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为了减少我们的损失,都是要制定一份合同的,在合同的制定上,一定要围绕如何深入维护双方利益进行重点阐述,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超市租赁合同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超市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日至年 月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 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超市租赁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 商铺 )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商场 )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物业管理公司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 免租期 ,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 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permil;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超市租赁合同篇3
甲方:xx超市公司
地址:xx市xxx区xx路xxx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在南京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承租的b308与乙方合作经营。
第一条:经营范围:蔬菜类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合作模式:
甲方以提供摊位作为投资成本,乙方出资金作为运作资金并负责经营市场。乙方按每月 元返还甲方净利润,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费用。
交费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纳一次合作费用( 元),不足半年
部分和最后一个半年度费用一并交纳。乙方在签定合同时交纳第一个半年度的合作费用及风险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费用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上交甲方。乙方另申请加配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方式、标准按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保底交易额:乙方在负责经营期间,保证每年交易额不低于 万元。
第五条:营业时间:按众彩市场公示的交易时间执行。
市场销售结算方式:通过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结算系统进行
结算,市场方按实际交易额向卖方收取4%的交易手续费,在结算每笔交易款时通过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整改意见;
2、有权调处涉及乙方的各类投诉和纠纷;
3、有权对摊位的经营布局进行调整;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摊位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南京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甲方制定的经营户行为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
3、承担所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障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所雇佣人员应该按治安管理规定在当地派出所、甲方登记备案;
4、保证在签订合同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许可经营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过渡给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变交易区位的建筑结构,不转移和损坏内部设施。交易区位装修方案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保证金
1、为保证承租摊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充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乙方自愿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用该保证金先行支付:
1)因经营活动引起纠纷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
2)拖欠的公共服务费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场或甲方设备、设施损失须维修或赔偿的费用;
4)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先行垫付的相关费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证金使用后低于约定数额的,乙方须在上述事由发生后七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齐。
3、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满30日,若乙方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1)因乙方违约或违规须承担责任的;
2)有客户投诉尚未解决的。
第九条:合同解除和续约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因乙方违约或违规的情形:
①被执法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或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的;从事非法经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超过一个月仍未上交承租费用或保证金差额的;
③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本合同权利、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不通过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结算系统进行交易结算的;
④有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有场外交易行为的;
⑤连续停止交易超过10个交易日的;
⑥不服从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或甲方对经营布局进行调整,干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
⑦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乙方发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各项费用及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经营能力不足的情形:
①市场年度文明经营户考核评比活动中低于60分的;
②每个车位年度交易在所在专业市场排位在后5%的。
乙方发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缴纳的.各项费用,扣除合同解除前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后,其余额连同保证金退还乙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交易区位的;
2)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营,导致乙方连续10个交易日无法交易的;
3)因市场布局调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合同期满需要续约,乙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4、本合同期满正常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移交交易区位。每拖延一日,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度市场承租费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年保底交易额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额,应按第四条约定的保底交易额补足市场交易手续费差额;
3、乙方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和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1、为履行本合同需要通知对方时,应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通讯方式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3、因本合同签订或其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伍分,甲方执三分,乙方执贰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 日在签订。
甲方:江苏商贸科贸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超市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 ,乙方增减经营范围需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执照及经营批文;
3.乙方营业时间夏季( 月-- 月)为早晨 点至晚 点,冬季( 月-- 月)为早晨 点至晚 点,需要调整需要甲方书面同意;
4.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 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天然气及供暖测量表费用由 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可以不包含,自行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为每月 元(小写: ),合计每年 元(小写: );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为 个月租金,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 方承担;
4.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要求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交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选择其一)统一缴纳;
5.政府各单位、乡政府和村委会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管理费由 方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卫生费用由 方承担(缴纳方式是分开或者统一)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摊位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摊位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费;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在超市门口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超市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不付满 个月,甲方有权每日收取欠款的8‰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
5.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和乙方搬迁费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 个月租金且押金不退还。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8.若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强制拆迁的,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双方同意以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共同应对拆迁事宜;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 纳税问题(选择其一)
1.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直接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2.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第六条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0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 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因一方原因使对方或超市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超市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甲方已经将该房屋可能面临拆迁等具体情形进行充分告知乙方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及用途
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对本合同所指的房屋范围和房屋面积作了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
2、 乙方承租的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约定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合同所约定的该房屋租金为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元整)。
2、乙方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 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元整)。
3、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为 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元整)。
4、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a)水费 b)电费 c)电话费 d)数字电视/有线电视费 e) 宽带网络费 f)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好邻里关系;
2、甲方按时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享有监督权,并对该房屋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4、签订合同时,甲方负有向乙方告知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权属归属、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年份、面临拆迁风险等具体信息。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前述甲方告知的信息知情且充分了解,并认可前述信息对乙方租赁该房屋没有不利影响。
5、涉及本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由甲方参与处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参与。甲方获知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具体事宜,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2、 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 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应接受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 乙方应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及时足额向有关部门交纳水费、电费或基于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应缴纳税费。
5、 乙方租赁期内房屋装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
6、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该房屋结构及设施。乙方如需改变该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设施,对该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加设施,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7、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该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8、 乙方负责承担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伤亡、防破坏等责任。如发生事故或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第六条 房屋的归还
1、 本合同终止,乙方在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后,乙方应自动归还承租的该房屋。
2、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发现乙方有欠缴款项的,有权留置乙方在该房屋的物品,自甲方留置乙方物品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履行应当履行之义务,甲方有权将置留物以市场产品均价的30%进行处理或折抵,乙方的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如不能及时将该房屋归还,从合同终止日的次日起直到该房屋归还为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占用费按照实际占用天数以原房屋租金和水电管理费的两倍计收,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 乙方归还该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其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其房屋内装修和各种设备,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搬运、撤离等费用。
第七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 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房屋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变更之三方协议书》,并且乙方必须支付转让费的50%给甲方。
3、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拆迁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乙方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
b) 乙方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该房屋(设施)或以任何方式变相为前述之行为的。
c) 乙方逾期缴纳租金或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仍不缴纳的。
d) 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使甲方声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e)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
f) 乙方故意损坏甲方房屋或其他财物的。
g) 乙方利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期间缴纳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未交款项逾期期间每日1%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向乙方赔偿二个月租金,合同保证金双倍返还。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赔偿二个月租金。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等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责任外,其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另行赔付。
4、本合同附件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依该约定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书面告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乙方逾期书面告知甲方或者没有书面告知甲方续签事宜,视为乙方放弃续签,甲方有权就该房屋对外招租。
2、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必须在本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租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由江岸区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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