我区启动了裕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投资90万元,现已改建完工。
2.各项经费保障足额。区财政优先保证卫计经费投入,做到按项目安排财政预算,按时序进度足额拨付,加大对卫计工作的财政保障,确保投入到位。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政府专项预算经费20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预算经费128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配套资金828.88万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去年投入152万元的基础上,又投入5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增长至530万元,达到了每人每年40元。
3.人才队伍调优配强。一是通过对各基层单位正职的考核,对副职的竞聘上岗及公开招聘等工作完善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班子成员配备;二是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重新招录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街道和社区计生专干均明确“专人专职”,不得兼任或调任其他工作。在确保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各街道积极整合资源,发动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楼栋长等力量协同开展流动人口管理与清查工作,确保了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有序推进。
4.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今年专门成立了基层卫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天心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经费补助实施办法》(天卫政发[2017]5号),对基层医疗机构分别开展了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现场通报考核分数,及时召开讲评大会,对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详细讲评。
5.流动人口网格管理全面推行。在全区大力推行人口与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并完善了“区、街、社区(村)、网格”四级管理服务模式,在完全成熟的街道均配备了网格综合管理员,不断强化网格化平台系统的应用,促进计生管理精细化、服务个性化、决策科学化,真正实现了计生工作重心下移。
(三)综合统筹与争创示范建设相结合,卫生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1.疾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2017年,以巩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和省级慢性病创建示范区成果为基础,以争创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和健康城区建设为目标,全面提高防病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结核病防控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辖区内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和分苗分剂次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各预防接种门诊全部实现扫描接种,扫码覆盖率达到100%。12月3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卫生应急演练,全年定期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
2.妇幼保健工作优化推进。以省市级妇幼优质示范区的创建为契机,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孕产妇建卡率99.09%。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9.7%,叶酸服用率97.4%,孕产妇死亡率22.8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75‰。
3.餐饮食品安全扎实开展。组织开展了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散装食用油、凉菜、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等10余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取缔非法门店、黑窝点40余个,收缴并销毁非法食品300公斤。对全区2000多家餐饮单位进行多次监督检查,责令整改120家,立案查处18家,共罚款41000元。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测900批次,合格率92%。一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基层示范创建积极开展。以“争先创优,服务大局”、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根据各街道自身情况,积极探索符合街道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特色工作,创建了金盆岭天剑社区、文源街道状元坡社区、裕南街火把山社区等省市级居民自治示范社区。
(四)日常监督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卫生计生工作管理进一步优化
1.严格医疗准入机制。全区进一步完善机构校验审核制度,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2017年校验353家,需整改24家,关门停业整顿4家,提出暂缓校验8家。对医疗机构设置实现严格审批,进行“阳光公示”制度,新设医疗机构8家,依法注销医疗机构3家。暮云、南托片区经协调长沙县卫生局共移交我区医疗机构27家,顺利完成换证工作。
2.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做好医护人员注册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2017年行政许可在线受理项目720件,在线办结使用率100%,共在线完成医师执业注册登记 669人次,护士执业注册登记501人次,无一例差错;大力推行“承诺制办证、网上办证、送证上门”等便民措施,切实提高了办证效率。全年共办理《再生育证》1107本,其中“单独两孩”《再生育证》711本,网上办证60本,承诺制办证25本。对违法生育行为的立案率达到100%,切实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3.创新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与工商、药监等部门加强了合作,联合开展了两次大型药具市场清查行动,严厉打击有偿销售免费避孕药品和违法售卖终止妊娠药品行为;联合兄弟区县、公安部门摸排“两非”案源,多次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目前已查处2例“两非”案件,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同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检查,取缔无证行医8家,没收医疗器械和药品价值22箱,罚款2万余元,对30家医疗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全区20家医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分别建立了专项档案,较好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
4.有效处理纠纷投诉。为夯实医疗安全工作基础,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我局认真落实《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制度建设,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统一的投诉渠道,避免了多头管理,效率有效提高。2017年共受理来访医患纠纷27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5起,未出现重大医闹行为。
5.着力强化工作监督。将所有办事项目流程及工作时限在门户网站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12345市民热线、12306阳光计生热线、天心区作风建设群众监督(评价)平台信息,答复及时率为100%,全面接受监督。
(五)立足群众与优化宣传举措相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1.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人口学校”、“新家庭文化屋”、“人口文化长廊”、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资源,并结合各级部门和各单位的特色资源,进行政策内容、符合条件人群、办证流程等相关内容的长期张贴公示,对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常态化宣传态势。
2.创新宣传方式。结合“5.29”、“7.11”、“全国疟疾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点,结合疾病防控、爱心助孕等重要工作,开展“卫生计生科技活动周”、“出生缺陷防控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设“好孕讲坛”、“幸福公益大讲堂”等系列知识讲座;制作环保购物袋等实用的宣传品2万份并免费发放,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与此同时,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发声,利用“微天心”微信公众号、“天心手机报”等平台,对于“是否即将马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群众最为关切又普遍存在误解的问题进行正面解释,宣传效果显著。
3.立足百姓需求。一是通过提供免费孕前优检来防止出生缺陷。各街道、社区加强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并采取专人负责、专车送检等方式,方便群众参检。今年以来全区已组织2850人参加免费孕前优检,全面完成了省市年度目标安排。二是通过开展病残儿鉴定来解决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全区已组织16人参加市级病残儿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筛查61例。三是通过实施爱心助孕项目来造福民生。区委、区政府将“爱心助孕”列入到今年全区“民生立区”重点项目加以实施,并将“爱心卡”金额提标至每对夫妇补助3000元。项目自启动以来,天心区已有100余对夫妇接受了援助,其中已有88对夫妇已经助孕成功,共计发放12.3万余元援助金;大力推进出生干预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管理,大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截至11月30日已组织3497人参检。
4.开展特色服务。一是深入走访慰问。扎实开展“关爱关怀”、“百日行”等活动,并利用春节期间,深入走访慰问失独家庭等特殊家庭,为他们送上物资,了解他们真实诉求,以便今后为他们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全年共慰问计生家庭800户,发放慰问物资30万元。二是开设各类讲堂。根据计生服务对象的特点,扎实开展“关怀微行动”,在延续去年“菁菁校园”、“好孕讲坛”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关注围绝经期妇女为主的“静心最美”项目,结合学生开学、“3.8国际妇女节”等重要时点,使专题知识讲堂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小区,服务对象2000多名。
2017年,我区其他各项卫生计生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红会献血工作,成立了天心区红十字会公益项目基金,募集到7万元爱心款以用于“博爱助困、博爱助残、博爱助老、博爱助学”,救助了60名空巢孤寡老人、孤贫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大病患者,完成2017年无偿献血3459人次,荣获2017年“区县(市)无偿献血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殊荣。如奖扶工作,今年,采取分批次培训、全方位宣传、分类型发放的方式,全面完成了408人次、共计71.278万元万元的城镇奖扶工作;完成752人次,共计72.192万元的农村奖扶工作。
二、把握形势,理性分析卫生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
过去一年,是卫生计生面临机构改革和生育政策调整双重叠加的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安排部署,11月份区卫生局和区人口计划生育局完成机构合并,目前,科室及人员调整已经到位,卫生计生实现合署办公,机构整体运行平稳有序。2017年我们在肯定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发展不均、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医疗卫生机构长效、稳定、合理的投入机制仍不够健全;卫生计生人才短缺仍然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让基层干部面临服务人群多、群众需求多、利益冲突多、纠纷矛盾多和人员不足、资金不足的困难局面会更加严重。
三、开拓创新,全面开启卫生计生工作新征程
2018年,将是卫生计生工作合并实施的重要年份,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谋发展,深化“卫生计生强区”建设核心任务,结合新的区划调整,充分协同各方力量,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推进计划生育的政策落实,实现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等主要指标再上新台阶。2018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整体服务能力
1.深入推动卫生计生融合整合。在及时完成内部规章制度理顺、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等基础性工作同时,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科室设置和职责分工,保证卫生计生资源的综合合理利用。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人员合心、工作合力的效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推动社会资本办医。出台实施《天心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细化配套措施,探索推行区域注册及医生多点执业备案,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方式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湖南健康产业园区项目落户我区。
3.加强医疗质量服务监管。一是抓机构监管。认真研究解决制约质量安全的瓶颈问题,狠抓缺陷管理,结合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继续落实《湖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技术水平。二是抓人员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打击“医托”,认真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和医务人员超范围执业行为。三是抓服务监管。开展正面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和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确立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
4. 加强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决克服机构变动、人心浮动、舆情涌动、工作松动等倾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融合。
(二)完善布局,加快推进卫生计生基础建设
1.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加快湘雅五医院、民办长沙医学院附属二医院、“湖南省大托康复医院”的建设,合理构建全区医疗卫生设施体系,优化医疗卫生用地布局。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争取年内完成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建设,加快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备建设工作,解决南部城区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继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提质改造建设。
2.完善“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制订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结合“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成果和区域卫生计生发展实际,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综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阳光计生、诚信计生。
(三)服务民生,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1.加强疾病预控。加强疾病防控知识培训与宣传,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及防控督导,扎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深入落实免疫规划区域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实效,加大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争创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区。
2.服务育龄群众。继续加强对育龄群众的关注,继续办好“好孕讲坛”,继续落实好“爱心助孕”工作,更好地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3.关爱流动人口。继续加强同综治部门的合作,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生殖生育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4.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权力清单,所有办事项目均严格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办理,并在门户网站公示,确保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开展。
