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文化和历史背景的思考和研究,更加了解和探索不同的文化,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科学和技术的思考和探索,下面是文笔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论正义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论正义读后感篇1
看完《孙正义的头脑》这本书,让我完全感觉到这个1957年8月11日出生的韩国“小巨人”“疯狂”起来是多么强大,这是一个真正能让人们感觉到厉害的人物!
孙正义,那种从小就培养自己对任何事物都非常感兴趣的习惯,正是我们这一辈人所缺乏并且应该坚持的一种习惯,正是他的这份执着,才让他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正是他的这份坚持与不懈,才让这个“小巨人”如今变得这样强大。他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一个成就了互联网无限希望的人,在如今耳熟能详的阿里巴巴、新浪、网易、盛大等大型网站中都留下了孙正义软银的身影。对于这本书,本人感受最深的是孙正义对有效沟通的看重。也许有效沟通算得上是他在商业帝国中无往不胜的得力武器吧。一个企业的群体成员之间进行交流包括相互在物质上的帮助、支持和感情上的交流、沟通,信息的沟通是联系企业共同目的和企业中有协作的个人之间的桥梁。同样的.信息由于接收人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信息的过滤、保留、忽略或扭曲是由接收人主观因素决定的,是他所处的环境、位置、年龄、教育程度等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本书带给我对沟通的重新认识,我将把学到的相关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更好的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
孙正义在对下属下达批示时,最后全都要加上一句“马上就要做”的指示。充分体现其对市场反应的高度灵敏。众所周知,市场竞争机会稍纵即逝,需要市场营销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对市场的超强敏感,即市场营销需要急先锋,不要老绵羊。反观我们现在的工作中,普遍存在“想法太多、行动太少”的现象,各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相互沟通时间之长成了最大防碍执行力的障碍,相关部门之间总希望把营销计划想得天衣无缝才附诸实施,但事实证明市场机会不等人!“马上就要做”从另一个侧面提醒管理人员要放弃那种慢慢完善或事后再追踪的思维习惯,通过马上就要做,可以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可以立即发现问题、当即解决,孙正义先生的“马上就要做”和海尔张瑞敏先生主导的“日清日高”在管理上有异曲同工之感,两名管理大师站在不同角度诠释市场营销一定要突出一个“快”字的观点!
孙正义说“高水平的批评能够提高成绩,低水平的批评能够加强忍耐力”,他的做法是一边不断吸取周遭各种意见,进行充分探讨,一边以更出色的成绩为目标付诸行动。人无完人,企业也没有不存在问题的企业,关键是问题能否被发现,发现问题能否有人敢指出来。很多员工会有这样那样的顾虑,指出问题怕领导会不高兴,反映问题怕领导不理睬不重视,这样一来自然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领导也不是神仙,偶尔犯错也是正常的,有时只是自己一时难以察觉,一般的领导还是能接受合理化建议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敢于把自己看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出来,就是不被接受和采纳,也应一无反顾,不弃不馁,这才是一个员工该尽的义务和责任,因为为企业提好的建议,在给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能给自己更多的发展机会。
感谢这本书让我不仅学习到一些互联网业内的商业规则和理念,更让我认识到要做一个企业需要的富有创造性、独立性、成就感、自我完善的员工,我将以全部的身心和精力投入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好任何事情!
