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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课教案教案7篇

编写教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教案的编写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教学反思能力,能够对教学过程进行深入思考,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制课教案教案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制课教案教案7篇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校教育方针,并以“规范从我做起 ”为主题, 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法纪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自觉规范行为,全面推进我校德育工作。

二、目标和要求:

1.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法、懂法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校规校纪,增强是非观念,养成良好的依法行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2.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通过安全法纪教育,调整、矫正学生不良的行为,引导学生自觉守法,维护校园安全、社会稳定;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辨析、自我防范能力。同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优化生命,激扬生命。

3、增强学生社会公民道德观念。通过法纪教育,促进学生个性社会化的发展,促进学生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促进学生道德良心的形成,并教育学生成长为具有稳定的情绪、积极的心态、良好的品格,具有深刻的责任感的社会公民。

4.营造 “规则”文化氛围,创建和谐校园。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提倡“规范从我做起”这一理念,培养青少年学生勤学好问、严肃活泼、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建立团结紧张、勤奋求实、奋发向上、笃行进取的优良校风,引导各班形成营造 “规则”的文化氛围,融入学生生活当中,成为学生的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

三、教育活动的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提高学校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分类施教原则。强调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施教的原则,主题教育活动除安排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外,各班级应该重视本班学生切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以求达到更好教育效果。

3、坚持舆论宣传原则。重视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既是开展活动的现实需要,也是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能以此引导、激励、动员、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因此,必须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大量的宣传教育,有意识的帮助人们提高思想修养,实现行为的自我约束和控制,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4、坚持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学生的创造性。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力争使每个学生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同时,广泛调动和发挥学生会、班干部和广大学生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

4、坚持以各种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发挥学生学生主体性。以现场说法、案例分析作为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大力推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体验,在体验中升华,提高对安全法纪的认识水平和审美能力,从而增强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和免疫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育人效果,从而促使青少年自觉遵守法律道德规范,构建精彩人生。

四、活动主题:

法纪与成才

五、教育活动的安排和方法步骤:

1、利用读报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法制系列教育视频。

(1):法制安全

(2):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2、各班每周开展体现主题的主题班会,充分发挥主题班会的引导作用。

3、 “知荣辱、树新风”主题征文活动

4、 狮中学生遵纪守法现状及对策大型问卷调查

5、 “法纪与成人”知识抢答赛

6、 心理健康讲座

7、抽样班级进行主题班会公开比赛

六、教育活动效果评价

1、班级校规违纪情况统计排名

2、学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提高

3、校园文明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是否有进步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2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3,做一做:

1、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c)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禁止进入c、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2、李某身患残疾,赵某就拿他的生理缺陷开玩笑,并给他起绰号。赵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c)。

a、隐私权b、荣誉权、c人格尊严

3、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是侵犯公民的(c)。

a、肖像权b、隐私权c、生命健康权

4、不满(c)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a、十四b、十二c、十d、十六

5、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b)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

6、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第(c)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a、二十四条b、三十四条c、四十三条d、五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

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c)行走。

a、左边b、右边c、路边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

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b)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a、十四周岁b、十六周岁c、十八周岁

9、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c)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a、三个月b、二个月c、十二个月d、六个月

10、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a)。

A、我国法律的规定;B、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这种规定;C、国务院的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1、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不对的呢?(abcd)

a、把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告诉网友

b、自己一个人出去见网友

c、。告诉网友爸妈的具体工作单位和电话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2、下列哪些行为被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禁止?(abc)

a、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b、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c、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d、旷课

3、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bd)

a、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网吧吸引小学生和中学生上网玩游戏

b、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卡拉ok歌舞厅,并且声明学生光临可以给予优惠

c、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一家快餐店,方便学生就餐

d、某小商贩在学校附近向学生出售日本暴力打斗连环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下列哪项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bcd)

a、盗窃

b、放火

c、爆炸

d、抢劫

三、判断题

1、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

(对)

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

3、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错)

4、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对)

5、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错)

6、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

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对)

4、总结: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课堂小结:

请每位同学用一句话,概括今天所学的内容或说出你最大的感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处在一个法制逐步健全的法制化国家里,我们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受到不法侵害后,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3

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班会地点:

教室。

参加人员:

班主任及全班同学。

班会主题:

法律与我们同行。

班会背景:

现在学生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以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班会流程:

1、班主任发言——导语。

2、主持人法律知识简介。

3、讨论法律案例。

4、法律知识抢答。

5、做自我总结。

班会过程:

(一)导语: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二)法律知识简介

由主持人带头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略)

(四)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八问(略);抢答题:共八问(略)

(五)活动总结

1、全班同学发表自己对本活动的看法,并说说自己通过本次活动后的感受。

2、班主任老师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4

一、活动目的

1、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2、给同学提供法律实践的机会。

3、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知名度。

二、活动安排:

