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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计划7篇

工作计划是为了协调和管理工作以便提高生产力和效率,通过工作计划可以设置阶段性的目标以便逐步实现大型项目, ,下面是文笔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监督的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督的工作计划7篇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1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2

一、以能源计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计量工作

1、召开能源计量业务培训班,宣贯《节约能源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局局计量工作承办人和重点耗能企业经办人员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蔡敏忠)

2、开展辖区内用能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开展能源计量测试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直属分局和龙海、漳浦、平和、南靖、长泰等6个县级局分别完成1家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其中龙海市局与直属分局还要分别总结推广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与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的能源计量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6个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局长)

5、贯彻服务先导措施,及时完成我市企业的计量器具首检工作,保证生产线和化验室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为提高我市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做好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二、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定量包装商品、液化气储配站、滤布医疗机构和新建住宅的计量器具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短秤缺量,计量器具拒检、作弊等违法行为,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电脑备案率≥95%,集贸市场公平秤受检率100%、电子秤受检率≥85%,乡镇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受检率≥98%、村居医疗机构计量器具≥80%,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受检率≥98%,加油站关键部位铅封确认90%,电能表、水表的首检率≥98%。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2、推行商业、服务业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创建1家以上的计量诚信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生产领域和销售环节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4、结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c”压滤机滤布标志复查换证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行第三方验货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三、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

1、深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在部分县(市) 试点“大计量制”,实行业务、人事、分配三方面市、县垂直管理。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2、做好计量基础性工作,完成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建标、复查和计量检定人员换(发)证。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梁寿军)

3、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大项目投入,发展特色检测服务,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模式,争取现场检定的同时能够手提电脑录入,实现建档、检定链接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引入“一站式”服务和打包检定模式,进一步促进省、市、县协作检定工作,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检定。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5、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巡检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3

2018年xx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管工作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解决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全面提xx市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是: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净化xx药品市场秩序;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依法履行食品监管职责,确保队伍和职能的平衡顺利过渡;以网络信息化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探索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以“科技防腐”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内部纯洁稳定。

一、积极构建宁波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以宁波被国家局确定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契机,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支持,加大经费物资和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建立政府药品安全例会、药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制度,完善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市局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试点工作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圆满完成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的试点工作。

(二)强化基本药物安全全程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生产能力、招(中)标情况和生产状况等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数据库,完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及时掌握全市基本药物的流通配送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基本药物在库储存、运输和冷链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反馈机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情况,确保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覆盖抽样。

(三)继续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假药违法行为和通过寄递渠道销假售假行为的查处,适时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加大严重危害宁波药品市场安全的突出敏感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采购和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检查,打击网络购药、非法药械广告、地下非法流通药品、非法销售处方药等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96311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扩大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扩大举报范围,扩展案源。四是加强药械广告监测工作,完善监测设施配置,及时处理和移送违法药械广告。

(四)加强药品市场安全源头控制。一是强化药品生产风险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疫苗和注射剂药品等高风险产品质量监管,探索企业风险自查,主动开展研究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院制剂和药包材等监管。二是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推进“创建药品安全乡镇(街道)”活动,争取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挂靠”、“走票”和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三是研究制定和实施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特点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验收规定,从开办人资质等方面探索提高药品零售市场准入标准,完善药品经营市场退出机制。

(五)创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把好医疗器械生产、一类产品注册准入关。二是继续加大对高风险产品和低信用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四大类重点监管企业覆盖面达100%。三是巩固牙科诊疗单位、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医用电气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成果,跟踪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功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

二、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一)继续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在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协调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浙江省实施t;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厘清管理和监督职权,逐步完善部门职责明晰、协调联动、合力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监管盲点,实现全覆盖无缝监管。继续完善全市年度食品安全报告发布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权威信息发布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利用检验检测结果信息,探索建立与商品供应地政府交流机制。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一是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提出的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地方和部门的责任。科学制订市本级评价性抽检工作方案,完成抽检任务。依照《宁波市食品检验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督促指导。二是充分发挥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发挥食品检测数据的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开展信息评估和信息预警,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食品安全预警和警示。

(三)协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各地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加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力度,