5.加强优质服务。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推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专项服务,将优质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赖。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督促辖区助产机构爱婴医院的建设。
(四)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高级卫生人才的引进,做好2018年度卫生人事招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才队伍加强考核管理,提高激励作用。探索建立适应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
2.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廉政廉洁谈话、党风政风和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深化卫生计生宣传。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改革发展成就、先进典型宣传。开展新型婚育观念教育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应对新闻事件。办好用好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2017年3月,大部制改革,卫生和人口计生合并,组建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两局合并,为罗湖区的卫生、人口计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为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医疗服务工作量稳中有升。
2017年,罗湖区人民医院门急诊量93万,同比增长13%,出院人次12846,同比增长5%,罗湖区中医院门急诊量95万,比去年同期增长1.7%,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量56万,比去年同期增长25%,出院4615人次,同比增长14%。临床收治c、d型病例同比增加7.8%,临床治愈好转率达到95.72%。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进一步提高。
(二)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推行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
罗湖区人民医院延长楼竣工投入使用,增加病床344张。门诊、急诊实施升级改造,扩大门诊候诊厅及挂号处,候诊区全部安装叫号系统,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罗湖区中医院在名中医馆网站上开辟网络答疑,方便患者寻医问药。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在一楼设银联刷卡机以方便顾客,在一楼门诊大厅设置有电脑触摸屏、物价投诉箱、医疗价格公示栏、常用药品公示栏、银行自动存取款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二是推行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
罗湖区人民医院实施1258006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挂号服务;罗湖区中医院在名中医馆实行网上、电话预约,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增设门诊预约手机12580、#120#和网络预约挂号服务,方便门诊患者就诊。
三是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程序。 按照卫生部318种路径目录,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医院结合医院病种,对常见性、多发性疾病均要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护人员诊疗行为。其中罗湖区人民医院成熟推行的有5个病种、罗湖区中医院有10个病种、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有7个病种共计22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共计有1171 个病例进入路径管理,规范诊疗,保证了医疗安全。
四是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
罗湖区人民医院50%的病床实行优质护理服务,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罗湖区中医院100%的病床实行优质护理服务。
五是大力推进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及科研能力。
全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全覆盖”进修计划。截止第三季度,各医院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外派进修一个月以上51人,其中有3人次到德国进修学习,2人到美国进修,18人到高等院校附属医院。新聘(录)用人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加率达到100%。罗湖区人民医院举办“全国微创妇科高级研修班暨穗港深三地妇产科及妇幼外科罗湖论坛”及“口腔颌面外科技术新进展学习班”、“ 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学习班”等学习班,提高学术影响力。2017年获批科研立项60项,其中省级4项,市级18项,在医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75篇,其中罗湖区人民医院sci 2篇。
(三)推进医疗机构联网运营,进一步加大民营医疗机构扶持力度。
积极推进扶持民营医疗机构政策。一是对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实行日常化受理。和顺堂、同仁堂、友和医药、亚洲大药房、永安堂医药等大型医院企业均在罗湖辖区设置了中医馆与中医坐堂医,目前已经设置12家;受理医疗机构变更等申请89项,100%办结;二是积极协调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民营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申报考评专业技术资格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对待,并在资格认定上给予政策放宽;三是放宽多点执业限制,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四是逐步推进资源共享,如病理检查和生化检查、消毒供应等项目,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可借助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在联网组团内医疗机构间低级别的机构要认可高级别机构的检验检查结果。罗湖辖区已有50%门诊部、诊所统一到罗湖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消毒,既保证质量也减少重复建设;五是允许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申请在继续教育、科研立项等,今年区级科研已向民营医疗机构开放,并立项12项。
(四)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制度、举报非法行医奖励机制;二是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三是启动对门诊部医疗质量整体评估。
(五)不断提升干部保健能力。
罗湖区保健办不断加强与省、市、区各有关医疗单位及专家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为保健对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就医、会诊、转诊、健康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努力为罗湖区干部提高体检质量、改善体检服务,与罗湖区社保分局充分沟通后,已经将罗湖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从罗湖区社保分局转回罗湖区保健办承办。出台《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及《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审核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二、公共卫生服务成绩突出
(一)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按照罗湖区领导提出的“国内先进,深圳一流”的要求,建设好公共卫生信息平台项目。成立项目小组,各有关单位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事,全面配合,全力支持、全程参与,做好保障协调工作;组建专家团队,进行技术攻坚,确保建设工作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
目前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登革热、甲流、霍乱、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食物中毒重点模块的监测、预警、处置系统的开发演示,并进行上线试运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与指挥中心的对接和视频。
(二)疾病控制工作扎实有力
1、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截至9月30日,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2276例比去年同期(2359例)下降3.52%,前五位病种依次是梅毒871例、淋病358例、肺结核730例、痢疾215例、艾滋病78例。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6种4072例,主要报告病种是手足口病(2219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215例)和流行性腮腺炎(459例)。1-9月辖区共报告爆发疫情1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5起,中毒人数为27人,均得到及时调查处理。
2、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麻疹发病数实现再降50%的目标
一是 按省疾控中心统一部署完成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启动联络员运行机制,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和督导,此次强化免疫活动共服食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的适龄儿童6万人次,服苗率达98%以上。二是 开展各种麻疹强化活动,采取对外来工麻疹疫苗接种、学校幼儿园查验证、补种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全年只发生1例麻疹病例,比去年同期(9例)下降88.88%,实现了麻疹病例数比去年再下降50%的目标。三是 继续做好甲型h1n1疫苗接种工作,共接种成人流感疫苗14228针次,接种儿童流感疫苗22756针次(三岁以下儿童需接种两针次),并对福利中心人员进行了流感疫苗接种。四是 预防接种副反应及疫苗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均得到及时处理。共处理预防接种副反应32例,有效处理疫苗接种不良反应2例。五是 做好“4.25”计免宣传日活动,加强预防接种工作。4月25日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对4岁以下儿童4495人开展查漏补种,减少免疫空白。
3、艾滋病防控工稳步开展
一是 继续做好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和自愿咨询检测,加强艾滋病检测和发现力度。全区接受自愿咨询检测服务1395人次,发现hiv感染者66例。截至9月30日,共检测样本86894份,筛查阳性336人次,确诊阳性161例,确诊阳性率为18.5/万。仍以性传播途径感染为主,人群以青壮年为主。二是 按时按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首次随访)和cd4检测工作。分别完成流行病学调查195例和179例,cd4检测达93.7%,完成了国家要求的70%的目标。三是 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知识,继续加大了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和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力度。共干预16.2691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6.6059万份,安全套98.4494万个。四是 继续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建设。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共累计收治患者628例(不含转介病例),在治病人275人,保持率为85.9%,达到国家的要求。五是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共筛查孕产妇17078人,未发现hiv感染孕产妇,项目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4、健康危害因素及食品监测工作按计划完成
一是 做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1-9月共监测各类公共场所548间,对辖区内两个村级水厂进行水质检测。二是 抓好食品监测重点工作。做好碘盐监测,共监测学生家庭食用盐288份。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共监测超市、肉菜市场和餐厅酒楼销售的瘦肉、猪内脏样品70份。对深圳出入境边防部队等单位饭堂进行食品监测并给予技术指导。
(三)职业卫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1、全面实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一是 续继免费为罗湖辖区用人单位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今年共完成74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共为企业减免监测费用约10万元。对10家未能提供工艺流程中所使用有机溶剂的msds资料的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组分分析。二是 主动为企业设计简易可行的通风排毒设施改造方案,推进企业防护措施工程改造,共为12家企业提供设计方案,害成6家企业根据整改方案完成相关工程改造;三是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了“关爱来深建设者,共建平安大运会”、“送法进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免费为辖区用人单位发放法律法规、图片、警示标识等宣传资料和警示标识约2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 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2017年正己烷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等行动,效果显著。
2、建立健全罗湖区各职能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沟通协作。 成立了“罗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承担研究拟定罗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对职业病防治重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并于9月初召开了罗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各部门积极建言献策,对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许多好建议。联席会议的建立,加强了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完善了罗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积极编制《深圳市罗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15年)》。 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15年)》,结合罗湖辖区实际,编制了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强又能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深圳市罗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15年)》(讨论稿)并将提交政府审议发文。《规划》明确了罗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机制、措施,促进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妇幼卫生圆满完成任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3.04‰,达到了市政府“创新城市发展”指标要求。婚检率46.13%,达到罗湖区政府白皮书的指标要求。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两个规划”终期评估顺利通过国家、省、市三级评估,在全区的总结会议上,罗湖区卫生人口计生局作为唯一的部门在会上发言交流。在科室建设上,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儿童脑功能障碍康复中心,住院收治脑功能障碍患儿。深圳市残联理事长参加罗湖区儿童脑功能障碍康复中心揭牌仪式,并肯定罗湖区开展的工作和对残疾人事业所作的贡献。在医院管理上,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通过2017年罗湖区卓越绩效管理项目评估。