活动将在校内进行:

三、活动地点:

xxx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五、活动内容:

校内活动主要以宣传为主、以下方面:

(一)法制宣传

为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将在校内组织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宣传材料来源于全市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等法制单位。

(二)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体的辩论赛

(三)广播宣传

为提高此次活动在校内的影响、将在本月通过广播等形式介绍法制宣传月中开展的各个活动并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普法水平。

(四)展开全校范围内的法制纪律大检查

(五)邀请各法制单位开展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讲座

(六)志愿者服务

为树立学校形象、协会将组织5名同学当任青年志愿者、协助各单位维持会场秩序、引导群众。

(七)协会宣传

协会将利用此次机会大力宣传学院和自身、积极与前来报道的各媒体以及参与活动的各个单位建立联系、同时、将向群众发放传单、宣传法律知识。

教育目标:

1、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预防青少年犯罪,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3、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4、不结交不良的朋友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__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t;t;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 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__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__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 ,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__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__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 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 ,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__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5

活动目标

1、通过观察比较了解男孩女孩的不同之处,知道要保护自己的身体。

2、能根据老师的要求阅读、操作幼儿用书,能从阅读中获得安全知识。

活动准备

1、水彩笔人手一盒。

2、男女卫生间的标志。

3、教学挂图和幼儿用书。

活动过程

1、游戏活动,加深幼儿对自己性别的认知。

(1)教师:小朋友们,你知道自己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游戏的名字叫"男孩女孩听命令",请小朋友听清楚,按照"命令"完成动作。

(2)教师发出口令幼儿做相应的动作。教师:男孩,男孩,站起来。女孩,女孩站起来。男孩,男孩,跳一跳。女孩,女孩,转一转。

2、比较男孩和女孩衣着特征。

(1)观察比较男孩和女孩发型特征。

①教师:小朋友们互相看一看,男孩和女孩的头发长短和发型样式有什么不同?

②教师小结:男孩一般都是短头发,没有辫子;女孩有短发也有长发,有的女孩扎一个辫子,有的女孩扎两个辫子,女孩还会戴很多样式的发夹,头花等。

(2)观察比较男孩和女孩衣着特征。

①教师:男孩和女孩穿的衣服有什么不一样?男孩和女孩衣服的颜色和款式上有什么不同?

②教师小结:很多女孩的衣服颜色比较鲜艳,女孩子可以穿裙子,也可以穿裤子;男孩子不穿裙子。

③教师:我们为什么要穿衣服呢?衣服帮助我们保暖身体,保护皮肤不受伤害等等。

教师引导幼儿边做动作边念儿歌:我爱我自己,时时多留意。衣服不掀起,保护好身体。

(3)观察分辨男女卫生间的标志。

教师:

①小朋友看一看,这是什么?我们会在什么地方看见这个东西?

②这是卫生间的标志。你知道哪个是男卫生间标志,哪个是女卫生间标志?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③想一想,还有哪些地方会区分男女呢?

(4)观察分辨男女游泳衣。

①教师:这是什么衣服?什么时候穿的呀?这两件游泳衣有什么不一样?哪一件是男孩穿的?哪一件是女孩穿的'?

②教师小结:男孩穿游泳短裤,女孩穿游泳衣。

③教师引导幼儿边做动作边念儿歌:我爱我自己,时时多留意。外人不可以,随便碰身体。

3、幼儿观察教学挂图,操作幼儿用书。

(1)引导幼儿阅读教学挂图。

教师:

①请小朋友看看图上哪一个是男孩,哪一个是女孩?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②图上男孩和女孩身上穿着什么?游泳衣把自己身体最重要的部分都保护起来了,这些身体部位都是自己的小秘密,不能露出来,更不能让其他人触碰。

(2)请幼儿在幼儿用书上为自己相同性别的娃娃做标记,为男孩、女孩的衣服图上自己喜欢的颜色。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6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二、活动过程:

1、主持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要正常地进行工作,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可以说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还要看看同学们会不会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宣布”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正式开始。

2、小博士问答:

a、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根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如果不学法,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法犯罪的事。

c、我们法律规定父母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保护被监护人身体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还有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儿童有抚养的义务。

3、节目表演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祖国已变得越来越美丽,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出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淹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然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向全班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

2、校内做到不追跑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走,互相谦让。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我希望今天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安全的重视,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寒假即将来临,希望大家渡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

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浆》

表演:《如果有陌生人敲门》

4、小记者:刚才,同学们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现场采访

5、活动总结: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常记心窝,牢牢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6、辅导员讲话:同学们通过这次班队活动,我们知道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知法,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长大后报孝祖国都非常重要。

7、宣布活动结束。

法制课教案教案篇7

一、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一)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勇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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