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后,大家都要写好工作总结,在工作中,我们可以定期写工作总结,促使发现工作中的成绩和疑惑,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1
一、上半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新开工项目。20××年我区新开工项目共2个,计划改造974套。分别是,周边棚改项目一期800套和东侧棚改项目174套。截止20××年3月底已实际新开工1284套,完成率131.83%,
2、基本建成项目。今年我区基本建成项目共3个,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分别是镇及周边棚改项目栖凤苑安置小区496套,区周边城中村棚改项目、安置小区合计460套,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北安置小区404套。截止20××年3月底实际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全年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二)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今年住房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150户,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我中心于今年4月份制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实施。截止目前,各街道正在受理、审核、录入公共租赁补贴申请家庭信息,预计受理400户。下一步,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资料送至区民政局审核。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督促区棚改项目一期、东侧棚改项目根据征迁地块制定征迁公告、决定,补偿安置方案。
2、与镇镇政府联系,启动棚改项目二期征迁工作。
3、督促安置小区建设单位要积极与规划、环保、质检、消防部门对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时办理单体验收竣工报告。
4、完成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工作。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2
20××年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孟连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534套,实际建设1601套。其中,廉租住房797套;公共租赁住房804套。
截至目前,孟连县保障性住房累计竣工验收1453套,未竣工验收148套,未分配入住92套,现已分配入住1361套(含政企共建及乡镇政府投资部分)。截止目前,孟连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226.1916万元。其中,20××年第一季度发放20户(27人),共计0.7371元;第二季度发放21户(29人),共计0.7917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9(23人)户,0.6279万元。
二、20××年至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0套,2895平方米。由孟连县建设局承建,建设地点:孟连县原粮油加工厂,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共160套,8000平方米(实际建设168套,8000平方米,面积不增,增套数,(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新建10套;县教育局新建50套;勐马镇人民政府承建24套;景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新、新建8套(因审计发现建筑面积不符合标准已调整到20xx年实施,现正在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富岩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公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6套。除审计整改外,均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
20××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0套10000㎡,实际建设261套130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承建43套(实际建设44套,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娜允镇中心完小承建20套、孟连县国营农场承建137套;收购回购廉租住房60套。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年实际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210套,10500平方米,现已全部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分别由县住建局承建50套,已竣工分配入住;玉龙红砖厂建设30套,1500平方米,该项目点房源用于预留过渡拆迁安置13套,按正常程序分配17套;澜沧金鑫公司承建40套,20xx平方米,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承建100套5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住宅区内,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水乡公司承建20套1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水乡公司内,共1幢3层。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共350套,由县住建局承建32套,1920平方米,建设地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12套,20套调整到富岩镇建设,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县水务局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中勒水库,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玉龙砖厂承建50套,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玉龙砖厂内,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椿辉公司承建80套,4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勐阿经济开发区,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年由云南方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公租房158套,20××年2套,9480平方米,建设地点:110kv变电站南侧,已竣工验收。20xx年12月份上报分配入住,20xx年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现审计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重新实施建设,分九个点建设(勐马镇卫生院分院公租房;勐马镇卫生院公租房;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卫生院公租房;景信乡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院公租房;勐马镇芒郎小学公租房;勐马镇政府公租房),
勐马镇政府公租房建设点正做一层砌砖(因电缆线影响导致进度缓慢);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镇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公租房均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其余4个建设点已主体完工,待验收。
20××年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2套,132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由行健茶厂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建设地点:行健茶厂内,已入住(正在完善验收材料);由云南方维公司承建2套,120平方米,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由住建局承建120套,6000平方米(20套调整到20xx年景信乡实施,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剩余100套于20xx年分配入住。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32套,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210套为提前建设冲抵任务,建设地点在孟连县110kv变电站南侧(惠民小区);20套为新建,由公信乡人民政府承建,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6套,实际建设136套。其中,傣王府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傣王府公司院内,自强商贸有限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均已验收,目前正在组织分配入住工作;景信乡人民政府建设任务12套,实际建设32套(含20××年调整任务),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景信乡派出所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棚户区建设任务为143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5073万元,完成投资3888万元,已签订协议143户;20xx年孟连县棚户区建设任务200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9070万元,完成投资4430.7万元,已签订协议127户。
20xx年由思茅区调整到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4套,由孟连县公安局承建48套。其中:允昂山建设点32套,共2幢,
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643万元;勐阿派出所16套,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完成投资325万元;孟连县森林公安局承建16套,建设地点:允昂山,现已主体完工,正在室内外装修,完成投资294万元。
20xx年项目为调整项目,项目名称: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项目(方维地产公司审计整改调整项目),现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建设实施,分九个点建设,4个点已竣工验收;1个点正做一层砌砖,其余4个点正在做室内外装修。
20xx年-20××年,我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到后期分配管理,我县一直暂无房屋中介(如城投公司),暂由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代为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点不集中,且无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导致各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我局已向孟连县人民政府请示交由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但暂未批复。
2、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不足(共2人),从项目监管一直到后期分配入住、后续管理、维护修缮、租金收缴,还有历史遗留问题及审计任务等工作量大且繁杂,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
3、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目前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累计3000余万元。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老化,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维护修缮过程中,程序繁杂,批复周期过长,无法及时维修,给住户造成不便,同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5、欠自来水厂水费142355.5元。主要原因是主管损坏导致漏水;另外是粮油加工厂70户及惠民小区1、2幢44户无水户表,导致至今无法收取水费。已请示政府,但未回复。
