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应对教学中的挑战和困难,教案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评估和反思自己的教学效果,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8篇,供大家参考。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1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岳西建设,为实现“四个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主要形式
(一)12月4日左右,邀请县内知名律师为县委中心组举办《宪法》知识讲座。
(二)县分管领导于12月4日,在岳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四)认真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岳西电视台要在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在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字幕。在新闻栏目及时播报各地、各部门活动的情况。
2、《岳西周刊》、岳西网要开辟专版宣传宪法知识,报道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地、各部门凡有独立办公楼的,都应在活动期间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网址为:___。
(七)向全县公民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
六、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
(四)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2
一、活动背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二、活动目的:为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四、活动时间:___年12月11(星期五)下午
五、活动地点:8-207
六、活动对象:14级机械电子一班全体学生活动流程:
七、活动流程
(一)、由支持人致开场白,主持说明此次主题班会的具体细则、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及活动目的;
(二)、副班长说明此次宪法主题班会的主要意义,进行ppt演讲让我们初步了解宪法日
(三)、班长精心挑选了很多有关宪法的题让同学们进行抢答,答对有相应的零食奖励,以便让同学们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
(四)、团支书对活动进行总结:此次“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使同生们了解了宪法基本知识,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懂得了要学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使学生们成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好公民。
八、注意事项
1.天气比较冷为防止到场人数较少,我们会通过班委会组织争取每一个人都到。
2.班委会组织好大家让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其中。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3
一、宣传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集中宣传相结合。
二、宣传内容: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部门法相结合;
三、具体方案:
1、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
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和县委法治办四家联合行文,对”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做出安排部署,必须做到做到人员、资料、咨询台、横幅“四到位”。
2、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合集中宣传。
①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进公安局路口左侧步行街售楼部前广场。
③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电视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交警队、消防大队、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局、人社局、住建局、房产局、水利局。
④宣传方式:展板、咨询、宣传资料
⑤活动筹备:a、12月2日,由县委、县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办主任田刚主持召开参加集中宣传的24家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b、县委宣传部、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负责活动展板的制作,场地的布置;c、其余20家单位必须印制200份彩色宣传资料,派出2名宣传员(有制服的必须着制服)到场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各部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搞好自主宣传活动。
2、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活动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为保证活动圆满开展,对各单位宣传人员实行签名。
3、活动效果纳入普法工作年度考核。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7日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4
活动目的: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准备:
1.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以及《初中政治教材》、《宪法》的相关内容。
2.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3.制作案例幻灯片,并配录音说明。
4.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过程:
一、在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主持人:我宣布,1094班《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二、必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三、抢答题:
1.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 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3.《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4.《未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 通过公布。 1995年9月1日实行。
四、法治小品大比拼: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 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五、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到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他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帮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时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钱,我不知如何是好?
六、看投影讨论: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用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
七、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 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八、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
九、班主任总结: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十、主持人宣布:班会到此结束!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5
教学内容:学宪法讲宪法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课时安排:??
教学准备: 收集相关案例素材。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4、教师小结。
三、案例分析
(一)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2、出示课件(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6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2017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 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7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大家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天吗?对,是每年的12月4日,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二、认识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青少年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四、总结
同学们,我们学习完《宪法》之后,要有国家意识,知道你身为一个中国人,要由民族归属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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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篇8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抢答题: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共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佛教中有个故事,说一日佛祖闲坐于花园的井边向下望去,看到无数生前作恶多端的人正因自己的邪恶而饱受地狱之火的煎熬。此时,一个江洋大盗透过地狱之火看到了慈悲的佛祖,立刻向佛祖高声呼救。佛祖以他睿智的目光看到此盗生前虽然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但是,有一次走路正要踩到一只小蜘蛛时,却突生恻隐之心,移开脚步使其得以存活,成了一生中罕见的善业。佛祖决定用那小蜘蛛的力量来救他脱离苦海。一根蛛丝从井口垂了下去,那大盗发现了,并立刻抓住游丝向上爬去。不想其他备受煎熬的恶人们看到了也蜂拥上来抓住了游丝,任凭大盗恶声大骂,他们仍然拼命地向上爬。大盗怕游丝不堪重负,毁了自己脱离苦海的惟一希望,便抽刀将身下的游丝砍断,结果,本来攀很多人都安然无恙的蜘蛛丝却突然崩断,大盗也因抛弃了心中最后的怜悯,而重新跌入万劫不复的地狱。这个故事至少告诉我们:很小的善,可以拯救很多人的生命;很小的恶可以毁了一个人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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