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包括了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分配和完成日期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工作计划可以帮助规划和分配资源,确保工作计划们用于最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局监管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1
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和分类监管为补充,“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立足完善提升,努力营造宽松便捷、公平竞争、安全放心、开放共享的优良市场环境。
(一)以意识形态统领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监管工作。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将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实行“1+6+n监管服务机制”和“四步工作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监管,重点保障“一老一小”。继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引导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实施“明厨亮灶”,并在各校园食堂逐步推行配餐制,结合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形成互联网+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突出加大对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抓好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高效化解苗头性、系统性风险,高压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切实加大移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工程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你点我检”活动范围,提升抽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的“双体系”建设。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企业,促进地区经济高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全链通”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扶持规模企业争创全国、省市级名牌产品和商标,拟指导申报马德里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件,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工作,继续推进马庄村乡村振兴项目、佳顺水产养殖合作社项目、潘安湖香包文化项目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我们还将集中全局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区(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试点示范区“三区同创”,将我区的市场监管水平再提高一个台阶。
(三)以安全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治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告知制和诚信经营承诺制全覆盖,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监督的安全保障机制,依托网格化监管,协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监管,构成防范严密的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以安全巡查为抓手,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监察数据库,扎实开展化工和危化等重点行业,气瓶、电梯、压力容器、景区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并联合镇村两级,深化落实安全培训工程,不断增强特设监管的风险排查和处置能力。同时要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采取邀请专家或与技术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技术性和信息化监管,借力、借智提升我局的技术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营造诚实履约、互利共赢的市场信用环境。
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推行企业分类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和体系建设。注重将电子监管平台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三大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要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切入点,以信用数据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行企业年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努力营造我区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市场信用环境。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3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4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2014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14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5
食品科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严格要求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发挥职责效能,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现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6
根据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农业生产资料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20__年4月8日)、《关于印发__县20__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20__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肥料、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共集中组织4次抽检活动,其中时间安排肥料产品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成品油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1、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20__年全县肥料经营单位经销的产品计划抽检220批次(上半年120批次、下半年100批次),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及区域。全县范围内肥料经营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0月31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肥料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肥料产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频次。季节性肥料产品应及时组织开展抽检工作。
二、成品油监督抽检任务
1、成品油监督抽检计划。20__年全县成品油经销单位经营的成品油计划抽检65批次(根据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结合实际可增加抽检批次。计划上半年35批次,下半年3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全县辖区内成品油经销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2月20日)。
4、抽检类别和任务。根据县抽检计划,抽检类别选择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车用尿素等产品。乙醇汽油主要检测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等6项指标。
三、依法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量非常低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检验报告后,要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中发现涉嫌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移交。每批次核查处置信息应及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及时信息公布
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7
为坚决规范和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进一步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县安委会的协调指导下,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查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安全事故的警示和教育。
(二)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逐步规范的原则,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规范生产领域中原辅材料购进检验、工艺标准执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流通领域;走票、;挂靠、购销假药、特殊药品流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加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敏感时期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加强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全县饮食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继续抓好对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讲并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6月;安全生产宣传周和9月;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理性用药,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配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理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底前)。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10月)。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重点品种,加强监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突破、有进展、见实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发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认真总结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升监管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2月下旬汇总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业务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队、所)要在局党组的协调指导下,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地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活动,开展各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有利于推进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局监管工作计划篇8
餐饮保化科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药品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 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2、加强对涉特药企业监管。对特药批发企业至少每周上网查看一次,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检查。对区域性批发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使用麻黄碱类原料药生产制剂的企业,每次申请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前进行现场检查。
3、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及时完成企业申报基本药物的处方工艺核查。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时限执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
4、对除高风险和基本药物生产以外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
5、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用氧气、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生产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6、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对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针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
对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进行法规及质量意识培训;举办一期新版药品gmp培训班。
(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新建、改建厂房、更换设备等及早介入,在企业申报各种许可前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分类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国家局规定的期限实施新版gmp。
(四)及时完成省局委托的各种检查。
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药品许可证相关检查验收、药包材注册现场检查验收。
药品市场监管科
(一)加强gsp实施工作,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制定我市零售gsp认证的工作程序,组织安排好全市的认证工作。组织安排88家药品零售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
2、抓好批发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应申报认证企业的督导,促使企业及时申请,指导、帮助企业按时完成认证工作。
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监管。继续开展gsp跟踪检查,计划完成120家药店的现场检查,4家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
4、加强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sp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sp。
(二)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监管。
第一季度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年度报告。每季度对收集的药品市场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排查主要风险点,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季度报告。
(三)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支持帮助乳山市完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引导其他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帮助荣成市完成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文登市在20××年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
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加强配送环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提高电子监管效能。每天进行一次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监督,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五)做好药品抽验工作。
根据省局抽验计划,制定并落实市的药品抽验方案,做好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估。
(六)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的药品专项检查。
(七)做好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
举办3期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
医疗器械监管科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有效控制风险,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各类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1、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无菌和植入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对32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加强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管。对17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血液透析类产品和人工晶体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
举办二期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班。
(四)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对各监测中心和重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至少检查督导一次。
(五)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使行政审批程序化、规范化。
组织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程序,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科
(一)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完成审批系统的软件更新,按照“标准化”要求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好我局授权窗口的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更快、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好务。
(二)依据市局的《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市行政审批中心20××年的工作要点》通知,修订《行政许可科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的交叉交流学习,力求做到人人成为业务受理工作的多面强手。
(三)积极协调有关业务科室,把省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编排好,尽早纳入中心窗口统一办理。
(四)做好日常受理和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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