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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县科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队伍,明确职责要求,设置依法行政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积极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业务例会制度,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开展集体讨论和研究,科学提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意见。二是规范专家评审活动,发挥专家评审对科技决策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三)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
(四)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加强重大决策、执法检查、考核培训等方面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建设,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加大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度,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等相关实务工作培训力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各类政务信息。
(六)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学习实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科技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强法制学习与培训。为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6月29日下午,县科技局组织全体人员在会议室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了庭审视频,通过观看庭审,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形势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还不够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在全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意识。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用科技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制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五)抓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投入,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条件,创造依法行政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2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9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19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全覆盖
开展法律拥军是拥军优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局2019年局机关工作的重头戏,得到了省级、市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打造法律拥军工作江海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坚持按照五有标准,建成两站一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6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法律拥军新模式,于2019年7月与区司法局签订拥军优抚战略合作协议,在江海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海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并开通3827033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热线;各街道同步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司法所挂牌运作,各村(社区)同步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运作。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设,在为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推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为适应新时代拥军优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法律拥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1+1+5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股室+基层街道(村、居)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2019年,我局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树立法治建设的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我局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如通过印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专辑》等来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广东南方职业技术学院专家一同开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为退役军人送上精彩丰富的政策红包等。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本人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在信息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与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为此,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对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项,含表扬件3项,咨询件8项,办件4项,事项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来信来访和信访局转件5项,经过局机关股室的调查研判,现均已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其中,我局通过多方协调、专程走访、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一宗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信访积案,成功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并获赠退役军人送来的表扬信及开局以来首面题为蓝色港湾,人民公仆的锦旗。
二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涉军涉诉权益维护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本人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除此以外,本人将立足于我局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区法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2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指导本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 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于部学法制度。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20xx 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针对规章备案审查纠错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聚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情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鲁法委发〔20xx〕2 号)要求,重点督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宣传情况,强化诚信法治政务环境情况,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情况,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党政机关履行法院判决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
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xx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xx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阆中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并定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民或企业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程序进行公开,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与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按照立法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我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及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的新时代要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同时加大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力度,帮助法律顾问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向我局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为我局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5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关键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试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省将我市列为试点工作的七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是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市继续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加快建设法治江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精心谋划、高位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列入法治江门建设考评指标,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现场述法评议、网上评议、社会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确保试点工作创出特色、试出成效,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江门样本”。
三要全力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请示报告、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要抓好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依法治区委员会:
按照《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通知》要求,区**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对照《自查清单》全面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财务管理、待遇保障和医药监管4个组,包片开展工作。及时向辖区内医药机构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禁止相关药品及材料乱涨价的告知书》,并落实工作人员每日进店巡查。推行“两确保、三保障、四办理”工作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务经办服务指南》,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不受疫情影响。落实“减征缓缴三不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6月累计减半征收**家参保企业职工医保保费**万元。
(二)坚持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增强本部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坚持会前讲纪说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周三夜学”作为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文件。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每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分别通过微信、公开栏、短信、宣传画册等方式以及在区海悦银河城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全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强力宣传了医疗保障政策、典型案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已印发宣传手册800余册、宣传海报2600份和折页4400余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4万余条,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三是健全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负责合同审核;参与诉讼、复议案件的讨论,提供建议和对策;对涉及我局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四)认真执行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五大程序”配合相关决策部门做好前期的论证、调查、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五)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及备案等工作,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3月中旬,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救治救助方案(试行)》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讨论,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区委政法委、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审议稿)》,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人民政府六届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6月2日印发实施。6月4日,我局依法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及起草说明呈报区司法局备案。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省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二是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规定,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20xx年,依法向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例,法院已判决1件,挽回医保资金1.8万余元。
一是我局的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单一,内容欠丰富,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医保局是新组建单位,成立仅2年,工作人员多数曾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且国家**公布《**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仅2个月,执法经验相对不足。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会前学法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典型案例判决,强化法纪意识;开设法律讲堂,邀请法律顾问授课,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能力。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和法治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执法队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县科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本人20xx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队伍,明确职责要求,设置依法行政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积极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业务例会制度,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开展集体讨论和研究,科学提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意见。二是规范专家评审活动,发挥专家评审对科技决策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三)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
(四)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加强重大决策、执法检查、考核培训等方面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建设,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加大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度,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等相关实务工作培训力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各类政务信息。
(六)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学习实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科技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强法制学习与培训。为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6月29日下午,县科技局组织全体人员在会议室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了庭审视频,通过观看庭审,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力量。
一是依法行政形势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还不够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在全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意识。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用科技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制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五)抓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投入,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条件,创造依法行政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3
2020年9月29日上午,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晓克一行三人莅临禹州,对禹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察,并听取汇报。禹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磊主持会议,并就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
会上,李学磊分别从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五个方面介绍了禹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谈到今后工作时,李学磊指出: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禹州市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孟晓克对禹州市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亲自谋划、亲自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常规巡察范围。三是对照标准找差距。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各单位要以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抓手,按照考核标准分解细化,争创示范单位,为许昌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4
在阳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半年多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建立履职工作任务清单
市人大常委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阳办字〔2019〕13号)通知主要内容,领会《通知》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建立《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明确了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人大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阳泉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常委会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阳泉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立良法为己任,探索立法新思路,创新立法新机制,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开展精细化立法,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开门红。
一是全力完善并报批实施《阳泉市爱国卫生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两部条例分别经2018年12月27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2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高票通过,并于2019年3月22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4日,我市组织召开两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中国网、山西日报、阳泉日报、阳泉电视台等18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4月10日,我市在北山公园广场举行两部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委书记关建勋出席并宣布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市长雷健坤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担负起两部条例执行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好条例赋予的执法权力,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两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把良法变为善治;要求全市上下以两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打好创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担当,聚焦难点,创新举措,全力以赴,积极打造美好家园,为我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全面启动《阳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办法)立法工作。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一条例一办法的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制定一条例一办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进度,整合精干工作力量,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立法任务。3月7日、5月17日、7月10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组,深入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热力公司调峰热源厂等地以及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大家对供热用热管理和起草《阳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倾心用情做好我市集中供热管理立法工作。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到天峰国际新城,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专题立法调研,7月10日,组织召开《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市司法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立法起草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群策群力,扎实工作,真正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法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到位。8月27-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三是积极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视察。8月16日,组织检查组先后到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案基地、西城公安分局,通过查阅档案、观看展板、查阅照片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公安部门在线索摸排、档案管理、办案流程、社会宣传等方面情况,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典型案件侦办情况的汇报。在对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的同时,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讲政治,思想认识再深化,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标准讲法治,工作质量再提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坚守职责讲担当,精准打击再发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坚持不懈抓落实,组织领导再加强,一鼓作气,狠抓到底,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成绩。8月27-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法检机关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推进落实重大案件会商评查制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按照《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各项任务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还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5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全体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园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园区形成良好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汇报: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外派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一)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吴明全、法律专家唐朗君等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四)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
由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出台大众公益普法制度,规定各商户拿出一定的宣传版面、时段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相结合,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园区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二)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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