2、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工作力量不足。办公室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欠缺等问题开始不断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推进。
(2)部分拆迁群众现有困难仍未得到及时解决。因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跨度大,部分群众心理产生疲乏,对项目发展前景信心不足,担心搬迁后生存发展困难和现实可预见损失,产生了希望增加补偿取得生存保障的想法或持观望的态度,部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众因拆迁补偿价格较低,无力在安置区建房,因此,至今仍有部分群众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改进措施及建议
1、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分配管理,简化修缮资金批复程序
按照要求健全完善我县的住房保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后期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认真排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用房住户及租赁补贴领取户要努力做到一年1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在申请维修修缮资金时尽量减少程序,减短周期,以便及时解决住房所反映问题。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2、强化职能,加强调研
科学编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化相结合。优化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有效实施城棚户区改造,最大程度地进行集中建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三五”城镇低收入住户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和谐社会。
3、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力度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把质量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领导力量不减,工作决心不改,目标任务不变,按照县委、县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稳定。
4、对公租房住户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
20xx年7月起,我局已对县城区五个公租房小区进行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每年重新复核公租房住户家庭收入、住房登记情况、车辆拥有情况,为规范后续管理工作,我局将逾期缴纳租金、转租转借、闲置、买车、买房等30余户住户进行清退,并已重新分配。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3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4
一年来,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本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xx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90.97%,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101.33%。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1873.49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366.27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xx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鸡飞镇30万元);20xx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102.28万元;20xx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6213.56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002.26万元;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93.74万元;卫生系统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59.2万元(教育系统56.92万元,工信局102.28万元);发放租赁补贴680户171.36万元(其中新增120户);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249万元。资金结余301万元,为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五)积极工作,主动参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9·16自然灾害灾民安置工作。为灾民提供临时安置住房500套,其中,田园镇:180套(全部在形象佳阳小区);漭水镇:320套(形象佳阳小区140套,金色佳阳小区180套)。
2、办理了时代佳阳、金色佳阳、思源实验小学等3宗土地使用证。
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事项。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一年来的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和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房源特别是城区体量过大,入住率不高。目前城区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房源有3205套,到20xx年将达到5881套,租售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二是承租保证金过高,一般住房需求群体难以承受,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筹集这笔资金;三是保障房户型结构不尽合理,一室一厅无法满足三人及以上家庭的生活需求,一室一厅房源极难租售,一室一厅结构房源占剩余房源的85%以上;四是物业管理难度大,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管理成本高,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管理难度大;五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程序繁杂,办公成本高,工作人员少,工作效率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深化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管项目的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住保中心将积极采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尽可能的让全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并在入住对象中广泛宣传户型合并的相关政策,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最大化租售。
(三)扩宽入住对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由于两室一厅房源相对较少,一室一厅难以配租,建议允许入住家庭申请相连一室一厅房源,并免收承租保证金。
(四)尽快引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有人入住,根据住户反映,佳阳公司承建的三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急需解决,提请佳阳公司应立即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各小区以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等问题。
(五)创新运营管理。
一是由于目前两室一厅房源和申请对象相对较少,建议下步申请对象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不受批次限制,住保中心将分栋投放房源,申请对象随到随抽。
二是在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剩余房源交由运营公司可向社会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出租并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三是对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周转住房,并灵活确定周转期。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代表符合条件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5
一、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5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7月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
xx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细化完善政策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
一是广开言路,分别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享受住房保障和未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在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上,对阳台、壁橱或者伙用的部分,都不计算住房面积;对老少三代或有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提高30%掌握;原住房拆迁、出售超过1年的,可不计算现住房面积。在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口认定上,增加了申请人未婚子女可以申购等等。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三)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高丽书记“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平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平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开发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拟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融资方案,与中德储蓄银行就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成了贷款总额为2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就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达成了共识;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确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市政府《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管理,对各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件审核、档案管理、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被拆迁户明细备查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用于保障拆迁家庭安置使用。