(五)慢病、精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社区慢病综合管理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 加强对社康中心医生进行糖尿病预防及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并成功举办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全国基层糖尿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项目罗湖区培训班。二是 以综合医院病人俱乐部为平载体,增强社区与综合医院的互动与合作。三是 在社区组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由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及高危人群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2、结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今年共完成全球基金结核病耐药项目疑似病人数1331例,涂阳病人数262人,涂阴病人数181人;广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涂阳病人144人,涂阴病人164人。一是 参加香港防痨协会举办的“世界防痨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相互交流的平台,借鉴香港城市防痨经验,促进罗湖区结核病控制工作更上一台阶。二是 “3.24宣传周”扩大结防知识宣传,宣传标语荣获世界之最称号;邀请香港防痨专家与病友们近距离的交流,帮助他们度过治疗难关,受到病人的称赞,深入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完善学校结核防治网络,并收到成效。三是 深化跨区域结核病管治工作,今年我区与西安、湖北、湖南结核病防治所签定互相管治转入肺结核病人协议,把跨区转诊工作落实到实处。
3、精防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一是精神康复日间照料中心向国际化会所认证迈进。 对内与罗湖区残联保持沟通联系,配合残联做好受补助会员的出勤统计工作,并和国内长沙心翼会所、香港卓越之友等会所保持友好联系,学习交流已认证的会所先进经验。对外保持与国际会所发展中心、美国网关会所的联系,邀请美国网关会所专家到会所进行交流和技术指导,为会所的国际化认证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是心理卫生进学校项目成效突出。 与罗湖区教育局、罗湖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精诚合作,对罗湖辖区79所学校全面铺开心理卫生进学校项目,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卫生问题的“筛查、辅导、咨询、干预、转介、治疗”等工作,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创建了5所示范学校,20所紧密联系型学校,54所发展型学校,共处理了6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开展了16例23人次家长、学生心理咨询个案。
(六)社康发展态势良好。
2017年,罗湖区41家开展医疗服务的社康中心统计医疗门诊服务为155.48万人次,同比增长33%;门诊业务收入11742.69万元,同比增长19%。管理社区高血压病人11170人,同比增长105%;管理社区糖尿病人3763人,同比增长86%;管理社区重症精神病人481人,同比增长32%;计划免疫、儿童保健服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落实了长岭、梧桐山、金鹏、泥岗四处业务用房,莲花社康中心于国庆后开始装修,预计年底前正式启用。全年社康中心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居民减少药品开支约2300万元,为60周岁以上无工作单位承担健康体检的户籍老人免费体检。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共安排了20名待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康中心服务半年。创建省级示范社康中心2家、市级示范社康中心5家。
(七)健康教育工作稳步开展。
充分利用辖区资源,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健康城区工作,健康教育流动宣传车进社区、学校、企业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深受辖区居民的欢迎。控烟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区医疗卫生单位都获得了无烟单位称号。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继续保持先进
(一)圆满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
2017年罗湖区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98.55%,出生人口性别比106.15,出生率15.55‰,自然增长率14.09‰,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达92.02%,全面完成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指标。
(二)宣教创新成效明显。
罗湖区莲塘大食堂计生普法宣传“奖餐券”活动被市普法办评为2017年全市普法宣传创新奖项目;罗湖计生社工工作创新模式经市卫人委推荐上报广东省社会建设示范点工作创新项目;婚育新风进大食堂入围全国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
东湖街道大望人口文化基地申报了全省人口计生工作项目创新;婚育新风吹进劳务工大食堂、罗湖区“三优”项目宣传服务新模式、东湖街道大望社区“四位一体”综合服务模式已申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创新范例。
(三)落实三项制度,成效明显。 2017年,罗湖落实计生例会制度、挂钩帮扶制度、区域协作制度,取得很好效果。罗湖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先后与流入罗湖区人口比重大的湖北、湖南、四川等全国22个省的185个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两地协作,明确两地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的协作办法, 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罗湖区计生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17年罗湖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工作方案》,建立流动人口“点对点”工作室。2017年,批量交互信息54489条,成功通报34757例,反馈25341个已婚育龄妇女情况。办理计生证明3427本;落实上环774例,结扎279例,补救措施284例。异地征收社会抚养费31例,征收金额约295300元。通过区域协作,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四)基层计生协会作用越来越明显。
协会创新组织建设,开展生育关怀和青春健康教育等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目前,罗湖区的基层协会组织共有194个,其中企业协会140个,机关事业单位协会组织54个,协会小组636个。共有协会会员68933人、志愿者3481人、会员联系户71335个。今年以来罗湖区各级计生协会共组织开展了青春健康教育186场,培训目标人群12000多人次;组织开展工作场所同伴教育16场,培训目标人群6000多人次;组织协会志愿者6000多人次开展了56场自我教育的大型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举办了“三优”讲座2场,参加人数近400多人。发动协会会员、志愿者为3000 对育龄夫妇送去婚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等宣传资料15000份、避孕药具38000盒;组织育龄妇女进行普查普治26500人次;对流入本社区的流动已婚育龄夫妇实行与户籍居民同等的“节育奖”,累计受益32000人次;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00人,帮助计生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通过各级协会帮扶350户计生特困家庭,帮助困难育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00多件。
(五)区计生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 今年六月,罗湖区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经全部完成,新采购安装了手术室医用空调、新式无影灯、门诊消毒灭菌设备以及各楼层的科教宣传设备。手术室、检验室和供应室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中心定期对门诊和手术室进行感染病例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今年上半年中心消毒灭菌合格率达到100%。在新建的手术室通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后,罗湖区计生中心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计生科沟通协调,及时告知辖区育龄群众,采取电话预约手术时间等多种方式减少群众轮候时间。今年,共进行面对面咨询6270人次;电话咨询3335人次,电话调查回复率达到100%,网上咨询近千人次,育龄群众满意率达到 98 %。完成查环查孕36658人次;计划生育“四术”3326例,其中宫内节育器放置术2217例,宫内节育器取出术712例,术后随访4367人;生殖健康检查4375人次,优生检测3222人次,筛查出高危人群276人次;其他门诊26908例。
(六)打击“两非”工作成效初显。 2017年,罗湖区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罗湖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订和完善了有奖举报制度、部门协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编印有关打击“两非”的宣传资料20万份发至千家万户,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专项整治声势。6月份和9月份,罗湖辖区排查了药店897家、性用品店374家、诊所169家、民营医院17家、社康中心23家。在排查过程中,查封黑诊所13家,查处无证药店25间,超范围经营门店83间,没收违反规定使用医疗器械、药品一大批。对检查有问题的单位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要求整改。调查处理来信来访案例6例。
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144件,其中公共场所类1264件,医疗卫生类880件,新发证268张,到期换证481张,变更175张,注销31张。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共40宗(公共场所1宗、职业卫生3宗、医疗卫生36宗),其中单处或合并警告22宗(单处警告4宗),罚款28宗罚款总额102500元,合并没收违法所得8宗14750元,责令停业1宗。对超出法定期限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2宗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依法申请罗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把1宗涉及刑事犯罪行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所有行政许可无超时审批和违规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发生。《深圳新兴门诊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终止中期妊娠手术、使用一名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案卷,在卫生部组织的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中获得“全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一等奖”,该案卷成为代表广东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唯一一个一等奖。
受理“招调工(干)”计划生育审核证明240宗,退件9宗,已办结231宗。有效地指导了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全年征收个案1768宗,征收金额14590.52万元(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67.03万元)。
完成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系统罗湖区级审核2194人,审核“解决我区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人数有1640余人,共计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总额高达2400余万元。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五、大运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1、组织制定了《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罗湖区医疗卫生指挥部工作运行方案》,组建了卫生监督组、疾病控制组、医疗服务组、应急协调组、经费设备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管理组、语言保障组等8个专业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并抽调180多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涉大场所医疗卫生保障团队,落实医疗经理负责制,保证了工作的落实。大运期间,无重大伤病员和聚集性疫情发生,保障了罗湖赛区大运赛事顺利进行。
2、罗湖区慢病院与深圳市康宁医院、罗湖区公安分局联手,共同探讨大运会期间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开展精神病人摸底排查,共完成1065条精神病人信息的核查和472例户籍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配合公安干警完成9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处置,圆满地完成大运会精神病管控工作。
3、组建了两支医疗救援队伍和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有效保障了赛时城市正常运行。大运期间辖区无聚集性疫情和重大伤亡等突发事件发生。
4、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和水平。组织医疗卫生保障队员参加市卫人委的举办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急救技术、控烟、英语等业务培训。罗湖区健康教育所深入到各个官方酒店和场馆开展无烟大运宣传,结合世界无烟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大运会控烟保障工作。罗湖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同时举办了15期大运医疗卫生保障培训班,与北京大学深圳培训中心合作,编印《罗湖区医务人员大运英语会话300句》英语手册,全系统医务人员人手一册,普及英语知识。
5、加强与各部门协作,为做好大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创造条件。加强了与市大运会医疗卫生指挥部和罗湖赛区各部门协调,指挥部领导多次到大运场馆、大运指定酒店现场调研,研究解决医疗点业务用房配置等问题;与食品安全指挥部、罗湖体育馆联合召开协调会,联合开展食物中毒应急演练;与罗湖区爱卫办联合开展登革热疫情应急演练。各部门互相支持、配合,为做好大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六、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通过动员、印发宣传资料、发送温馨短信、开展卫生知识培训班、亲临指导等形式加强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从自查整改到预检迎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0年版)的各项指标,逐项狠抓落实。4月底,国家卫生城市明检小组相关专业组先后对罗湖区永盟美发店、南方联合国际大酒店、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锦田小学六个必检单位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了罗湖卫生人口计生局在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为罗湖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所作的努力。并于8月底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对罗湖辖区的暗访,圆满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不足以及面临的挑战:一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重道远。同时,辖区民营医疗机构达163家,需研究出台扶持的政策措施。二是区属公立医院内部运作、重点学科内涵建设、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置能力等等都需要加大推进的力度。三是人才引进工作难度加大。四是医疗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丝毫不可懈怠。五是大部制合并如何发挥两个系统的优势,实现卫生人口计生一体化建设,仍有许多需要研究的课题。六是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6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15004)
126.3
张新叶
123139043208
3月8日
郭琪
123137301228
高瑞芳
123112101001
张茹
123139011326
姜韶雯
123170041422
田新春
123141065929
白松
123122022306
朱树颖
123137742303
李太震
123114272119
黄蕾荣
123136943726
齐同洋
123132292427
李巧玲
123111730403
张树宝
123137654317
王晓??
123134014515
韩笑玥
123141074822
宋璞
123137763225
蔺旭东
123113042315
刘志强
123137071019
马毓
123121900405
刘伟仙
123111551021
陈由萍
123137753420
王海春
123137300123
张兆东
123112101313
沈飞
123137290703
张博
123141072205
王伟
123139040304
熊清源
123143456918
邱樟琴
123135012223
范丽
123111181015
毕天宇
12313703072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2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email protected],并同时传真到010-84001027。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职位面试”(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17:[email protected]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人事处,邮编100007。