(四)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在市、县机构改革到位后,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掌握详细的资料,开展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样工作,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疲劳类等保健食品进行重点关注,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待新的监管职能明确后,依法履行好保健食品全程监管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三、不断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宁波市药品零售监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活动。二是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包括处罚、审批、认证等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完善市局系统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组织案卷检查评比,建立法制员每季度例会制度,对典型案例、复杂重大案件法律适用进行讨论,提高运用法律解决监管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对近几年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疏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例库建设。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电子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的全覆盖,探索管理内控标准化建设。五是继续做好“扩权强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市局组织县级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县局之间的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二)加强检测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高药品抽验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及临床不良事件涉及的问题品种的抽检力度,积极开展中成药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研究检测工作,并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快检车、快检室和快检箱作用。二是改革创新药品抽验方式,适当加大抽验数量,加强对进口药品抽验力度,进一步探索监督抽验药品由政府补偿的新模式。三是做好新药检大楼调试、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及药检所全面搬迁工作,积极做好省计量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备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口岸所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合作交流,拓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领域,努力提升药检所的综合实力,以适应口岸药检所及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需求。

(三)加强药品网上监管体系建设。一是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和政府监管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谋划制定下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在全市建立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和包括工艺处方的在产药品数据库,药品生产质量信息和监管信息全系统共享。三是全面推广实施药品流通网上监管系统的完善升级工程,建立起监管功能齐全、日常使用正常、管理规范有序、药品流向清晰、销售封闭可控的药品流通网上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效率。四是继续完善药品储运温湿度在线监控、药师在岗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五是加强信息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系统信息化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相对人及监管部门的信息化使用行为,积极探索药品网上监管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舆情应急机制建设,针对宁波食品药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置和反馈机制,依托专家队伍和信息化共享平台手段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作用,加强与卫生系统的配合协作,积极发挥药品不良反应评估专家库的作用,努力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新机制。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建立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制度,形成及时、通畅的药品事件报告制度和有效的药品风险事件评估程序,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四无社区”和“药品安全乡镇”等创建活动,打牢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各地宣教中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科学饮食和合理用药安全认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防范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发挥消费者市场选择作用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使企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管理教育。一是继续完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继续实施新一轮专门化监管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处室,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办事窗口”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机关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是加强队伍管理,狠抓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办事规程,确保政令畅通;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大力宣传系统内外先进典型,逐步建立“岗位竞争、绩效考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成长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夯实监管队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认真抓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构建“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突破,进一步做好“科技防腐、科技促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深化工作,实现“智慧纪检”和“智慧监管”。三是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织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各项任务,在基层局试点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全系统推进工作,为提升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职责。按照法律要求研究食品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新职能,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整合,根据机构改革需要,适时研究许可事项运作机制,争取职能机构人员“三定”的最佳配置,采取有力措施将机构改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系统上下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实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稳妥过渡。

2018年的工作,我们将围绕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来开展,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一手推进改革,一手抓好监管,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确保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稳妥有序

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方案,积极推进机构组建工作。在职能调整未到位之前,立足现有职能,继续强化“三品一械”监管,规范和净化“三品一械”市场秩序。在职能调整过程中,做好职能的交接和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档和混乱现象,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平稳过渡。新职能调整到位后,要正确履行好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强相关业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履行好新职能。

二、积极推进市场整治,着力提升打假治劣成效

一方面,要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持续高压的态势,最为严格的执法,重拳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打好食品安全“三大战役”,扎实开展“三品一械”安全“清网”行动,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多部门、全方位联合打假机制。进一步加强横向、纵向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机制,提升打假成效。如,在打击网络违法销售行为方面,强化与电信、邮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强化与公安、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电子监管,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监管方式转变

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钉钉子”精神,把电子监管这枚“钉子”往深里钉,钉牢钉好。尤其是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加大应用开发力度,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再上新水平。一方面,主动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与药械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的有效对接,打造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另一方面,着手将远程监管系统延伸到食品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面对今后艰巨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实行电子远程监管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我们要将远程的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督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事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统筹有限的监管资源,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

进一步扩大药品安全村居试点,力争在每个乡镇建立3—5个试点。总结推广全市药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经验和典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活动内涵,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创建内容,整合协管人力资源,重新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养壮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给合点,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有利于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着力促进我市海洋生物资源、高端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础材料、农业生物科技以及新一代中成药品开发,加快我市中药及中成药、生物医药、海洋药品等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积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突出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的放矢地帮扶企业,加强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龙海化妆品产业、漳浦医疗器械产业、诏安和东山的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六、积极转变干部作风,打造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

