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以为合同就是随便对待的,这关系到我们在买卖中的权益,在双方正式签订之前,我们都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合同,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条款:
一、甲方以出租形式将面积 亩的土地承包权给乙方,乙方从 事 生产,不得对外转包、分包。
二、出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租金:按每年每亩 公斤中等质量中籼稻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中籼稻谷价格以国家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测算,支付时当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未公布的,按上年最低收购价格执行。
四、付款形式和时间以及保证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现有的青苗赔偿费由乙方承担,须在村委会要求的期限内付清。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如水、电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生产产品收益的权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产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接受村委会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监督。
八、如镇政府农田整治整体规划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和镇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占的面积和整治所影响的土地农作物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九、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中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十、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乙方必须购买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保险,保险收益归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关环评、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须协商下一轮承包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 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鉴证人: (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3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4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必须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农户的委托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转包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转包金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转包金。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6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合作事宜。
1、 甲方为乙方耕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技术支持,在甲方的托管中产量高于当地平均产量。(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减产不在甲方责任范围)
2、 乙方将耕地 亩托管给甲方管理,甲方收取乙方每亩 元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和工时服务费。
3、 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耕地、播种、除草、病虫害防治等项目,为确保稳产、增收所有农业生产资料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产品或甲方直接提供的产品,以防误用伪劣产品影响作物产量。
4、 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中不包含农田灌溉,因天气因素多变农田灌溉费用不便核算,农田灌溉时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络灌溉服务队,对于灌溉的标准和质量有乙方自己验收。
5、 甲方的服务过程中乙方可以全程跟踪查看,如庄稼生长过程中因天气因素出现冻害、倒伏等现象但最终没有影响产量甲方服务视为正常。
6、 作物成熟收割时如乙方对产量有疑问,甲乙双方可以测产,按产量构成要素亩穗数、穗粒数、千粒重进行计算。
7、 庄稼生长过程中如出现被盗、被人为毁坏、家畜践踏等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乙方田地如因排水不畅通,导致庄稼被水淹没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为排水设施的建设不是甲方能力所能解决的问题。
9、 庄稼成熟之后由乙方自己组织收割,甲方不负责收割,但甲方可以为乙方免费联络收割服务队伍,尽量不误农时、提高效率。
10、 乙方将耕地提供给甲方后托管服务费每季作物支付一次不能拖欠。
11、 甲方为乙方土地托管服务期限不得低于1年。
12、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执行终止于 年 月 日。
1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委保存。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篇8
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他 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土地转让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转让
6.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九、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处理方式、时间为:土地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壹天,按应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壹天,按转包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5.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等权利按如下方式处理: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相关补偿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5.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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