请考生按照报考职位将材料寄送上述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面试确认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通知,说明邮件已收到。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3月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面试当日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为湖北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乘车路线:地铁9号线国家图书馆站b口出站,向北直行500米。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录用体检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拟于面试次日进行。按照录用考察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408865284088550(电话)
010-8400102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2018年2月11日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7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方案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gaoyou.yangzhou.gov.cn/gyrsj)
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高邮市卫计委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4月09日09∶00-4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卫计委网
(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方案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4月1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t;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高邮市卫计委网)。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4月1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
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8日09:00-16:00重新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gaoyou.yangzhou.gov.cn/gywjw)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19日-20日自行登录高邮市卫计委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6日16:00;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1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如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高邮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邮市卫计委网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84688619,中共高邮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514-80956108,中共高邮市纪委派驻高邮市教育局纪检组0514-85080902。
政策咨询电话:高邮市卫计委:0514-84642579
高邮市人社局:0514-8466622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卫生站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8
全旗卫生计生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旗总人口12.7618万人,人口总出生120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5.4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0.59%,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08%。现总结如下。
一、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发改、卫生、财政、社保四部门制定《乌审旗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委审批实施;成立乌审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乌审旗公立医院监事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案》;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乌审旗新农合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全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付制,以控制医药费用虚高,降低统筹资金透支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分别为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委派了总会计师,实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并逐步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有72127人参加合作医疗。继续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人均总筹资标准达到726元,农牧民参合率稳定在97%。门诊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乡级10元报8元,村级8元报6元)。积极实施各项惠民政策,鼓励参合人员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在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较其它相应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5%,但总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5%;实行住院保底补偿。旗、乡两级医疗机构已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对业务量大、条件较好的18家嘎查村卫生室接入政务网,实现了即时结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截至12月1日,共为农牧民报销医疗费用2527.02万元,受益13584人次。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全旗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旗级医院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品种比达到50%以上,销售金额比达到4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截至9月份,全旗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1500多万元。继续按照“三制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旗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体化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医生到苏木镇坐诊30多人次;结合一体化任务,下发《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1630位患者发放“小药箱”。年内15所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三)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9月份,全旗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4594人,其中电子档案95793人,电子建档率71.86%;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并对老年人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等级评分,直观体现老年人健康状况水平;对7049名高血压、1263名糖尿病、134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7.92%、74.82%和70.1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了98%以上,3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2.6%以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实现全覆盖。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发放了大量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四)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报告法定传染病333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47.27/10万。完成鼠间鼠疫疫点监测1000平方公里,剖验动物结果均为阴性。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病防治均完成了季度工作任务。大骨节病治疗28人。碘缺乏病监测300份,碘盐合格率98%,覆盖率100%。对我旗个体工商户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6200人,对工矿企业职业人员健康体检,共体检960人。进一步修订《鼠疫疫情防治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全市鼠防应急演练活动在我旗开展,储备应急防护用品500余件。
(五)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加强。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和超范围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7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8%,产妇消毒接生率为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58%。全旗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1‰,并对死亡新生儿及时开展了死亡评审。筛查新生儿疾病1314人、新生儿听力1205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准婚夫妇996对,对检出86例疾病者进行了医学干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8枚,作废3枚。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605例,补助金额24.2万元。发放叶酸785人次并按要求随访。对3737名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旗妇幼保健所通过自治区爱婴医院评审。按照国家19项要求有序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959对。
(六)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387名,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13户,合格率99%,查查处住宿业、美容美发、娱乐场所违规违法行为15件、责令整改11户、行政处罚4户;新发、换发公共场所许可证136户。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73份,其中出厂水20份,末梢水45份,二次供水8份,监测合格率为97%。协助旗督查室、教育局、食药局等部门对我旗4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全旗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了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及临床用血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达到4次/户,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和非法采供血情况;与公安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
(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国际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知识宣传5次,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000份,打造健康教育一条街宣传灯箱24面,更换健康教育一条街条幅50幅,免费发放鼠、蟑螂药 1500份。更换2008年改厕项目区厕所门50个,为嘎查村卫生室安装厕所20个。制定下发《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放控烟手册、禁烟标志30090份。对全旗6个苏木镇、58个嘎查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放监察意见书6 份。
(八)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第一批县乡中医药一体化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旗蒙医医院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临床带教、进修、对口帮扶、下乡坐诊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蒙医中医验方,全年共举办了3期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蒙药在旗乡村统一调剂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减少患者等候时间。1月份,蒙医医院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国家二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10月份,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了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观摩,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开展理疗服务,配备了自动腰椎牵引床、颈椎自动牵引椅、中蒙药熏药浴、针灸治疗仪、tdp灯等,开展针刺、艾灸、火罐、推拿等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不断继承和发展中蒙医特色诊疗技术。
(九)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旗人民医院启用了保健科、血液净化中心、病理科3个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不同层次就医服务。新开展了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64排ct图像三维重建检查、小儿微量元素测定、过敏原测定、胎儿四维超声检查等多种诊疗技术项目,填补我旗此类技术空白。二是与榆林市第一医院建立跨区域长期稳定协作关系,并于6月2日成功举办“协作医院”揭牌仪式。三是完善远程会诊平台建设,与北京、内蒙、包头等地医院建立了3条远程会诊通道,完成线路维护,目前全部运行畅通稳定,累计使用近20次。开通人民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发布动态信息9次15条。顺利完成“爱婴医院”复审工作。
(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4月至今,已审批“单独两孩”夫妇119对,其中已生育75对,现孕18对,未孕26对。
(十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建立了“哪里需要到哪里去”的服务方式,利用赶集日、那达慕大会等节日派技术人员携带b超机进村入社,更好的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利用两天时间分别深入各苏木镇对药具工作给予指导和强化。在连锁超市、计生服务站等公共场所设置药具便民发放点,目前,全旗共建成39个发放点。
(十二)全面完善信息化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乡镇与旗“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之间实现人口信息无障碍交换。二是对全员人口在线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同时对局干部和个别苏木镇计生工作人员、包村领导、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市、旗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旗30名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补助18.78万元;为全旗316名奖励扶助对象补助30.336万元;为7户少生快富家庭发放扶助金2.1万元;为1043户城镇无职业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33.376万元;为321户农村牧区主动放弃二孩指标的独女户补助8988元。
