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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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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7篇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1

一、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12次接种,每月1日为关坪片接种日。2日为金竹片接日;3日为威箐片接种日;4日为乐民片接种日;各接种点疫苗由防保组人用冷藏箱当日运送到接种点。村医必须做好每次冷链运转《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便进行通知接种。

2、乙肝项目的管理:做好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保证补种率≥95%以上;要求各村加强孕产妇摸底,掌握在家出生的新生儿动向,24小时内及时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在家分娩的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同时,结合新农合政策,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

3、冷链管理:做好冰相、冰柜、冷藏包的维护,建立冷藏包领发登记。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5%,(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6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掌握如下资料:

(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0-6岁儿童数;

(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

(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

(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

(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

(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

(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

(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

(9)计免保偿资料;

(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

(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

搞好三种图表(人口构成情况统计表、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发病情况、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95%;

(2)20xx九年出生儿童1月内上卡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1.5~2岁组加强、3、4、6岁组“三苗”复种率90%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1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各接种点在接种完成后在当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卫生院,5日内上报县疾控中心;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上报下一轮疫苗需求计划、疫苗冷链运转报表;每月5、15、25日前上报afp旬报表和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监测旬报表;每月5前上报新增目标儿童表;每月上报一次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统计表。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免疫规划资料、计免档案于次年1月10日上报。

二、培训、宣传

1、免疫规划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6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免疫规划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进行计免宣传乙肝疫苗接种,挂横幅、写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免疫规划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防保组对各村免疫规划工作全年督导4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1/3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接种经费。

四、监测

(一)、温度监测:做好冰箱、冰柜温度监测,每日监测2次(上午9时、下午5时),冰箱冷冻室和冷藏室温度分开监测记录。对停电等情况做好好相应登记。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流脑、乙脑:

(1)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防止传染病漏报、迟报或不报。对发现的疑似病例,24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2)主动监测:每旬1次对卫生院开展主动监测,同时深入辖区进行主动搜索。

3、传染病疫情暴发:加强对学校、工厂等人群聚居地的传染病监测和主动搜索,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对暴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核实,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五、重点生物制品的接种具体任务按上级工作计划而定。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2

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20xx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

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

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

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7、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免疫防病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4、25”宣传日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8、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是免疫预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切实了解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实际,想方设法,在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频次、时间、方式等多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周到的服务。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3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 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4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7〕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免疫规划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手段,是贯彻我国“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市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后,特别是2008年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乙型肝炎、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得到持续下降,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县区出现了预防接种工作整体滑坡苗头,部分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的呈现出上升趋势,暴露出我市还存在免疫空白人群、免疫屏障不牢固,免疫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龄前及辍学儿童的摸底调查和预防接种工作。

二、明确目标,确保任务落实

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的免疫规划三级网络体系;建立起良好的免疫规划长效工作机制,免疫规划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发挥预防接种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作用。

具体目标:

(一)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以县(区)为单位乙肝疫苗儿童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100%,应补证儿童的补证率100%,应补种疫苗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95%;

(三)鼓励目标人群接种二类疫苗,有效控制相关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

(四)适时对目标人群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等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五)2017年力争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70%的县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2013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六)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主动监测工作,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七)开展麻疹等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八)无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细化分工,强化部门配合

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和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成效。

(一)卫生部门:负责免疫规划制定及预防接种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做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冷链运转、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异常反应处置;

(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接种的冷链运转、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测评估、异常反应处置和督导考核等工作经费,安排当地应急预防接种疫苗购置、储存、运输经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补助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学校传染病管理,把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证)作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学登记的必备资料,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好补种工作。协助卫生部门统一开展的强化免疫接种和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地出生儿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配合做好儿童入户接种证查验工作和流动、暂住人口预防接种工作;

(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督促各生殖健康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免疫规划的宣传、科技咨询服务,督促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工作;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七)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八)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免疫规划政策和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的参与意识;

(九)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对免疫规划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执行不力导致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

四、突出重点,严格规范实施

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做好基础免疫,消除麻疹,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全程接种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确保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各地要将免疫规划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的内容之一,实行卫生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预防接种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加大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的权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与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挂钩的奖惩制度。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免疫规划工作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免疫规划服务单位, 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免疫规划服务网络。卫生部门要明确接种服务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疾控机构要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等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重点,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流动、暂住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首针预防接种工作。

