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的读后感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原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和评价,把受到的教育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城的灯小说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城的灯小说读后感篇1
“谁能许我佛桑花期,不弃亦不离?谁能许我长乐安宁,无忧亦无惧,梦一世欢喜?”
——题记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是一出爱而不得的悲剧,是一纸讽刺封建礼教的指控。初看不知其意,再看,却发现写的并不是爱情悲剧如此简单……
本书开头是一个神话,是为宝玉身上的玉埋下伏笔。神话里也写了宝玉和黛玉前世的纠葛,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是注定的。就当这神话是个前言吧。黛玉从小生活就很悲惨。六岁时丧母,父亲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大,却又身染重病,离她而去,她只好投靠贾府。初见贾母,我只感觉贾母是个慈祥的老人,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后当凤辣子含笑前来,后又悲悲戚戚时,我感到这人是何等的虚假!再回过头来看,满贾府的人都似带了个面具,把所有情绪隐藏了起来。
看到《红楼梦》中部,时不时便会看到有人哭泣,惘然,或是发痴病。我感觉古人真矫情。不过,我对宝玉也有所改观。刚看此书,只觉宝玉就是一个登徒子,但看到后来,却发现宝玉虽然风流,但情绪总会被黛玉牵动。一回有人跟宝玉说黛玉要走了,宝玉一天都浑浑噩噩,茶不思饭不想。结尾是贾府被抄,黛玉去世,宝玉出家。一出悲剧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很悲凉,但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启发。
其实我很不赞同高鹗的续写。我相信曹雪芹本意非此,可高鹗却偏这样做了。让黛玉流着泪,怀着深深的思念去世,不是很浪漫吗?可高鹗却让黛玉很庸俗的气极而亡。所以一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在高鹗笔下却变成了一个为情所困的俗世女子。
在红楼梦里,我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的神秘情感境界。书里的人物思想的深处都蕴含着不可逆的悲剧,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中的悲剧角色。回头看看,人生的小路上徒留自己苍凉可悲的脚印。我们有比古人发达的科技,更多的见识。但我们也许没有像古人一样至死不渝的爱情。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城的灯小说读后感篇2
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城的灯小说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我对我有幸读到这本书感到骄傲,因为它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小王子》的作者是安东尼·圣爱修伯里。赵老师告诉我们,他因为写了这一本书,使他的头像印在了法国50元纸币上。
这本是讲述了飞行员也就是作者因为飞机故障,迫降在了撒哈拉沙漠,在这里,他遇到了小王子。小王子来自b—162小行星。在他的星球上,有:一座死火山,两座活火山,还有一朵她珍爱的玫瑰和必须尽在除掉的猴面包树,否则它就会撑破星球。
因为受不了玫瑰的虚荣,所以他和候鸟一起迁徙了。首先,他见到了一位统治宇宙的国王;然后见到了爱慕虚荣的人;后来又见到了酒鬼、见钱眼开的商人、漫无目的点灯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在地球的一所花园里,他见到了与他玫瑰完全相同的5000朵玫瑰,为此她伤心的哭了。但他的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已经被你驯养了,而他们,只不过是5000朵普通的玫瑰。还有,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这句话使小王子受益终生。
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勤劳、细心的人。因为他在养玫瑰时,将每一个毛毛虫除掉,晚上给玫瑰罩玻璃罩子,细心的照料着他的玫瑰。每天小王子都把火山打扫一遍,尽管有一座是死火山,每天一大早就起来清除猴面包树的种子,所以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勤劳细心的人。
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大人和小孩有很多不同。大人往往很关注数字,而小孩却不同;大人通常漫无目的,而小孩知道他要寻找的是什么。现在我们还是孩子,没有啊么多事情要去想,我们只关注我们觉得重要的事!