(十三)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实际情况,提高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二是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落实、同享受的工作机制。三是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人员在嘎鲁图镇开展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和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元宵节、“3.8”等活动日,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共开展集中性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宣传物品2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750余人;打造大型立体宣传灯箱14个,在候车亭和人多聚集点制作宣传牌若干,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医疗卫生、科学预防疾病以及家庭健康和谐发展、奖励优惠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等内容;为全旗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村卫生室制作了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橱窗、宣传板等,每个嘎查村设置了2条以上固定规范的宣传标语口号,切实优化村级人口计生宣传环境;在各级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稿件共198篇次;制作了图说健康99条、中医治未病与饮食健康等宣传册子,并制作了印有卫生计生宣传标语的毛巾、购物袋、围裙等实用性宣传物品,目前,全旗平均每户育龄群众家庭拥有5种以上宣传品,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各项知识的知晓率。
(十五)全力抓好教育法规工作。继续开展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共立案1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7.3万元。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今年,由旗政府督查室、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公安局、旗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组先后对嘎鲁图镇30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情况。
(十六)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一是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一杯奶”发放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新增“一杯奶”人数500人,退出937人,全年,享受“一杯奶”政策人数为1070人。二是计划生育协会对2012年沙沙滩村的10户肉牛养殖户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将50%的无息贷款进行了回收,回收率达100%。三是积极争取旗级财政资金60700元,为计划生育户进行了投保,涉及平安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关爱女孩保险及手术安康保险四个险种。
(十七)深入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乌审旗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扶持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帮扶措施,重点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创建以点带面式幸福家庭16户,每户发放10000元创建扶持金,乌审召镇巴音陶勒盖嘎查为自治区级新家庭计划试点单位。于“5.29”开展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启动仪式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系列活动,为嘎查村10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500元救助金,并邀请旗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嘎查村农牧民开展健康义诊,发放宣传物品、宣传资料400余份,健康义诊300余人。“创建幸福家庭”无息贷款发放仪式,为嘎鲁图镇斯布扣嘎查的5户牧民家庭每户发放了为期3年的2万元无息贷款。开展鄂尔多斯市“健康母亲、幸福家庭”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走进乌审活动,为352名育龄妇女惊醒免费健康检查,发放健康宣传手册、物品600余份;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蒙古族首席潜能激励师敖特更格日乐老师做传递爱的正能量《心灵智慧》讲座,参加讲座300余人;举办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家庭保健知识讲座,有300名农牧民参与,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各300份;开展“幸福家庭·科学育儿”活动,提高科学育儿观的知晓率,提升和拓展家长的育儿经验。
三、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党建工作紧紧围绕“1256”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大任务:抓党建促工作,重服务惠民生;五个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六项工作内容: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深化“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党支部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考核细则,明确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化、量化,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从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学习,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广泛开展“3+1”互助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5月份在职党员深入朝阳社区为弱势群体进行捐助活动,将募集到的108件衣物捐赠到了朝阳社区,并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集爱心捐款500元。2017年,在帮扶点集中打造3-5户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带动周边农牧民的经济发展。3月25日,深入“3+1”帮扶联系点水清湾村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6月29日、30日,党员干部分别来到“3+1”帮扶联系点无定河镇水清湾村和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与联系点党员一起上党课,共同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度参与到联系点党员的组织生活当中,还与联系点的44户贫困家庭建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模式,并由党员出资为每户贫困家庭送去了2袋农肥,价值8038元。9月14日开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轮流驻村与“水清湾村共同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
四、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
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班子各成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各项议事规程依法依规,有效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和局领导联系苏木镇制度,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轻车简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各级纪委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车辆使用管理工作;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继续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管理,临时外出登记去向表,考勤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指纹考勤和外出记录进行汇总登记。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利用楼道走廊墙面等,完成设计廉政标语、廉政漫画牌匾制作;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对廉政文化开展的内容、形式、责任分解,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严格办证审批流程,树立良好卫生计生形象,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法生育调查处理难。违法生育户规避不缴款,因而调查取证处理难度大,即便下达处理决定书也无法兑现,出现“违法难究”现象。
二是部分违法生育户生活困难,按标准缴纳不起。
三是村级人员工资待遇低,导致对计生工作起不到真正作用。建议提高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是地方医改投资无法按时到位;医改相关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缓慢,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患者本地就诊率有待逐步提高。
六、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依据《乌审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各项体制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实行编制备案;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医生年薪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一体化任务,实施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与此同时,也将全力以赴地做好药品采购、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建设。完成蒙医医院建设任务,切实加强我旗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严格标准,整体推进“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惠民工程,按实际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并注重卫生室的内涵建设、软件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按照旗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做到“三好、四有、五保证”,名称牌、制度牌、标识统一规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健全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分类制定人才发展计划。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结合上级人才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大批量培养卫生管理、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全科医生等各类人才;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蒙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以及适宜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农村牧区蒙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采取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提升学历、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医疗卫生单位每年选送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通过外出进修和继续教育的形式使80% 医务人员达到技术更新。
(四)继续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配置小药箱,箱内配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与慢性病相关的小型设备和慢性病治疗药物等;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和健康教育资料,并将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档案个人信息、健康教育资料、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等一并纳入小药箱管理,使广大群众获得均等的、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继续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跟踪监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再生育指标审批工作,在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同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主要指标不突破“红线”。
(六)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大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婚检检查的力度。认真做好孕前风险评估、孕期检查随访和重点人群跟踪服务等措施,按要求完成“一杯奶”、叶酸等营养素发放工作,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二是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合理布局药具发放点,增放药具设备,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方便群众按需领取。
(七)全面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扶助救助工作。大力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家庭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工作。创建以片式整体幸福家庭一处。二是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做好沙沙滩肉牛养殖协会工作和朝岱嘎查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八)立足改善民生,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改革创新的步伐,继续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切实做好优生促进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两大工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
(十)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依法行政,大力治理违法生育,严把b超管理使用关、孕情查访关、流引产审批关等,综合治理部分苏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预防违法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反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目标,以推进“健康xx”建设为总揽,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且成效明显。我市在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三等奖,仙庾镇卫生院等10家卫生院获评全国“2015-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xx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大会上作典型介绍;在全省评选出的15个计生特色和创新工作中我市有3个入围;全省无偿献血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计生考核“保优进位”目标圆满实现;在全市社会公认评估民意调查中,我委在社会事业类排名第三;我委被推荐为全市唯一一家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单位。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多措并举,民生实事高效落实。今年,我委共承担民生实事任务5项,其中省为民办实事2项,市“民生100”工程3项,到年底,各项任务均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为民办实事基本完成。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工程,完成救治救助x名,完成年度任务数的x精防机构改扩建项目攸县精神病专科医院,主体工程完成建设,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与市妇联共同承办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共完成x人的免费筛查服务,完成年度任务的x市民生工程进展顺利。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5个专科门急诊抢救成功率≥85%,接受下级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x市外住院患者比例每年≥x市外转诊率逐年下降10%。居民健康疾病谱调查顺利完成,累计完成慢性病基线调查x人,精准绘制疾病谱图谱,填补了省内同类型调查研究的空白,具有示范作用。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办公楼已完成装饰装修,住院大楼正在装饰外墙。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我委负责的主要考核指标有2项(千人执业医生数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截止目前,千人执业医生数达x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x均超过或达到省考核目标。