(五)开展广泛宣传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六)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局信访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xx年能够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得益于各区县房管局的大力支持。各区县房管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狠抓实干,18个区县共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2万户,超额完成了新20项民心工程中提出的向1.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南开区房管局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从本区各房管站抽调工作能力强的房管员,充实到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在市内六区中,率先提前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区在完成年度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对辖区内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采取上门服务,符合一批配租一批,全年共为316户“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居市内六区之首;河东区xx年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4080户,区局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圆满完成了任务;红桥区、河西区、和平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发挥房管、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会审机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津南区将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每个镇都有一名副镇长负责,责任到人,效果明显,在环城四区中,第一个完成了任务;北辰区充分利用区内拆迁任务量大的特点,深入拆迁片,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使623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比年度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4%;宁河县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挖掘潜力,超额60%完成年度目标;大港区、宝坻区结合辖区内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住房条件较差,住房有效使用面积较小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入户丈量住房面积的方法,使这类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改善民计民生,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租房率还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尚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房源调控能力有待增强等方面,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是今后我们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6
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
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三条途径(租、售、补)、“五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20xx年,我市根据宁波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十周年回顾总结活动,加强政策研究与梳理。化大力气完成了《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回顾与展望》的成果课题、《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大事记》、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历年数据统计及有关文字图片的整理收集工作。在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上进行了系统的发表和宣传,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20xx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规定,今年,我市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5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1、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90套
我市根据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了新开工奉化市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 7万平方米 ,总投资2.5亿元,共490套,超出任务数的245%。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部结顶,现正内外墙粉刷及门窗安装。
2、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300套
该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金峰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9亿元,总套数1300套,超出任务数的370%。由于提早谋划,该项目已于去年底提前开工,目前,即将建成完工。
3、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黄家塘限价房二期:该项目于20xx年年底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4. 5万平方米 ,共计414套。该项目于今年年初竣工。
亚德客地块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 23826平方米 ,投资7000万元。建有四人间、两人间和单间323套。已于今年10月份竣工。以上项目合计737套,顺利完成任务。
(三)分配销售工作顺利推进
自去年起,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开始进入全面分配销售阶段,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工作圆满完成。
1、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542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全部完成分配销售。
2、推出销售黄家塘限价房二期414套,超出任务数207%。分配销售工作自 5月21日 起,接受申请受理。共有389户家庭参与申报,其中373户符合条件的准购家庭名单在 7月24日 的《奉化日报》公示,并完成了选房、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工作。
3、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399套:超出任务数437%。今年9月26日,推出明化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1076套房源的配租工作。目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17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申报。今年10月,推出亚德客地块公租房323套。分配对象主要面向亚德客企业职工,从而超额完成了配租32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
4、推出销售黄家塘人才公寓198套,超出任务数396%。房源销售工作于今年8月推出。经审核,共有80户家庭符合条件,顺利完成推出销售50套人才公寓目标任务。
5、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今年我市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去年保障997户的基础上,由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条件的变动,退出126户,新增250户,今年实际享受补助的保障对象共计1121户,补助金额共计327.6473万元。目前,所有符合条条件的困难家庭都已于6月中旬领取了租金补贴。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的高水平“应保尽保”目标。
(四)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做好迎接住建部工程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根据“阳光工程”建设要求,我市开通了“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页设计、内容编辑和制作效果获宁波市住建委的高度肯定。
在具体实施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每项保障房工程项目的领导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公开、公平。在经济适用房一、二期的申购过程中,从工程土地征地开始,项目设计、立项、找投保、施工、监理、分配销售、后续管理等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政策依据、光盘照片、收集齐全后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特别是工程建设信息上,我们做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项目清单的公开,同时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退出信息上,我们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都及时在网络专栏上公开发布,使广大困难群众都能明确政策、及时申报。
在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强化检查监督,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施工主体责任标牌,公开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责任人,明确建设工期和责任分工。平时每半个月一次定期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专题会,商量研究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住建部6月份的年中检查过程中受到了好评。
(五)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
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将工程建设信息、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按规定收集整理后,统一在网络体系专栏上公开发布。
对所有的保障房源和保障对象根据书面资料,收集整理后,建立一户一档,对保障房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额度做到市政府网一日一报,国家统计网一季一报,对及时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详细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宣传力度,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住房保障中心设定编制和人员经费30人,专门从事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工程管理和分配销售。今年,我们继续加强住房保障中心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抓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强队伍”建设,强化《奉化市住房保障中心考核办法》,着力建设以住房保障为己任,自我超越、精益求精,总结反思、配合默契的组织文化和工作氛围,为制度化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七)危旧房屋排查解危工作强力推进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房屋解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并成立了以陈志昂市长为组长的解危工作领导小组。
