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优质的作文是经过反复推敲才有的,要想写出好的作文,我们必须在生活中认真观察,寻找素材,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好书伴我读作文模板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1
五年级时,“查理九世”系列很受欢迎。我借了一两本书,觉得很不舒服,所以我整天缠着妈妈,恳求她给我买我的母亲。这本书花了两三天才到达。放学后,我等不及要回家了。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看到的第一件事是柜台上的一堆书。我急忙把包扔到椅子上,发现第一本书是有趣的。里面很棒:有一个令人兴奋的故事情节,有各种复杂有趣的推理和一些令人放松的头脑。我迷恋它。然而,时间悄然过去了12点。妈妈催促我吃午饭好几次。我只是不耐烦。噢,我完全沉浸在书里了。
直到我母亲愤怒地抓住我的耳朵,我才一步地放下书,一步地离开了桌子。我的两三个人急忙把米饭放进嘴里,继续在书的海里游泳,但过了一会儿,又睡着了。我情不自禁地接受了。我不想看这些书。我脑子里有个鬼魂。没人知道我的算盘在裂开。我怀里拿着一本书,像闪电一样冲到阁楼上,看着那本书的脸。拿出枕头下面的夜晚,躺在床上读书。当我听到我母亲上楼的声音时,我急忙把这本书放在我的身体下面,假装睡着了。我终于逃脱了。两点钟后我妈妈叫醒了我。我把另一本书放在书包里,然后去上学。
每节课的其他学生都出去玩,只有我坐在教室里专心学习。放学后,我走着,差点跌跌撞撞地回家。如果店主没有提醒我,我就坐在他家里,因为我被迷住了。这就是我喜欢读书的。我的同学在春天开花,在青少年中学习。让好的书和我们一起快乐地成长。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2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
原来是很小很小的我,躺在大人们的怀抱中,听着他们讲述那些古老的民间故事。
慢慢地我长大一点,开始进行我的童话生活,必然,格林童话就是我的最爱。
我想走进群芳争艳的森林,与白雪公主和小矮人们一起欢度时光;
我想走进富丽高贵的海底皇宫,去寻找美丽的美人鱼;
我想走进安徒生的大脑,找到丑小鸭。
对,就是这样,童话告诉了我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让我明白真善美和假恶丑,同时,它就像老师一样给我上了人生的第一课。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古诗,现代文,文言文的影子。
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体味东坡的才气飘逸。
我开始学习“床前明月光”;
之后我进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随之我来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故事让我陶醉,而散文小说让我痴情:
我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
我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我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
我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
我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
我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
我看着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
书让我有了一个伟大而充实的理想,书,它永远都在伴随着我成长!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3
一次偶然,我得到了一本余秋雨的《冰河》。书中的故事打动了我,我看到了两个高尚的灵魂在熠熠生辉。
故事讲述了一位船家的儿子进京考试,一位才女女扮男装进京寻父,两人相遇后发生的故事。在进京的船上,两人相遇并与一位老头结为好友。却不料遇上寒潮,水面结冰,船将要冻在河中,全船的人都将困死其中。这时金河,那个船家的儿子挺身而出,那名女扮男装的才女,孟河与老头从旁协助,徒手开凿坚冰。船上同路的考生非但没有帮助,反而出言诽谤,冷眼旁观。当船终于到达时,那些考生们没有向手已经严重冻伤的金河说谢谢,反而扬言要报官。这让心思单纯的孟河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孟河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进京赶考,从此再也没回来。来此寻父的孟河已从老头那得知,她父亲很有可能考中,然后抛弃了她们母子俩在京城开始了新生活。但她仍希望能找到他——为了离世的母亲。
才华出众的她用金河的名义考中了状元。她也因此来到了朝廷。她在此找到了父亲,完成了她的心愿。
整个故事最初两人的相遇层层铺垫,金河进京赶考和孟河寻父两条线索引出了这一幅充满人性之美的画卷。主角二人一开始就与众不同,船上考生的冷漠无情,朝廷百官的迂腐可笑,衬托出了两个高尚的灵魂。和刚学的两篇课文一样,其中有着对封建社会与科举制度的讽刺。不同的是,这其中更有对人性的善良,友爱,奉献的歌颂,对人物的刻画与景物的描写都暗含讽刺或赞美。同样是女扮男装,同样男方并不知情,但与梁祝不同的是这时一个乐观,向上,有着圆满结局。书中一切负面形象都是为了反衬主角两人的高尚品格。他们的这些品质也或多或少给这“冰封的朝廷”吹来一股热流。
当本书即将到达精彩的高潮时,作者却出乎意料地,跳过了高潮,直接开始讲述之后的事情,令情绪高涨的读者又平静了下来。也许现实并不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总有一个圆满而快乐的结局。甚至只是一个美好的幻想。但正如作者在题记中所说:“唤醒复生的奇妙?那就免不了,还要表现唤醒前的昏睡、梦魇、潦倒。很多艺术家总是过于急躁,留下了潦倒,遗失了奇妙。”我们需要一些这样的一些美好,来唤醒复生的奇妙来唤醒,心中的正能量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多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陶冶情操,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智慧。
在我七岁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它叫《昆虫记》,作者是法布尔,这本书里主要写了各种昆虫的特点,外形和生活习性。让我知道大自然的奥妙,这本书让我对大自然产生了兴趣,从此,我开始去观察大自然。
在我九岁时爸爸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四大名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让人热血沸腾的《水浒传》。这里不仅有儿女情长,还有让人敬佩的绿林英雄。在《水浒传》里,我最佩服这几个人物:能凭自己力量打死老虎的行者武松;可以把杨树连根拔起的花和尚鲁智深;为了救自己的老母在岭山斩四虎的黑旋风李逵;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家人,宁愿被发配的豹子头林冲;文武双全的浪子燕青……