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重点在治庸、治散、治懒、治奢、治贪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建设“一网一库两平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两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管理工作计划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督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三、实施步骤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四、质量控制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5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6

xxxx年,区卫健中心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深化细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卫生监督质量和效率,全面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一)持续推进卫生监督“六项改革”,强化有效监督执法。要继续深化“以动态量化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化为重点,以法制化、公开化、专项整治常态化为基础的监督执法新模式”,推动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有:一是进一步提高动态量化率,落实“有效监督”,作为中心xxxx年的重点工作,动态率不低于xx%,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探索“互联网+卫生监督”模式,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提升信息自动上传效率;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需要,进一步清理系统死档,减少任务关闭率。三是提升技术化水平,更新换代一批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充足的全过程执法记录仪器,购买数据存储设备。四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化水平,特别要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督指引。五是大力推广公开化,督促经营单位xxx%规范设置信息公示栏,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承诺制,促进公共场所行业自律。六是适度开展放射诊疗、住宿场所等全区专项整治(检查)。

(二)继续完善承诺制许可配套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努力消除疫情对市场经济影响,优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告知承诺制许可”、电子证照、在线申请许可、绿色通道等卫生行政许可措施,完善告知承诺制指导服务、回访核查、未履行承诺单位查处、许可档案资料管理和信用管理等相关配套性工作管理制度(流程),强化承诺制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三)常抓不懈做好卫生监督应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我中心要常抓不懈做好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管理,优化队伍成员;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更换过期储备物资;加强节假日、强台风期间应急值守和组织节前检查,保障节日安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应急队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专业部室要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围绕“两会”、x金秋、大型体育活动等项目,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加强对重大活动涉及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监督,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

(四)大力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与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一要抓好市政供水单位监督,督促落实供水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二要抓好二次供水单位监督,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保证供水安全。

(五)深入推进职业健康和放射卫生监督。要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的日常监督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和设备性能检测;抓好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落实相应职业健康监护和健康检查制;督促放射诊疗机构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7

2017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总局“四有两责”工作思路,以“早一天消灭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众健康就少一天遭受危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反复开展高强度、多轮次、全覆盖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又取得一批说得清、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明显好转。我局的改革创新工作和成效2次被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刊刊载,在总局的组织指导下建成了供全国使用的“全国食品抽检结果查询系统(食安查app)”和“《食品安全法》自学自测题库及app”。

一、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创新监管机制,大幅提高监管效能。

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关于创新监管机制、手段和方式,用“机器换人”的指示精神。一是在国家总局相关司室的指导下,组织人员研发了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查询系统(食安查app),以便利的形式向公众公开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解决了老百姓“买什么食品安全”的疑问。二是研发并上线运行“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将全省食品药品的行政处罚信息向公众公开。三是推行“透明厨房、透明车间”工程,在学校食堂开展试点,在厨房安装高清监控视频,并与省有线电视连接,公众可在家利用电视随时点播查看厨师操作情况,解决靠人员监控不到位的问题。

(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清除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我局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靶向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四项措施,一个个问题整治,整治不彻底不收兵,走出了“整治年年搞,问题年年在”的“怪圈”。一是加大对“6毒3假”犯罪行为的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反弹的“黑窝点”,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坚决严惩,绝不给其“死灰复燃”的机会。二是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拉网式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按照防止问题反弹明察暗访工作指南和基层乡镇所监管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四是盯住看死7类不合格率高的生产经营企业,严防问题产品再度流向市场。截至11月中旬,在“四品一械”领域开展57轮次的整治:春节期间23种节令食品专项整治;打击用工业松香等脱除畜禽毛专项行动;米粉、面条专项整治;用硼砂、陈化糯米加工制作粽子专项整治;打击走私冻肉;打击违法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冷冻饮品专项治理;配制酒专项治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涉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无证化妆品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成人用品店违法销售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通过不懈努力,全省范围内已基本清除了过去长期存在的用甲醛和双氧水浸泡牛百叶等水发食品、用沥青和工业松香脱除畜禽毛、销售走私冻肉、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无证生产中药饮片及酒类造假等10类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大幅降低了桶装饮用水、集中消毒餐饮具、米粉面条、中药饮片等8类消费量大的食品药品不合格率。其中,甲醛浸泡水发食品经过4轮整治,在市场销售的牛百叶和凤爪中未再检出致癌物质甲醛;销售走私冻肉经过11轮整治,海南市场上走私冻肉曾经占进口冻肉90%的状况被彻底遏制;桶装饮用水、集中消毒餐饮具经过近10轮整治,不合格率从近30%显著下降,不合格产品只是零星出现;米粉经过5轮整治,未再检出有害物质硼砂。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严打重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我局主动为省政法委代拟《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的意见》,并请求该委召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我局开会研究审定后联合发文。在省政法委和公检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实行了食药安全犯罪案件“快侦、快送、快捕、快判、重惩”的工作机制,解决了长期以来立案少、量刑低、屡罚屡犯、屡打不净的窘况。省公安厅常年派驻警官在我局办公,调动基层公安局协同侦破案件,提高了双方的办案效率和水平。主动在互联网上发现网络销售假药线索,与公安部门合作端掉2个生产假药窝点,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获公安部通报嘉奖。截至11月,全系统共移送公安43件案件,被判刑7件。法院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案件时,市县局组织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旁听,接受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主动服务社会投资,推动海南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推出多项举措助推企业发展。一是全力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制定了《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药品和医疗器械操作规程》,帮助先行区企业有效解决了临床急需少量药品进口难题。9月18日,海南成美国际医学中心24支派姆单抗进口,标志着国务院赋予我省的药品进口政策顺利落地。二是凡涉及仿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事项,均纳入“绿色通道”管理,提供“专人、专项”服务。三是将75个事项纳入第一批试点“电子证照”改革。