从20xx年12月底开始,我市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市共检查30104处(幢),其中要求鉴定部门安全鉴定1066处(幢),鉴定面积 66348平方米 ,经鉴定在册cd级危房34处(幢),面积 22682平方米 。对鉴定出来的危房,我们及时撤离居住人员共218人,同时,通知各镇街道制定解危方案,落实解危措施。
截止目前,全市危房已解危12处(幢),面积 8493.6平方米 ,解危率35%,超额完成在册城镇危房总幢(处)数的25%以上解危目标任务。“菲特”台风后,组织对城镇受灾房屋进行排查,对在册危房进行“回头看”,确保灾后房屋安全,督促落实解危措施。
二、认清形势、强化保障,提前谋划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保障进入到现有阶段,面临着土地、资金和管理的多重困境,所以,仍然任重道远。因此,进一步要求我们一手抓规划任务,一手抓要素保障;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分配销售;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后续管理。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结合已建房源的配租配售工作,全面评价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情况,拓展保障思路,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把握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政策衔接,特别是廉租住房并轨到公租房的政策衔接,做到保障条件清楚,分配依据清晰,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根据困难程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要抓紧落实20xx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计划新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期 2万平方米 、300套,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 6万平方米 、500套的建设任务,确保按时开工;二要完善黄家塘保障房小区的后续施工和配套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第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保障房住宅小区;三要全面建成明化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要完成20xx年保障房销售分配任务
要认真研究黄家塘剩余保障房的销售分配工作,把销售分配工作做细、做实、做公平。一要根据市人才办的审查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人才限价房的再销售分配工作;二要做好限价房二期剩余房源的销售分配,力争明年完成全部销售,回笼建设资金;三要在今年推出公租房1076套房源基础上,完成分房交房任务。
(四)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人才限价房的保障对象已经相继入住或即将入住,要认真排摸入住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户做到一年2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公益基金,建立人文关怀机制,由社会力量帮助真正的困难住户;四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总之,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说领导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都比较高,还有今年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的推出,不但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落户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将以先进地区为标杆,继续大力实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构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立体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努力促进奉化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更上一层楼,为全面建设“住有所居”的小康社会,为让低收入群体过上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7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今年的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大悟建设的实施意见》(悟发〔***〕2号),我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依法执法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进一步明确:县林业局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为受县林业局委托执法单位,不得以自已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应一律以林业局名义进行行政执罚。森林公安局和森防站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执罚。二是进一步明确各执法单位主要职责。林业站守土有责,主要抓属地源头管理,木材检查站站岗放哨,主要抓流通管理,森林公安综合执法,主要抓涉林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立案与打击。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制。要求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法时一律持证亮证,对在编不在岗和发证后已退休的工作人员,一律收回原有执法证。四是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裁量标准执行,最大限度地缩小林业行政案件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依法行政。五是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要求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对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省市林业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组织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自查。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笔录是否规范,查材料是否齐全,查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从组织开展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检查中,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基本能按照省林业厅统一制作的文书归档,材料较完整规范,行政处罚能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能正确规范运用法律条款,依法行政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xx县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错案追究制。
二、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严惩涉林违法犯罪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我县组织开展了“绿盾三号”、“破案百日攻坚会战行动”、“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组织森林公安局、林业管理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执法单位一齐出动,联手执法。对各执法单位明确执法范围、突出执法重点,并强化责任追究。林业站守土有责,抓辖区内的源头管理;检查站把住关口,严防死守,抓运输环节的管理;稽查队流动执法,对重点地区实施监督检查;森林公安局抓大案要案,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为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一年来,共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13人;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3起,行政处罚48人;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场点43家,停业整顿3家,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场点4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三、落实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部门职能转变
一是落实精简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接省级下放项目中的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发,和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0公顷以下的审批。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张贴上墙,并印成小册子,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送达,对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实行网上办理。
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采取发短信、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两次学法活动。举办了林业行政案例评析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林业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法治素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虽然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没有全面彻底扭转,少数人思想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的随意性和人情性。二是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还不足,导致有的越权执法,有的适用法律错误,有的甚至超过自由裁量权最高标准进行处罚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加强纪律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在执法人员中开展培训和考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住房保障办工作总结篇8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率。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17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17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17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2017)》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2017)》,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87号)和《**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7]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17]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17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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