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己保持诚恳的态度,写申请书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需要将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劳动仲裁反申请书最新6篇,供大家参考。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1
请求事项:
1、 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机补贴在内工资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的工资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共计人民币29564.2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女士于20xx年7月17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月工资15,000元,手机通讯补贴为500元/月。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20xx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要求办理了交接公司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手续离开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请人除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28日至20xx年8月5日工资4,500元、100元手机通讯补贴[d3] 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资报酬及手机补贴,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请求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人已经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申请人于20xx年7月17日到岗开始工作,月工资为15,000元,按照被申请人公司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20xx年8月5日,被申请人支付了申请人20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资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请人一直拖欠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每月21.75个工作日为标准,申请人日工资为689.66元,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计13个工作日工资合计8965.58元,另外,根据双方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每月支付申请人手机通讯补贴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拖欠申请人手机费通讯补贴400元。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通讯补贴在内总额为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241.40元。
3、累计平时加班为36.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一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申请人为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21.75个工作日,月工资15,000元,则申请人的小时工资为86.21元,所以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为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申请人20xx年7月17日到岗,被申请人应该在20xx年8月16日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20xx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2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请求事项:(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体明确)
1.
2.
3.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争议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的焦点;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
1。副本 份;
2。物证 件;
3。书证 件。
注意: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下载打印须使用a4级,言语末的落款应为申请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
2、仲裁请求应逐项写明具体要求体要求,有金钱给付请求的应有明确金额。
3、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数提交。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牌、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求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本申请适用于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申请的自行制作。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3
申诉人王__,男,汉族,1980年2月24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浙__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x
申请事项
一、 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元/月x10个月=16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06年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25.4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 住院护理费40元/天x36天=1440元;
6、 营养费1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0110.9元。
三、 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0月28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不锈钢铆合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20__年10月28日。申诉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20__年10月5日,申诉人在车间整形取锅时,被冲床压伤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侧指间关节以远不完全离断伤、食指中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经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环指中节指骨开放骨折伴伸肌腱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申诉人受伤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诉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申诉人受伤事实经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诉人所受伤残,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台劳鉴[20__]2-51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为八级伤残。申诉人出院后经医生建议休息三个半月,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诉请。
证据及其来源
一、 申诉人身份证明;
二、 被申诉人工商登记材料;
三、 申诉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四、 住院病历
五、 工伤认定决定书;
六、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七、 劳动合同;
八、 证人证言。
此致
温岭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王__
20__年4月21日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月平均工资________元)。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费___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以上二项合计: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____元,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________元)为基数计算,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___元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___元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xx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反申请书篇6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xxx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x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某某大道与某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x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x人社工认字[20xx]第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某劳鉴通【20xx】xxx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
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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