(二)精准发力,医疗扶贫稳步推进。制定了《xx市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将扶贫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卫计局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采取住院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健康体检等方式,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进行核实。同时安排市人民医院、市三三一医院、省直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分别对口支援五县市,对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进行分类评估,疾病救治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截至11月,对因病致贫人员分类评估工作已经完成x其中i类x人,ii类x人,iii类x人。茶陵县精准救助经验代表全省在国家“健康精准扶贫”培训班上作了典型推介。
(三)科学谋划,健康xx建设有序开展。抓顶层设计。提前谋划,积极调研,结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在省相关文件未出台之前,牵头起草了《xx市推进“健康xx”建设实施意见(初稿)》,目前,方案初稿正在征询相关部门、专家意见, 12月底提交市政府审议。抓规划引领。结合市“十三五”规划要求,编制了《xx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xx市区域卫生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抓宣传引导。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与xx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频道联合开辟“健康xx”、“话说健康”专栏节目,与xx日报联合举办“健康周刊”。在世界卫生日、世界人口日、世界无烟日和全国爱国卫生月、“5·29”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成功举办“妇幼健康中国行—走进湖南”暨2017年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活动。市健康教育所刘亮娅被评为“湖南省2015—2017年度优秀健康巡讲专家”。《湖南日报》连续刊发2个头条、3个整版,回顾我市医改工作措施和成就,社会反响良好。
(四)改革创新,医改工作逐步深化。一是强化管理监测。出台了《xx市直公立医院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2017版)》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取消以药补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社会办医等改革监测工作, 2017年,8家市区公立医院门诊、住院、社会综合平均满意度分别为x%,较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x。二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出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探索和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制度,加强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走向基层。xx县开展乡村签约服务探索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县内就诊率从x提高到x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居民健康卡可制卡人数为x万,占常住人口比例为x首批申请试点制卡对象x例,正在制卡发放。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及时制定保障临床用药的三个目录(低价药品目录、非基药采购备案目录、非中标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加强对补助资金的拨付监管,基本解决基层临床药品供应不足,基层群众无药可用的问题。五是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筹资和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x元,新农合的参保率达到x落实大病保险机制,完成2015年新农合大病追补工作,共追补x人次,补偿金额x万元,占应补金额的x医保制度整合有序推进,新农合经办机构已基本完成整体移交,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移交正有序推进。2018年有望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4月份,代表湖南省迎接国务院医改办对全国34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复评,得到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五)强化国策,计生服务管理扎实有效。截至9月底(计生考核口径),全市总人口x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x政策外多孩x例,多孩率x出生人口性别比106.21,三项主要指标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列。一是优化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直接应用到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对接省考核要求,完善了年度县乡考核方案,推行“预否决制度”,强化了日常监控调度,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调度与督查。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卫计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宣传阵地、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规范,并真正实现了队伍大融合、人心大融合。特别是乡镇卫计办的成立,村专干与村医的工作融合,对强化基层卫生计生管理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更优,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工作调度会在我市召开。积极推动湘粤流动人口区域合作,获省卫计委高度肯定。三是做强妇幼保健。出台了《xx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三级防控措施,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126.08/万,较去年同期下降x构建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融合机制,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建xx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联合体的指导意见》,注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了全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1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x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x稳定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四是加大惠民力度。2017年全市农村奖励对象共计x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x人,手术并发症x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人数11.5万余人,在全面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与市财政、人社、民政等7部门率先在全省出台了《xx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了计生特殊家庭扶持、关怀力度,《中国人口报》在头版进行了报道。同时,计生协会开展了对“失独家庭”慰问活动、“5.29” 宣传活动,共募集帮扶资金x万元,走访慰问计生家庭9637户,受惠人群1.4万人。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医养结合型社区养老模式,获群众好评。芦淞区、荷塘区、醴陵市有望获评新一轮“国优”单位。
(六)夯实基础,公卫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下发了《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市城乡居民建档率为x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为x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为x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x抓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我市相继开展国家、省级慢病项目达12个,其中伤害监测项目作为全国典型推介,2015年我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x岁。职业病防控有效,全市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二是重大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及时到位。做好了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等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全市无重大传染病爆发。成功举办全省新发传染病防治培训班,顺利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达到消除疟疾目标的国家标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全省最低水平,血吸虫病防治达到“四无”目标,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云龙区达国家传播阻断标准。积极应对6·15防汛应急工作,加强救灾防病,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组织处置攸县7·27、醴陵9·23交通事故,及时部署医疗力量,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三是爱国卫生工作扎实开展。结合省“灭蚊灭蟑c级达标市”复查和创建灭蝇达标市工作,在全市开展了以“清洁家园、除害防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春季除害活动。顺利通过“全国卫生城市”省级验收,为明年国家复审奠定了基础。
(七)注重品质,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定了《2017年xx市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和《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加强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完成对五县四区的医疗机构执业行政许可督查,提升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能力。注重卫生人才建设。扎实推进卫生人才“135”工程,做好了援藏援外及科技特派员工作,选派人员达x人。完成了初、中级职称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工作,共计考生x人,制证发放x本。狠抓重点专科建设,落实《xx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冠脉外科、颅内动脉瘤显微手术治疗等高难度手术病例数持续增加,肝胆胰中心、肿瘤专科等开展部分新技术项目达国内先进水平,疑难病症救治解决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科研立项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立项管理水平,2017年获批省卫生科技基金项目纵向6个、横向3个项目;市科技项目x项,指导性计划x项;完成x个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管理,共申报成功国家级继教项目4项,比去年增长x省级项目x项,比去年增长x省级基层适宜技术6项。同时,与市科技局联合向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增设“湖南省自然科学xx市联合基金医卫专项”,经初步审核并报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x项。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援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组织应对各类3人以上伤员突发事件x起,救治伤员x人;完成“党成立95周年暨首届xx艺术节”等医疗保障任务共计x起,医疗保障对象万余人;完成日常接警5万多例,实际派车x万多例,无一例投诉及纠纷;在“湖南省第一届急诊技能竞赛”中,我市获第二名。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截止至10月31日,全市采集全血x吨,年采血总量达历史最高水平。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率达x持续稳居全省第一。血液检测能力稳步增强,参加部、省两级室间质评各3次,成绩x合格。
(八)依法行政,卫计执法监督不断规范。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市县两级新组建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组建了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到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有机构、有专人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截止目前,办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共x件,按时办结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x开展专项整治。以“打击非法行医”、“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等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执法监督监测,严历打击各类医疗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共计x件,罚款x万元,取缔“黑诊所”4家,查处“两非”典型案件x例,全系统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同时,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提升了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水平和医院法治建设水平。
(九)从严管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抓好任前廉政谈话,制定出台了《xx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良记录记分办法(试行)》,采取“四不定”方式突击抽查、明察作风建设情况9次,对7人次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抓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56起,立案件数x件,处理人数x人,追缴资金x万元,退回群众资金x万元。三是抓系统党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卫计当先锋、全力促健康”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委(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工作,狠抓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及党组织换届等工作。市委督查组对我委的两次专题督查均给予了高度肯定;省委巡视组对省卫计委进行延伸调查,我委作为x个巡视对象之一,获得省巡视组的高度评价与认可。
(十)统筹兼顾,其他工作全面推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推进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市基层中医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中医药氛围日益浓厚,基层服务能力快速提升。狠抓信访维稳与综治安全。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达x全市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注重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x件,办理结果与办理态度满意率达x很满意率达x严格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类各项支出执行事前报告制,加强对局直医疗单位财务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狠抓文明单位创建,提升了机关作风形象。同时,规划信息、干部保健、计生药具、群团工妇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卫生资源布局不均衡,县域、尤其是农村医疗基础薄弱,设备相对落后。同时,医学高端人才等优质资源要素聚集不足,医学科技创新、临床和公共卫生转化能力还有待增强,多元化、多层次的就医格局没有有效形成。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攻坚。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改革难题逐渐凸显,分级诊疗、社会资本办医、远程会诊系统等建设任务还刚刚起步,民众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获得感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全。健教、精防、卫生应急等基础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全民的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还很薄弱。
(四)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过重。部分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过重,处于高额负债运行状态。同时,随着医改的深入,政府要投入的项目内容在逐年增加,市级财政压力明显加大,导致医院趋利行为存在,“公益性”难保障。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卫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总目标,通过大力实施“1237”工程(围绕一个总揽、紧扣两大版块、打好三大战役、抓好七项重点),不断夯实卫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健康保障!
