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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计划参考5篇

大家在制定工作计划的过程中,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有所进步,为了迎接新工作新的开始,我们都要认真制定一份全面的工作计划,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监督的工作计划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的工作计划参考5篇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1

一、进一步加大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力度,实现卫生执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xx大精神为指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加强团结,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明确新世纪卫生监督的新特点,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意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执法纪律性,注意个人及整体队伍形象,形成良好的行风。

2、加强职工理论素养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根据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职工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所务建设

应抓住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良好机遇,积极向卫生部、省、市争取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改善监督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基本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建设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确保适应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年初应完成监督所与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科室与科员的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年内按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年末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三、各科室业务管理

(一)基础建档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基本档案;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监督所成立以来三年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二)许可审核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换发证和微机化建档管理,数据准确,安全维护,各项资料按时归档、立卷。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年检、办换证工作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要求经营单位进入服务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微机化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逐步办理二次供水单位的登记证和开展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

(三)监督

1、医疗卫生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

(2)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4)根据《云南省消毒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售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消毒机构、洗衣等行业的登记办证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5)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2、食品卫生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0%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任务。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日常消费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按《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食物中毒事件,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餐饮业用具、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监管四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25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市场销售食品的放心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4)继续做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大力度,继续狠抓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治理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学生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将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列为工作重点,预防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五一、野生菌交易会、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转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单位、放射诊断应用单位每季度覆盖一次。

(三)监测

1、食品卫生:计划2-9月份完成全县食品微生物及理化常规检验﹑抽检各类食品600件,品种覆盖率100%,合格率85%以上。开展主要集镇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抽检500件,抽检面达饮食行业的100%,合格率达80%以上。

2、医疗机构监测:于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分别采集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医疗器材、消毒液等进行监测检验工作。

3、公共场所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4、厂矿企业监测: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尘毒、噪声等重点危害因素企业检测工作,检测覆盖率达100%,重点放射工作场所检测覆盖率100%。放射卫生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每季度送检一次。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与监督,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调查报告。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五)违法案件查处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四、培训与宣传

1、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年初或年末分乡镇分批召集业主或从业人员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培训,在以会代训的同时进行卫生先进单位(户)表彰奖励工作,并通报卫生监测或抽检不合格企业(个体户)、重大处罚案件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

2、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基层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洗衣行业、各医疗单位消毒管理人员、消毒产品经营户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培训工作。

3、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

在每次开展大的卫生监督行动后,办公室与相关科室要及时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不断促进卫生监督所知名度的提高。同时,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栏目在易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媒体的上传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四个栏目的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各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项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履行好健康卫士的职责。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2

20-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市委全会、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关键,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向、问题所系,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依法有序开展监督,更好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更好助力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报告。围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点听取加强防控救治、重点区域人员管控、违法行为打击、推动复工复产等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财经、农业农村、社会建设等工委配合。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20-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20-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关注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等有关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围绕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票决产生的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相关调研督查,通过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听取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报告。通过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促使评议对象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对市监察委的有关监督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全市法院更好地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审议市政府《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按照把牢图的要求,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通过开展空间规划编制的专项监督,推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相关材料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一)听取和审议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关注我市农村饮用水规划编制、运行管护、水质达标等问题,并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编制情况的调研,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最大程度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办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报告。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开展审查,督促政府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决算相关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及丽水开发区20-年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对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督促提高问题整改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

(一)专题调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重点调研我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情况,督促政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专题调研我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情况。重点对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登记、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调研,促进积极稳妥做好新形势下民间信仰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专题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聚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通过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厘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边界、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增强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防范动物疫病风险、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专题调研我市民族村精准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贯彻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要求,围绕我市民族乡村精准帮扶行动计划,就民族村精准帮扶项目、双百村结对行动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民族村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民族乡村振兴。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专题调研我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围绕我市实施《深入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39号)情况,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按照盯住法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依法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九)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通过专项督查,推动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体系,加强访调、诉调对接,完善信访制度,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食品行业日常检查覆盖率,完善原产地追溯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小餐饮网格化管理,依法推动小餐饮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问题解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一)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采取市县人大联动方式,聚焦公共文化设施配置、产品供给、活动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开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二)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聚焦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与改革、标准化学校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产教融合发展、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工作,组织代表视察并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视察意见,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三)开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照条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条例在我市的实施,切实维护华侨合法权益,助推华侨要素回流工程,用好问海借力金钥匙,促进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围绕落实省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新修订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审查并监督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机关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开展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20-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统一,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各工委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相关议题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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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计划篇3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中心,牢牢把握服务人民生命安全这个主题,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推进和创新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深入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机关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必须认清我们的事业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自觉地把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统一起来,把卫生监督部门的自身利益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二)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党员的职业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业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岗位上成为业务素质一流的先导者,进而展示我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党员讲党性修养,一是要解决为社会服务意识问题,二是要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解决对待个人利益问题。目前,治理商业贿赂正在向深入发展,这对我所的党员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利益看得淡一些,把责任看得重一些,以克己奉公的形象赢得人们的尊敬。

二、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建立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党员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所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建强支部领导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创新支部工作方式,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学识丰富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发展对象复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在一线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中发展新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特别是思想进步、钻研业务、具有发展潜质、能培养成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要重点培养。我所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确保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推动党员坚持月学习的促学机制、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鼓励机制、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的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权利的维权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预警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退出机制等,从而不断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七)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为中心服务的工作链条,使我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活动领域,不断激发每个党员的工作活力。

我们今年将继续抓好三项活动。一是深化共产党员志愿者活动。要求支委带头把此项活动开展的更扎实、更实在,真正把每个共产党员都调动起来,送技术、送讲座、送知识、送服务到基层等等。二是大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今年的创新竞赛活动要按照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来立项,通过创新小组,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要督促每名党员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和服务卡片,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卫生监督事业和-谐进步的新形象。

1、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卫生监督简报》打造成精品栏目,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各科室要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卫生监督简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利用各种纪念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升卫生监督所的社会知名度。

3、加强所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来推动卫生监督事业更上新台阶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4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19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5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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