精准服务企业,逐个帮助解决难题。由局领导带队到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先后帮助解决了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生产线认证、海南新合赛制药有限公司设立厂外车间、海南微克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产品再注册等问题。

(五)坚持底线思维,创新检测方法,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时,我局保障了5万余人次的用餐食品安全。全年还保障了文昌卫星发射、世界医疗旅游与全球健康大会、环岛国际大帆船赛、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欢乐节等活动162次,确保了49万人次用餐的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省”为主线,转变“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理念,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四有两责”,构建“机器换人”、“全民参与”、“市场倒逼”的监管新机制。重点开展下列工程: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程。

按照全覆盖、多轮次的整治方式,继续开展“甲醛牛百叶”“工业松香鸭”“双氧水凤爪”“硼砂米粉”和走私冻肉、无证义齿、无证中药饮片等已被基本消灭的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止“死灰复燃”。新开展米、面、油等公众每天消费且消费量大的食品专项整治;针对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中药饮片不合格率高、执业药师挂证兼职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化信息公开工程。

做到抽检、检查和处罚三类信息公开。一是完善“食安查”信息系统功能,提高可查询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品种的覆盖率和公众使用率;二是上线运行餐饮日常巡查信息系统,完善后推广到药品和其他食品业态;三是完善、推广食品药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日常巡查工程。

“四品一械”的日常巡查监管都全面落实双随机检查机制,设计出科学合理的随机选择检查员和被检查对象的程序,达到每年每个企业、商户至少被覆盖检查一次。

(四)落实全覆盖监督抽检工程。

科学合理部署“四品一械”的监督抽检工作,做到对生产企业每年全覆盖一次,对各类品种3~5年内全覆盖一次。

(五)创建食品安全校园工程。

一是清除学校周边200~300米范围内的无证固定场所的餐馆、食品商店和未经备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与城管等部门联合清除该范围内食品流动摊贩;二是学校周边和学校内部的食品商店设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辣条等问题“五毛食品”;三是在高校周边建立餐饮安全示范街。

(六)推进透明厨房与车间工程。

落实用“机器换人”的监管理念,在学校食堂、旅游团队接待酒店和其他“四品一械”的生产车间安装监控视频,并连接到有线电视平台上,让全省的电视用户都能随时点播观看。

(七)扶持优质企业或产业工程。

一是引导省内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和酒店申请haccp或iso22000认证,力争有10家通过认证;二是各市县局向当地政府争取建立小作坊集中生产园区;三是每个市县局确定1~2家本地相对规范的食品小作坊,指导其改善生产环境和设备,获得生产许可证,省局组织抽检,将检验信息录入到“食安查”中,将产品推向全国,作为小作坊改造样板。

(八)关停不达标小作坊工程。

建立小作坊基本卫生环境、基本设施设备标准,对不达标的小作坊全面关停。

(九)推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

利用好海口、三亚已经建立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海口、三亚及周边市县完善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制度,投放一批餐厨废弃物收集桶,规范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切断餐厨废弃物可能输往“地沟油”加工点的渠道。

(十)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工程。

一是省食品检测中心继续扩大检验项目、参加盲样检测能力比对、研究食品安全潜规则;二是药品检验所购置一批新设备,增强药品检验能力,三是五个食品药品检验分所确定特长项目的发展方向,突出某一方面的检验能力。

(十一)全力推进药品一致性评价工程。

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好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要求做好各环节的评价,严惩弄虚作假的企业。

(十二)开展主题宣传工程。

一是在每个市县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主题公园,一个食品安全主题酒店,省局统一提供宣传内容、确定宣传方式,各市县局确定本辖区公园、酒店并组织落实。二是组建食品药品安全专家“讲师团”,深入到学校、社区宣传食品药品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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