论正义读后感篇2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作。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孙正义的头脑的读后感
近期分公司号召中层领导要认真阅读《孙正义的头脑》一书,阅读之前,我一直以为孙正义是中国人,是某民营企业的领导者。读完之后,我被这位韩裔日本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五点,一是确立目标、阶段实施,二是勇敢地沟通与协商,三是拿出拼命的态度挑战困难,四是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五是领导者必须懂得撤退。
一、确立目标、阶段实施。
19岁时,孙正义就为自己确立了50年的人生规划:20多岁时,要向所投身的行业,宣布自己的存在;30多岁时,要有1亿美元的种子资金,足够做一件大事情;40多岁时,要选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然后把重点都放在这个行业上,并在这个行业中取得第一,公司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资产用于投资,整个集团拥有1000家以上的公司;50岁时,完成自己的事业,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60岁时,把事业传给下一代,自己回归家庭,颐享天年。现在看来,孙正义正在逐步实现着他的计划,从一个弹子房小老板的儿子,到今天闻名世界的大富豪,孙正义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
二、勇敢地沟通与协商。
“试着洽谈、协商后,如果道理在对方那边,自己收回请求就是。一开始就不去洽谈而直接放弃的话,也就没有协商的可能了。孙正义的成功正源自于他的洽谈能力。为了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就应该试着积极地与人洽谈。”
三、拿出拼命的态度挑战困难。
为了解决宽带网络建设由于光纤缺货造成进度停滞这个难题,孙正义亲自发送传真给nnt的负责人打电话确认的地步,并拜访了总务省,同时说出了“把打火机借我,我要在身上浇油死在这里”,这番说话,当被“死”这个字眼吓到了的总务澳负责人当场致电ntt,以监督官厅总务省的名言提出了请求,总算让ntt确认了局间光纤线路的库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铺设和处理,提供给软银使用。从这点看出处理问题,我们应该以一种方法总比困难多的态度和必定解决问题的心态去挑战困难。
四、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
“马上就要做”。孙正义在对下属下达批示时,最后全都要加上一句“马上就要做”的指示。充分体现其对市场反应的高度灵敏。众所周知,市场竞争机会稍纵即逝,需要市场营销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对市场的超强敏感,即市场营销需要急先锋,不要老绵羊。反观我们现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想法太多、行动太少”的现象,各个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相互沟通时间之长成了最大防碍执行力的障碍,相关部门之间总希望把营销计划想得天衣无缝才附诸实施,但事实证明市场机会不等人!“马上就要做”从另一个侧面提醒管理人员要放弃那种慢慢完善或事后再追踪的'思维习惯,通过马上就要做,可以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可以立即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五、领导者必须懂得撤退。
这是孙正义在软银学院所讲的话,向他的候补接班人们阐明了当退则退的重要性。孙正义认为,当项目投资的损失达到三成时就应该退出,实际上,孙正义自己也并非在所有的事业、投资上都会取得成功,而是经历过多次退却战。退却当时或许会遭到许多来自周围的批评,但错过撤出时机导致损失扩大的问题会更加严重。无法作出退兵决策的人,是当不好领导者的。 我从孙正义的成功中感悟的是:一个领导者的成功需要远见、勇敢、创新和懂得取舍。作为一名电信中层领导,我认为需要借鉴于此。
论正义读后感篇3
?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我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习方法。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虽然“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而“公平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我个人这样理解“公平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而毋宁说,“公平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我们也许还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却很形象的比喻。人是由干细胞分化而来的。由于干细胞的存在,我们才有了皮肤、骨骼、血液、五官、内脏等人体结构。似乎可以说,干细胞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人体各种成分的能量。于是,我似乎就可以说:“公平的正义”就好比干细胞,它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各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的能量。在此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如果一种理论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那么恐怕无论这种理论的目的是多么的好,其本身仍然存在缺陷。正如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无论它多么的想解决与之对应的现实社会的不平等,其本身仍然无法彻底消除这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
因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如果能最大限度上解决某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这种正义观念就是有存在的价值的。那么在这层含义上看,“公平的正义”,作为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及类似于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的其他正义观念的抽象,在罗尔斯看来,就必须是绝对的平等的。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种绝对的平等,罗尔斯假设了一种原初状态作为辅助。这种原初状态如同社会契约论里所讲的自然状态,但二者仍然存在差别。正如《正义论》中所提到的那样,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真实的原始状况,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这一处境(situation)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后被选择的。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在这一原初状态下,由于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和他人处在社会的什么位置,因此每个人不仅希望自己是处在社会最顶层的那一个人,同时也都会担心自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那一个人。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共识。在这样一种共识的基础上,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的时候就都不会考虑社会地位(包括阶级地位、个人天赋等因素)这一条件。因为社会地位这一概念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确定的。由于他们每个人都会这样选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共同的确定了一个考虑到所有人的正义原则。亦即罗尔斯所说,这说明了“公平的正义”这一名称的性质:它意示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概括的说,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建立的平等是一种从出发点就开始的平等。
如果在一开始人们就确定了一种正义原则,并且这种原则是被普遍接受并且是绝对正义的,那么由这一正义原则所选择的社会制度,就是绝对正义的。由这一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社会结构,也是绝对正义的。《正义论》中提到,在选择了一种正义观之后,我们就可推测他们要决定一部宪法和建立一个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等,所有这些都须符合于最初同意的正义原则。我们的社会状况如果按这样一种假设的契约系列订立成一种确定它的规范体系,那么它就是正义的。
论正义读后感篇4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论正义读后感篇5
约翰·罗尔斯,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论正义读后感篇6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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