(一)围绕一个总揽
即以健康xx建设为总揽,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二)紧扣两大版块
一是计划生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完善我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确保继续实现计生考核“保优”目标。
二是医疗卫生。重点抓好医疗保障、依法行政、疾病防控、卫生应急、中医药服务等能力建设,注重整体推进,开展分类指导,加强调度督查,克服工作短板,推动均衡发展,促进工作落实,确保获得年度省卫生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三)打好三大战役
一是医疗精准扶贫。加强卫计精准扶贫,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救助,重点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救治救助工作,确保2018年卫计精准扶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全面小康建设。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狠抓千人执业医生数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两个主要指标的落实,确保我市民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大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试点,提升卫生信息化的功能和作用,扎实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四)抓好七项重点
一是抓民生实事办理。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完成由卫生计生委牵头的省“民生实事”和市“民生100工程”项目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居民健康干预行动。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融合水平,严格控制出生缺陷和“两率”指标。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是抓医疗服务保障。重点抓好卫计人才队伍和临床专科建设,实施第二批财政重点扶持专科建设计划,力争在我市培养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临床重点专科和知名专家队伍。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全面建立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推进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带动全市医疗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抓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接省2018年度计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狠抓政策外多孩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发生率等主要指标的控制,严格兑现奖惩。深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积极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五是抓爱国卫生工作。以“国卫”复检为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卫工作的意见》,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国卫”复检顺利通过。
六是抓卫计执法监督。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运行程序,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创新卫生监督机制法治方式,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七是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医务人员道德观、价值观、法治观教育。坚决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机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提升行政效能,切实提升卫生计生整体形象。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上级重点考核项目和年初卫生计生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力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市六城”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市财政落实创卫专项经费6147.34万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清洁靓丽乐清卫生大整治”、“万名民兵、千名长者、千名巾帼共建美丽乐清”、“创国卫、迎国考决战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十大目标任务。狠抓督促整改,编发《创卫督办》、《创卫交办》、《创卫问题清单》等125份、《创卫快曝》820期,整改完成2000多个创卫问题。目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并通过国家暗访。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柳市镇象阳卫生院、淡溪中心卫生院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为325522人,规范签约率达25.29%,超过温州市下达20%目标。去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5643431人次,其中基层出院人次达2143人次,同比增长25.77%。全市基层就诊率达61.32%,县域内就诊率达86.06%。
2、积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医生下基层补贴和奖励。进一步推进4个医联体建设,累计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分院5个、联合病房2个、专家门诊34个,实现市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加强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了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中心和中药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医生下基层服务,2017年全市市级公立医院中级以上医师下基层服务153名,占中级以上医师数的23.61%,累计服务时间8408天,平均每人服务时间达54.95天。
3、全面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在公立医院取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封顶,由医院自行制定考绩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对高级医学人才进行奖励。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对医院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同时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第二批采购成交结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成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增加事业编制报备员额993名。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继续加大医院控费力度,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为46%,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其中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和9.5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市现有临床路径专业数36个,病种数53个,试点病种病例总数2116例,其中入径例数1957例,试点病种入径管理率92.5%。
4、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市财政补偿机制,改变“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建立了按项目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补助机制,去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制度,允许收支有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予以上浮。放宽基层用药限制,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慢性病用药目录规范,与县级公立医院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不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标产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单位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30%),方便基层群众用药。
5、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市财政继续落实奖补资金151.79万元。打通了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养老保险通道。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市级公立医院医师经注册登记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76人。在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开发区医院荣获“2017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凤凰医院成功与国企新华医疗合作。截至目前,我市民办医院床位占比达到27.48%,超过省、温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公共卫生能力不断强化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去年,市财政按人均45元(其中5元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公卫科、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作用,全力提高项目管理协调效率。进一步细化了《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资金补助,全年预拨项目专项资金4634万元,达到省项目专项资金下拨要求。组织34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清档工作,全市完成新老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迁移117.6万份,迁移率达99.96%,清出电子健康档案3.6万份,完善档案32.7万份。全市城乡居民已建电子档案1084739人,建档率达84.2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达到规定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86%。
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控制平稳,报告发病率为136.11/10万,仍处于历史低位,报告及时率和审核及时率均为100%。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得当,确诊患者1例,无新发病例;成功阻止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在本地传播;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市累计接种一类疫苗36.27万针次,其中新居民儿童接种15.14万针次,一类疫苗基础免疫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虹桥中心卫生院、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柳市镇象阳卫生院建成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第三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儿童窝沟封闭12083人,占二年级学生总数的68.1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三个月以上人数达399人,超过温州市下达的任务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达1.08件/千人,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市疾控中心获评省4a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卫生监督和计生监察大队资源整合。新创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16家,累计创成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30家,创成率达88%。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41户次,立案41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柳市镇顺利通过了温州市非法行医挂牌整治验收,全力遏制了无证行医的违法现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加强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监管,建成“四小”行业示范点40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3家水厂取得省a级单位称号,1家水厂通过省a级单位复核评审;全市28个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监测点水质常规项目全分析合格率达100%。
4、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0073人次,采血总量2963.03升,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献血任务,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血液合理使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和市三医手术病人术中自体输血率分别达45%、50%和35.29%,均已达要求。扩大固定献血网点,在原有的5个日间固定献血点和6个夜间固定献血点的基础上,新增2个夏季高温期间夜间献血点和4个固定夜间献血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市)。
5、提高爱国卫生能力。扎实开展基层卫生创建,蒲岐镇、岭底乡创成温州市级卫生乡镇,白石街道创成温州市卫生街道,累计创成温州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15个,创成率60%;翁垟街道前西门村等16个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家;创成温州市级无烟单位20家;新创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1所、铜牌7所,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家,累计创成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3所、铜牌26所,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1家、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1家。继续开展百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开展健康讲座158场,受益群众达1.6万人。强化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创成省级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市。
此外,120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顺利推进,新增120急救车3辆,并将每辆120急救车的运行经费从8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和市五医等5家医院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创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8次,组织大型卫生应急演练1次。
(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快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卫计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2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投资任务2.48亿元的109.8%。其中市三医迁扩建工程顺利竣工,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结顶,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政策处理工作。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石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清江清北服务站和雁荡镇沙门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仙溪卫生院卓南服务站和甸岭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开工,淡溪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完成招标工作,磐石镇卫生院和天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完成征地工作。
2、加强科教人才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列入省级龙头学科建设计划,市三医中西医内科被评为全国首批肝胆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市人民医院骨密度测量室在温州地区唯一通过全国首批质控认证,市人民医院成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医药卫生课题研究工作,全市通过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20项,课题立项6项。加大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分3批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4名,非卫技人员9名;完成定向培养医生任务10人,入编22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报工作,共上报卫生高级职称106人。全市新增注册或加注为全科的医生数310名,累计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41名全科医生。加大卫技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完成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97人,完成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143名,完成“西学中”培训学习14人,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加强中医药工作。全市4家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及妇保院均已设置中医临床科室,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科,进一步完善了市中药配送中心和虚拟药房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覆盖率达100%。市中医院儿科、脾胃、康复、内分泌列为“温州市重点专科”。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温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中医药治疗率达83.1%。
4、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温州市医保监控平台事前审核业务功能建设,并将门诊、住院、检查等数据全部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市域内诊疗信息实现调阅共享。建立了乐清市区域体检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互联互通。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60%(21家)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接入温州市转诊平台。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his数据进行了日常备份。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8家卫生院实现市民卡诊间结算。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实现了微信和支付宝的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充值,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中医院在省内二级医院中首家实现了掌上医院门诊缴费功能。
(五)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
1、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季度专项督查考核,推进计生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卫计资源整合,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了县、乡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市财政落实600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计生服务员工资补助,落实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