五、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借助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疫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要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免疫规划工作。卫生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和传染病高发季节,加强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和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知识的经常性、突击性宣传,并充分利用每年“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周(日)教育活动, 要将辖区内开展预防接种的定点机构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众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方便接种疫苗。要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积极鼓励群众在主动接受一类疫苗接种的同时,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踊跃参加二类疫苗的接种。

六、落实督导,注重绩效考核

各地要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免疫规划工作监管评价、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等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要将免疫规划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健康指标改进、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等指标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范畴,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要将疾控机构对接种单位的日常考核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原则上县级疾控机构对接种单位的督导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要限期整改。要依法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重点加强对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聚地区的督促指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技术措施。对不认真履职和未按照国家政策落实保障措施,造成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卫生、财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6〕112号),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预防接种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的先决条件。

本文件公布后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有效地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预防疾病流行暴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90号)、夯实全镇免疫规划工作,确保我镇免疫规划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是儿童健康的最基本的保障,是预防、控制、消灭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措施。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免疫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全镇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100%,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村为单位12月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保持无脊灰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白喉发病率控制在0.03/10万以下,百日咳控制在0.3/10万以下,保持无新生儿破伤风状态;控制风疹、腮腺炎、水痘、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疫情,防止发生大范围流行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以上,补种率达95%以上。

8.每月进行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率达95%以上。

9.加强aefi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aefi事件,避免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镇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利用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契机,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区卫生局、区疾控工作计划要求加强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年内至少举办一期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同时加强与村医的沟通与联系,提高村医的业务水平。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保证每个街日的接种日,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儿童的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提高疫苗接种质量。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强化冷链系统和疫苗管理。冷链系统按每天要进行常规温度监测,做好记录,确保疫苗在有效贮藏温度下使用;疫苗出入库管理健全相关账目与登记,保持疫苗出入库数据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目清、数字准,记录完整。

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七、做好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监测。发现afp病例、疑似麻疹病例、疑似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时及时用纸质和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

八、认真执行《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加强对产科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十、加强薄弱村屯的甄别管理,消除免疫薄弱区域和环节。2017年确定石社、吉塘村为免疫规划工作薄弱村屯,对薄弱村屯要进行重点跟踪督查、指导整改。

十一、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6

2017年我县将坚持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与规范接种质量并举的理念,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国务院十三五规划、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有关预防接种的新政策的落实,继续以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和乙脑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为工作核心;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范接种行为、维持高水平接种率和低水平接种脱漏率、加强重大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与处置效率、推进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推进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各单苗的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各医院产科新生儿童卡介苗、乙肝苗接种率98%以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5%以上;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基础免疫12月龄合格接种率和a群流脑疫苗基础免疫18月龄、甲肝基础免疫24月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首剂8月龄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证率、建卡率达98%以上。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脊髓灰质炎疫苗、含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或查漏补种率在95%以上。

(三)针对疾病发病率:不发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麻疹发病率降至1/10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乙脑发病率e;0.3/10万;流脑发病率e;2/10万;白喉发病率e;0.5/10万;百日咳发病率e;5/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e;1/1000活产儿。

(四)全县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至少1/10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麻疹监测、aefi监测指标到达国家方案要求。

(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软件使用率达100%,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客户端软件率达95%以上,重卡率低于5%。

(六)幼儿园、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补证率、补种率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巩固免疫规划基础性工作,保持高水平的疫苗接种率。

1.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巩固以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和合格接种率为中心的预防接种服务,健全预防接种卡建立与使用制度,拓宽建卡途径,加强免疫规划系统的网底建设,提高获得医院新出生儿童信息全面性,注重与受种家长的沟通工作,确保接种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2.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定期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和摸底工作,及时发现薄弱单位或薄弱人群,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免疫规划评估,并针对影响疫苗接种工作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做好查证后补种工作。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幼托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和督导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接种点对无证、漏种的儿童及时给予补证和补种。确保做到:

(1)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托幼机构、小学校数、联系人;入托、入学儿童生数等数据资料;

(2)每年6月始对辖区当年入托、入学适龄儿童开展各苗查漏、造册(附表4)并组织补种;

(3)加强与辖区学校联系,取得支持配合,提高查证/补种率,查验补种率达到90%以上;

(4)汇总收集辖区各校查证报表并按时上报。

4.落实查漏补种工作。各地应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在3-4月份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将根据省级统一部署,按照即将出台的国家级脊灰、麻疹等防控有关规划要求和风险评估,适时开展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