城的灯小说读后感篇4
学了《手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每根手指就像一个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在这五根手指中,我最想做食指。
食指就像是一个勤奋卖力、勇于冒险、动作机敏的人:我们每次写字都得靠他推动笔杆;碰到什么未知的事物都得靠他先去接触;打电话、解纽扣这些巧事都需要他的帮忙……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为研究电力而“捕捉雷电”。有人觉得他太疯狂了,为了科学研究竟去捕捉雷电。但在我看来,富兰克林的这种做法是伟大的,因为这不正体现出了他勇于冒险的精神吗?这不是与食指的特点相同吗?我欣赏勇于冒险的人。
我以前并不擅长冒险,只是一个稳扎稳打的学生。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数学老师发了一张试卷让我们回去好好练习练习。其他难题我都做出来了,就是有一道找规律填数不会。这时有一个同学过来问我对这道题的.看法,我直说还没做出来。她听后把她的答案告诉了我,还顺便向我阐明了她的观点。我一听觉得她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这样想会不会太冒险了?你怎么知道这两个数之间会有这种联系的呢?”我皱了皱眉,问道。她笑了笑,答:“这就是场冒险。”
“这就是场冒险”,她的话一直在耳边回荡。是啊,她说的没错,不冒险怎能拨开乌云见太阳呢?于是,我也尝试了。后来,正确答案还真是这样。
从那以后,我都会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理念去尝试,不复从前纯粹的稳扎稳打。
这就是我想做食指的原因——因为它勇于冒险。
城的灯小说读后感篇5
前几天,我看了《哈里波特和魔法石》这本书,看完之后,深有感触。
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父母双亡、拥有魔法叫“哈里波特”的孩子。他住在一户人家里,那家人待他很不好,使他象牛郎在舅舅家过的生活差不多。一天,他们一家人去动物园,哈里波特不经意用魔法把玻璃消失,才得知自己拥有魔力。魔法使者派魔法鸽子往哈里波特家送邀请信。却被这家人的父亲给烧了,后来只要信来就烧,使的在他家门口的魔法鸽越来越多。最后登不利多教授把哈里波特给接走,接下来就是在魔法学校的一系列故事。
从中,我发现:虽然这个故事是虚构的,因为人们都知道其实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魔法。这个故事让我想到: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对魔力的期望。我看完之后才发现这个幻想故事是为了抒发人们对魔法的希望。还抒发了对地主的憎恨。书中的主人公——哈里波特,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魔法师,所以他也拥有魔法。我想:我们的爸爸、妈妈是对国家有用的人,因此我们应该像哈里波特一样,在学校里好好学习,力争成为一个学习好的孩子。我们也不能马虎,因为,马虎会使人犯错误,犯了错误就很难成为国家栋梁。我们经常动脑筋,用自己的好办法来解决困难的问题。
故事中有一次哈里波特在放出蛇后,他回家想了一想,才发现自己有魔力。所以我们平常在做任何事时也要开动脑筋。比如,一天,我正在和弟弟打羽毛球,忽然,我一不小心把球打到了菜市场里的车子上。我想:这可怎么办?叫人拿,我这么小,别人都不会睬我的。我们家里又没有梯子。忽然我看见了一根竹竿,我对弟弟说:“弟弟,你扶着竹竿,我爬上去。”弟弟点点头。就这样,弟弟拿着竹竿,我顺着竹竿爬上去。但我太笨了,爬上三米,滑下两米。忽然,我想到一个好办法:我爬到上面后,扒在那儿不动,等存好了力气,再爬上去。就这样,还真的爬了上去。可是当我准备下来时。又遇到更麻烦的事——这么高,我要跳下来,肯定会摔断腿。要是继续滑下来,一不小心也会断腿。正在我万分焦急时。我看到了家里的脏被子,并命令弟弟去拿。拿过来了。我“飕”的跳下来。刚好跳到棉被上。腿部只是轻微的震动,成功落地,我的这种办法是看《哈里波特》后受到的启迪。
哈里波特第一次骑上魔杖时,因不会操纵,没有研究,马马乎乎就骑上魔杖。所以才会撞到墙壁上。我也有马虎的时候。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我写错了一个字。一摸文具盒。竟没有橡皮。我一想。橡皮在地上。我刚要去捡,把笔一扔,完了!正中墨水瓶。“啪啦”墨水瓶掉了下来。一地都是墨水。奶奶听到响声,急急匆匆的跑过来,发现是我把墨水瓶打破了。叫我妈妈来把我臭骂一顿,虽然我心情很糟,但一想《哈里波特和魔法石》后,心情不知不觉就好了起来。
我从《哈里波特和魔法石》这本书中却联想到:每个人都不能够相信有什么魔法,要开动脑筋,不要做一个马虎的人。只有勤奋才会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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