2、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一是强化计生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申报法院强制执行。全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达100%。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审核4375件28224人次,否决1525人次。二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4例,涉案人员24人,处罚金额24.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3人。三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及生孕信息通报率均达到了指标要求。浙江省和安徽省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会议在我市举行,同时,成立了安徽省驻浙江省乐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协作机制,得到了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和村居创建活动。清江、城东、淡溪、翁垟四个镇街开展温州市级优质服务创建,75个村居相继开展优质服务创建。二是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全市16106对夫妇领取了生育登记服务卡。三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孕产妇、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43%和95.13,早孕建卡率95.77%。另外,在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分别新增设了1家再生育咨询门诊。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去年全面开展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产科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设立2家国家级危重孕产妇监测机构,有专人负责监测录入数据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投入110万元,专项用于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的设备配置,提高救治能力,全市共抢救危重孕产妇68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1.2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3‰。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7%,在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产前筛查率达104.0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35%。加强重大妇幼项目工作,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303人,完成率达206.06%;分别完成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2518人和10377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114.45%和101.74%;完成叶酸发放9231人,增补叶酸完成率153.85%;完成婚检15286人,婚检率91.77%。
4、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一是深化生育关怀系列行动。积极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宣传倡导、资金发放等服务活动,全年享受奖扶3216人,共计835.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4477人,共计1529.6万元;享受公益金201人,共计110万元;享受市级“计生家庭幸福促进”资金共2450个家庭,共计735万元。建立了大荆镇第一小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1个,在全市范围内共举办120余场青春健康教育讲座。二是开展健康老龄化工作。在淡溪中心卫生院和四都卫生院成立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乐清邦尔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办美国健瑞仕康复中心。市中医院联合市残联创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促进老年人的养老康复。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5个。四是开展新家庭计划。将城南街道石马南村作为新家庭计划的试点单位,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10余场。
5、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投入宣传经费200多万元,利用微信订阅号“健康乐清”以及卫计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不同载体,大力宣传卫计相关政策,适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建设,全市共有“三优”指导中心19个,虹桥和柳市镇“三优”指导中心成为省级示范点。
(六)党风廉洁责任制全面落实
1、以落实责任清单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落实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让主体责任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落实得了。专门召开全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2017年乐清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局一把手一年两次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授廉洁专题党课1次,主持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4次。
2、以六中全会学习为重点,强化廉洁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并组织局机关重点科室和市级公立医院重点岗位、重点科室300多人到市法纪教育基地——乐清市看守所和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浙江省第二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6家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发放浙江省卫计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警示录》2000余册,与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等,时刻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工作,开展“强化责任敢担当、奋发有为树标杆”作风建设六大活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8大项35小项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政策法规科等5个科室以及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等5个站所参加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创成省级群众满意卫生院2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年组织12次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9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三个月处理、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局机关全年接待费8.81万元,局机关全年差旅费金额21.19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用5.23万元。全年共审批全市卫计系统集体公费外出活动118批次,取消不符合规定外出的24批次。
4、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的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完善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服务窗口,推进行政审批增效提速,全年共受理审批件3905件,办结3917件(其中再生育审批办结312件),无违诺件,提前办结率99.9%,提速率53%,群众满意率100%;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多次荣获市审批中心红旗单位。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实施阳光选拔,今年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12人。同时,还深入实施阳光招聘,建立了阳光用药考核机制,完善了医用设备阳光采购“四个一”工作机制。
5、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今年共立案15起案件,分别给予15人行政处分。尤其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两起医院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中的2名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违反计划生育等医务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2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3名交通肇事罪的医务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等。
此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了《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平安、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共审查卫生监督案件106件,组织集体合议22件,组织听证1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分别落实150万元、100万元。进一步健全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责任险,降低了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28起,较上年同期下降9.68%。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承办上级信访件280起,其中市长热线反映65件、网络问效137件、网络舆情25件,所有信访件均已报结。加强卫计宣传工作,全年《乐清日报》刊出卫计资信版25期,微电影《医路花开》、《别娶药师当太太》获得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优秀奖,微电影《吉祥之家》在2017年浙江省医院药学学术年会上荣获患者教育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基础薄弱。当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全民参与创卫意识不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建筑工地内的环境卫生差、“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任务仍然繁重,创国卫氛围也不浓等等,直接影响国卫创建工作推进。
(二)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困难。市二医、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建设资金还没有很好解决,同时,由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补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数额较大,给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
(三)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政策处理难,完成拆迁户工作未达到50%。童乐医院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四)分级诊疗工作推进难度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部分基层医疗服务硬件设施较差,其中大荆、磐石卫生院医疗用房均为租用;且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上老百姓就医观念还没有较大转变,导致基层首诊推进难度较大。
(五)计生工作水平不高。一是乡镇(街道)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部分乡镇(街道)出现将卫计办精干力量调离岗位或兼职较多的现象,计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二是部分重点指标执行不理想。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年发现违法生育392例(其中多孩为158例),仅征收完成24例。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虽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但比正常指标高10个比值。
(六)党风廉政和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廉政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担当意识,实干作风,进取精神亟需改进提升。队伍内个别人员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以打造“健康乐清”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认真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浙江考核办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计生优质服务,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一)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标准,继续深入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市容净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障、市民健康素养提升等五大行动,逐条逐项对标补差,确保创卫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力以赴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确保在本轮创建周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二)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到2018年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到2018年,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有利于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发挥的具体投入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95%。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率达30%。配合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降低未经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到2018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较2017年提升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层就诊比例达60%。三是进一步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市二医争取与温州市、省三级医院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4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医联体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覆盖100%。完善4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市级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同时,积极开展“医师进基层”活动,确保市级医院10%以上中级以上医师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办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到2018年,全市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三)全力推进卫生基建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亿元。市三医迁扩建工程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人民医院确保完成投资7000万元,市中医院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大荆、磐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
(四)全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检验、检查等数据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相应数据质控工作。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温州市市级转诊协同平台,规范转诊流程,实现双向转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接入温州智慧健康app,微信挂号项目全面开展,到2018底,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60%。
(五)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服务项目完成率和居民体检率达到规定要求。提升疾病防控保障能力,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新创三星级以上规范化接种门诊2家;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60%以上,重性精神病检出率要稳定在4‰以上。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计生监督监管覆盖率、违法查处率达100%,建成区“四小行业”持证率达99%以上。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血液核酸检测达到100%,医疗机构自体输血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努力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六)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是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广泛开展涵盖全人群全周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其中育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8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村(居、社区)100个。二是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力度。加大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早期信息掌握率和孕早期建卡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质量控制达到全优,高危人群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2%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服务随访率达98%以上。三是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提倡按政策生育为导向,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系列活动,保障好计生家庭权益。完善青春健康服务网点建设,开展100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和家长教育服务活动,实现受益目标人群1万人次。狠抓性别比治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持打击“两非”行为高压态势,力争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比值。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一票否决制”。加强依法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待遇问题。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严格落实基层服务管理职能,促进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应用,方便流动人口办验证,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85%以上、生孕信息反馈率达90%以上,省外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乐清铁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医疗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正风肃纪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做好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违法生育党员处理力度等重要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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