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制定活动方案之前必须先明确目标,活动方案需要确保可实施性,所以大家都要认真写作,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1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科学消费,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质监部门在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质量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3•15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3•15当天,组织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在庐城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咨询服务台、检测服务台,和我县部分优质产品展示台。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维权政策措施、提供消费咨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服务。活动当天,全体参加人员穿制式春秋制服(佩领带),于7:30准时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3月10日-30日,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打下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产品优质的法制基础。
(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炒货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活动。对全县炒货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原料库存、配料及炒制车间,查看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生产过程记录,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依法严格处理。
2、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玩具)、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塑料包装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水泥等11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抽查)、质量约谈、分类监管、风险监控等职能优势,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增强消费者信心。
3、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结合全县第十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积极参与、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与维护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首先清查玩具、童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和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等。对市场销售的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对是否取得认证、认证标志使用和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等内容逐一核实。对儿童用品、热水器和取暖设备质量违法行为和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启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和农资打假利剑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接受农民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案源。重点打击肥料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肥料、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陶卫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文言、纪检组长高慧玲、局长助理胡宗青为副组长,成员:徐文同、陶少余、熊明生、施然、羊书能、段云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施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稽查队和技术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质监部门形象、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真正把我局的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3.15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挥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质量工作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全区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4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南京商业魅力和都市圈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__年__月7日—10月8日
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列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各主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社零增长”的主题。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
(三)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在消费辐射能力强的商业街区,组织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知名品牌展销活动,通过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指导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构建稳定的流通渠道,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四)倡导线上线下销售融合。推进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大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引导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银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3月20日前,各区商务局做好宣传发动,选择3-5家企业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并附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组织阶段:4月10日前,各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参加企业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实施方案选定1-2个项目作为重点跟进,密切跟踪效果。
(三)开展阶段:市商务局于4月28日在新街口南京中心广场举行20__年“消费促进月”暨“第八届南京购物节”启动仪式(方案另定)
(四)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区商务局于10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创新形式。要创新促销思维,拓展促销领域,丰富促销内容,提高促销活动的实效。促销活动要注重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参与到“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来,扩大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要积极引入苏宁云商、好享购物等对接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推动供需匹配,扩大有效供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网页、微信、大众传媒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信息和动态,统筹做好面上宣传工作;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统筹和沟通,积极争取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开展促消活动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市商务局拟对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实际成效为完成消费增长目标贡献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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