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能够激发读者对书籍的情感共鸣和情感体验,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我们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交流和讨论,拓宽自己的视野,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鲁迅的《药》的读后感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鲁迅的《药》的读后感篇1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鲁迅的《药》的读后感篇2
入手即融的雪,应该是柔软的吧?先生文中的雪,似乎就是这样的。他写江南的雪是滋润美艳之至了,又说雪里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宝珠山茶、梅花、杂草......这是江南的雪,是作者所钟爱的雪。而朔方的雪,才是作者所敬仰的,所要赞美的。
初读时,觉得这篇文章的色调是明朗的,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也是江南的雪。江南的雪融在作者甜蜜的回忆之中,江南孩子的快乐,江南景致的美丽,都淡淡地透露出那是令人神往的世界。而再用心去品味,又别有一番意味,似乎明白了先生所要表现的,以那朔方的雪所象征的战士。它是孤独的,是冷峻的,却也是顽强战斗的。猛然想起先生的那个年代,先生那颗顽强冷竣的心,是否就是这朔方的雪呢?
先生写雪,也写到了雨,却只是一笔带过没有多说。只是告诉了人们雨与雪的关系,这朔方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笔锋一转,先生笔下的雪由柔软变成了冷竣,由表面引入了内心,将雪完完全全地展示出来。一切景语皆情语。作者营造了一片广阔空旷的天地,偌大的空间只让雪独舞。“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就让这朔方的雪孤独却也顽强地去战斗吧!
作者以散文诗的笔调,真切、含蓄地写出了家乡和朔方两地雪景,并用其独特的视角和亲身的感受为我们构勒出了一幅幅美丽、动人的“雪景图”。
可以说,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想到的和听到的每一幅景致中,都融入了作者的真挚的思想感情。
文章的开端部分“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从“不幸否耶”一词中可以看出作者对暖国的雨的不赞同,因为它较这朔方的雪而言:少了一份坚毅,一丝冷峻和一种永不妥的斗争精神,但作者并未因此而做出评判,而后鲁迅先生又将家乡的雪喻成“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家乡的喜爱,两者形成对比。
而从紧接着的一系列的形容色彩的词,如“血红”“白”“青”“冷绿”等当中可以看出,先生内心的一种火热,一份赤诚。随后的那一段“想像”,更是作者内心的一种真实的写照。
朔方的雪,更是先生精神的一种形象展现,是他作为“中国脊梁”的象征写意:蓬勃地奋飞;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县城升腾地闪烁?
可以说,本文最大的特点便是无论哪一处描写都具有了感情,作者拣之以细微,借物抒情,写出了先生的对春天的热切期盼和向往,对一切冷酷的憎恶之情。
鲁迅先生的《雪》,没有繁琐的语句,华丽的词藻,只有简洁的文段,纯美的语言,读完之后勤部,一股真实感弥漫心头。
江南的雪,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滋润美艳;朔方的雪,是包藏火焰的大雾,冰冷坚硬。江南的雪,蕴含着春温,在晴日下慢慢消逝,朔方的雪,抗击着严寒,在晴日里蓬勃地奋飞。两种截然不同的雪,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鲁迅先生更欣赏朔方的雪,这种雪大概就是先生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吧!
“雪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的闪烁。”这是何等壮丽的景象啊!向我们展示了如此旺盛的生命力,这极富动感的雪,不正是先生的品质吗?雪孤独但却坚强,这不正是先生处身孤独而永不颓废的伟大品格吗?是的。这正是先生一生的精神品质,在黑暗中渴望光明,在严寒中向往温暖,积极向上的精神。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雪,是死去的雨,是雨的精魂!这是先生对雪的赞美,更是自己内心的独白,抒发了先生对光明的向往,对黑暗的憎恨,深化了主题。
鲁迅的《药》的读后感篇3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鲁迅的《药》的读后感篇4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鲁迅的《药》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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