这本书里让我最气愤的就是宋徽宗赵佶整日不理朝政,只顾吃喝玩乐,把政权都交给了四大奸臣:蔡京、童贯、高俅、杨戬。他们害死了无数忠臣,贤臣。这本书告诉我宋徽宗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残害百姓,这让他的国家灭亡的更快,还可以看出梁山好汉的重情谊,侠肝义胆,豪迈的气质。
在我十岁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一共十五册,我现在只读了四册,我一定会继续读下去,把它读完。《上下五千年》告诉了我人类以前的历史和中国人五千年的历史。主要讲了各个时代,人们不同的生活习惯、住处和工具。让我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
这些不朽的佳作,赐我已睿智,教我以善良,借我以真诚,赋我以美感。它芬芳了我的书房,缤纷了我的生活,隽永了我的理想,丰富了我的想象。我将用一生的时间去阅读,去咀嚼,去品味,去欣赏!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5
小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玩偶,越来越让玩偶腻了。我长大后集中在大大小小的书上,读书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小书呆子。(另一方面)。
我喜欢读的书是《香山红叶》,《济南冬天》,《朝花夕拾》。我喜欢看,怎么看也看不厌。有时,我看书迷迷糊糊的,上厕所也看着,完全看不出外面的打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妈妈几次强调不要上厕所看书,但我总是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读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书,我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说为了我的身体马上睡觉。没办法,我不得不非常不情愿地钻进被子里。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想就此罢休。瞳孔旋转,哎呀!一个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大喊“哎呀”,把书藏在怀里。妈妈不仅不怀疑我,还问我有没有坏肚子。我想尽快去洗手间。我心里有一场偷窃。耶!计划成功了!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那本书。我才悄悄打开门,踮起脚回到房间。呀!没有惊喜和危险。幸好妈妈没有发现。否则受到惩罚,一天都不能读书了。
我越来越沉迷读书,成了地上的“书呆子”。每次去书店,如果不买好书,我决不甘心,会看到打烊。每当妈妈上街的时候,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mp5总是比漂亮的衣服有地位。是的,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读书,我的心就会痒。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让我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书就像知识的窗户一样,给我展示了崭新的学习天地。我喜欢读书,好书总是和我一起成长!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6
我从小就喜欢听大人讲故事,因为觉得故事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中必经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我了解这个世界,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三岁时,妈妈就开始教我背儿歌,还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我认,慢慢就认的字多起来。接下来,妈妈就让我自己看书,《皇帝的新衣》让我明白了做人必须诚实,不撒谎;《丑小鸭》让我明白了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气馁,是金子总会发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天天长大,我看书的兴趣更浓了。每当有了一本新书时,我就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那心爱的书。
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妈妈就不停地给我买书。我的书柜里整整齐齐排列了各种各样的书。有 《十万个为什么》《青少年百科知识大全》《史记故事》《格林童话》……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认识了勇敢的绿林好汉,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高尔基、爱因斯坦,世界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
书是我成长中的良师益友,它真诚地帮助我,和我形影不离。从它那里我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的乳汁。正如著名作家凯勒所说:“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无限辽阔的生活海洋。”我要永远和书做好朋友,让好书永远伴我成长!
好书伴我读作文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给予我们快乐,给予我们知识。我常说:“书是双眼,发现美好的世界。”
在作家中我崇拜“阳光姐姐”伍美珍,当然我也爱她写的书,“阳光姐姐小书房”系列;“十二岁的青春物语”系列;“同桌冤家”系列;“同桌冤家的外乐冒险”系列。我个个都有,上百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永远的超级四班》。喜欢这本书你让我说理由,我还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但最主要的理由很简单;我也是四班的,谁不希望自己班成为所谓的“super四班”呢?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六(四)班是个充满了活力的班级。在明智的班主任胡老师的支持下,大家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在博客上抒发真实的心情,描写自己的生活,在班级论坛上学习趣味知识。班里每个人都展示了自己的风采,相互之间也建立了纯真的友情。他们自豪地说,我们是永远的”super四班!小说内容和我们班十分相似,因为我们班有了科技化的老师,常常告诉我们如何利用好网络资源。同时我们有一个名为“蓓蕾”的班级博客,里面有大家的日记,又有留言。留言有时陌生人也会在无意之中助你一臂之力,在无意中给你当头一棒;同学却指出了你的长处与短处,好让你进步点滴。
听了这些你是否有所动心,是否有想建个博客的冲动?行动起来吧,好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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