(二)维持无脊灰,消除麻疹,强化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和处置,维持低发病水平。

1.维持无脊灰。各地应定期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提高监测与处置水平,防止病例传播和循环。及时进行afp病例随访工作。

2.做好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将麻疹的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按照麻疹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疑似麻疹病例定义,提高麻疹监测敏感性,将风疹等疑似麻疹病例纳入监测系统,做好麻疹监测工作,确保麻疹排除报告发病率达到1/5万以上。

3.落实乙肝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同时提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注射10ug或20ug乙肝疫苗,提倡乙肝e抗原阳性或高乙肝病毒dna母亲分娩的新生儿自费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0iu,实现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的目标;落实乙肝监测技术方案,执行2008年乙肝病例分类诊断国标(ws299-2008)。

4.做好乙脑、百日咳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各地应严格按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乙脑、流脑监测工作,及时调查病例,做好标本采集、运送等工作,落实疫点处置、切断传播途径、应急接种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地应做好百日咳、白喉疫情暴发时的处置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1.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一是严格接种信息内卡管理。确保每个乡镇接种门诊有一个以上熟悉信息化的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核查和删除管理,接种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在接种客户端软件里对儿童的在册情况进行修改,除重卡外不得删除儿童接种信息卡,对脱漏儿童及时补种,对外出儿童应进行流向注释。二是提高接种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每次儿童接种均需优先记录到信息内卡,做到疫苗用量和信息内卡接种数基本吻合。各接种单位应保证政务外网网络开通,确保接种单位数据接种录入后立即上传。接种单位应充分利用接种门诊日,对前来接种儿童的信息逐项核对准确、补充完整,特别是2012年以后出生儿童的家长电话号码和社会保障卡应及时补充完整,对接种信息应及时录入和上传。各接种单位对新出生儿童接种应使用社保卡进行刷卡,明确本点含社会保障卡使用在内的接种流程。三是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免疫规划管理子系统使用人员未经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许可,不得转让或泄漏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根据出具的证明材料确定查询范围,并做好查询记录和签字。四是加快短信信息预约接种功能使用,提高短信预约通知的质量。五是协助落实产科新生儿接种模块在有产科的医院的使用。

2.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按照《福建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接种门诊的'建设及整改工作。

(2)做好一二类疫苗接种告知签字、接种记录要求完整(时间、批号、接种人员签字)、并对漏种儿童进行多形式催种。

3.疫苗和冷链管理。

(1)冰箱内温度计放置规范,每日分上、下午两次记录冰箱温度及运转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报告完整。

(2)疫苗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标识清楚;不放置非生物制品物品或过期生物制品。

(3)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规范登记,并每月一查,做到帐苗相符,并与接种人数进行核对,要求接种人次数≥一类疫苗的使用数*每支疫苗人份数∕疫苗损耗系数;

(4)认真做好2017年的12次月需求计划及2014年疫苗年度计划,并及时上报。

(5)每旬认真做好疫苗盘点,并按时上报一类疫苗库存量旬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帐苗相符。

(6)严格控制好疫苗库存量,原则上,乡(镇)接种单位库存量不得大于一个月的使用量。

(四)健全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机制。

1.对疑似异常接种反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诊断、治疗、处置;病例个案调查率达100%,填写《aefi个案调查表》并及时上报。

2.开展aefi监测,实行旬常规报告(包括零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实施免疫规划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儿童健康的基本保障,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关怀,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同时,实施免疫规划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好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免疫规划的执行能力。根据当地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人员和接种工作人员,力争各接种单位按每万人口配备1-2名防疫医生配足防疫专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接种人员和医疗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巩固三级网络,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一是要加强村级防疫网底建设,强化村医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承担免疫规划的辖区儿童主动搜索、报告和接种通知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村医参与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配合,确保查验接种证制度得到落实,同时通过当地政府积极争取计生、公安、妇幼、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房屋出租管理等机构的支持配合,协调开展辖区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三是各地要建立单位奖惩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迎接省级考核。各地要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抓好落实各项免疫规划任务和目标,做好资料整理归档,迎接省级2017年将开展的综合审评、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工作考核。

2023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7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全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七苗”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xx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举办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我县考核标准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镇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

汇总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对特殊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继续落实消除麻疹工作,针对麻疹防治相关知识召开培训班,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样,并对确诊病例周边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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